江西强庭实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年产50万套家具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批准公示
江西强庭实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年产50万套家具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批准公示
江西强庭实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年产50万套家具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批准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江西强庭 (略) 年产50万套家具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5月18日-2023年5月22日(3个工作日)。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电话:0794-* 通讯地址:南城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 邮编:*
项目名称 | 江西强庭 (略) 年产50万套家具技术改造项目 |
建设地点 | (略) 南城县校具产业园D1、D3栋 |
建设单位 | 江西强庭 (略) |
环评单位 | 江西 (略) |
项目概况 | 项目占地面积为10000㎡,总建筑面积为20000㎡。总投资1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10万元(占总投资11.00%)。建设内容主要为主体工程(辊漆车间、自动喷漆车间、机加工车间、人工喷漆车间、底漆打磨车间、表面预处理车间、烘干车间)、辅助工程(原料仓库、成品仓库、半成品仓库、办公区)、公用工程(供电系统、供水系统、排水)、环保工程(废水处理、废气处理、噪声防治、10㎡的一般固废暂存间和10㎡的危险废物暂存间。项目主要对原有项目进行技术改造,主要改造内容包括钢木家具对现有工程半成品增加水洗、预脱脂、主脱脂、水洗、硅烷陶化、水洗、烘干工序后再进入现有工程生产工序;钢木排椅以面料等为原料经裁剪、缝纫、套口、枪钉、装配、检验工艺增加海绵坐垫;木质家具对现有工程半成品(平整件)增加辊漆、UV固化、打磨、辊漆、UV固化、打磨、辊漆、UV固化和(异形件)喷底漆、底漆打磨、喷面漆、晾干工序后再进入现有工程生产工序。年产20万套木质家具、20万套钢木家具和10万套板材家具,合计50万套家具项目。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废水主要为表面处理废水(脱脂废水、陶化废水、水洗废水)、水帘废水和生活污水。水帘废水循环使用,当浓度升高影响使用时,全部收集更换,收集的废水作为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不外排;表面处理废水(脱脂废水、陶化废水、水洗废水)经厂内综合废水处理站(隔油+中和沉淀)处理后与经化粪池处理后的生活污水满足南城县河东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其中石油类、氟化物、LAS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表4中一级标准)后排入南城县河东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最终排入盱江。 废气主要为木材加工工序、辊漆打磨工序产生的废气,喷漆打磨工序产生的废气,生物质热风炉燃烧产生的烟气,辊漆、固化、喷漆、晾干工序产生的废气。机加工设备采用集气管道一对一设备收集,机加工产生的废气收集后与经集气罩收集的辊漆打磨废气由管道送入1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15m排气筒(DA001)高空排放,废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限值;项目采用封闭式的自动喷漆房和人工喷漆房,喷漆相关工序均在喷漆房内进行,喷漆晾干工序产生的废气经水帘装置预处理后与辊漆固化工序产生的废气一起由抽风装置引入1套干式过滤棉+UV光催化+三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5m排气筒(DA002)高空排放,废气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限值,挥发性有机物、二*苯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家具制造业》(DB36/1101.6-2019)中表1标准限值;生物质热风炉燃烧产生的烟气由管道负压收集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经1根20m排气筒(DA003)高空排放,废气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表2燃煤标准;喷漆打磨工序产生的废气经水帘装置处理后与其他未被收集的废气以无组织形式排放,项目通过提高收集效率、加强车间通风等方式减少无组织废气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无组织废气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限值,挥发性有机物、二*苯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家具制造业》(DB36/1101.6-2019)中表2标准。厂房外有机废气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规定的限值。无组织废气以D1栋厂房为边界点设置50m的卫生防护距离。 噪声主要为机械设备产生的噪声,通过合理布局,选购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生产时间,加强设备的维护与保养,通过隔声、消声材料、弹簧隔振器、隔声罩、隔声间等措施,使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固体废物主要为不合格品与边角料、废包装袋、收集粉尘、废布袋、打磨水帘沉渣、灰渣、废机油与废机油桶、槽渣、废活性炭、废含油抹布、废原料桶、废紫外灯管、废漆渣、废过滤棉、喷漆水帘废水、油泥、沉淀池污泥和生活垃圾。不合格品与边角料、废包装袋、收集粉尘、打磨水帘沉渣、灰渣分别收集后定期外售综合利用;废布袋收集后定期交由厂家回收利用;废机油与废机油桶、槽渣、废活性炭、废含油抹布、废原料桶、废紫外灯管、废漆渣、废过滤棉、喷漆水帘废水、油泥、沉淀池污泥属于危险废物,分别妥善暂存在危废间,分别定期交由有相关资质的危废处置单位处理。生活垃圾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满足防渗透、防雨淋、防扬尘的要求,危险废物贮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中的有关规定。 |
江西强庭实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年产50万套家具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批准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江西强庭 (略) 年产50万套家具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5月18日-2023年5月22日(3个工作日)。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电话:0794-* 通讯地址:南城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 邮编:*
项目名称 | 江西强庭 (略) 年产50万套家具技术改造项目 |
建设地点 | (略) 南城县校具产业园D1、D3栋 |
建设单位 | 江西强庭 (略) |
环评单位 | 江西 (略) |
项目概况 | 项目占地面积为10000㎡,总建筑面积为20000㎡。总投资1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10万元(占总投资11.00%)。建设内容主要为主体工程(辊漆车间、自动喷漆车间、机加工车间、人工喷漆车间、底漆打磨车间、表面预处理车间、烘干车间)、辅助工程(原料仓库、成品仓库、半成品仓库、办公区)、公用工程(供电系统、供水系统、排水)、环保工程(废水处理、废气处理、噪声防治、10㎡的一般固废暂存间和10㎡的危险废物暂存间。项目主要对原有项目进行技术改造,主要改造内容包括钢木家具对现有工程半成品增加水洗、预脱脂、主脱脂、水洗、硅烷陶化、水洗、烘干工序后再进入现有工程生产工序;钢木排椅以面料等为原料经裁剪、缝纫、套口、枪钉、装配、检验工艺增加海绵坐垫;木质家具对现有工程半成品(平整件)增加辊漆、UV固化、打磨、辊漆、UV固化、打磨、辊漆、UV固化和(异形件)喷底漆、底漆打磨、喷面漆、晾干工序后再进入现有工程生产工序。年产20万套木质家具、20万套钢木家具和10万套板材家具,合计50万套家具项目。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废水主要为表面处理废水(脱脂废水、陶化废水、水洗废水)、水帘废水和生活污水。水帘废水循环使用,当浓度升高影响使用时,全部收集更换,收集的废水作为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不外排;表面处理废水(脱脂废水、陶化废水、水洗废水)经厂内综合废水处理站(隔油+中和沉淀)处理后与经化粪池处理后的生活污水满足南城县河东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其中石油类、氟化物、LAS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表4中一级标准)后排入南城县河东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最终排入盱江。 废气主要为木材加工工序、辊漆打磨工序产生的废气,喷漆打磨工序产生的废气,生物质热风炉燃烧产生的烟气,辊漆、固化、喷漆、晾干工序产生的废气。机加工设备采用集气管道一对一设备收集,机加工产生的废气收集后与经集气罩收集的辊漆打磨废气由管道送入1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15m排气筒(DA001)高空排放,废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限值;项目采用封闭式的自动喷漆房和人工喷漆房,喷漆相关工序均在喷漆房内进行,喷漆晾干工序产生的废气经水帘装置预处理后与辊漆固化工序产生的废气一起由抽风装置引入1套干式过滤棉+UV光催化+三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5m排气筒(DA002)高空排放,废气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限值,挥发性有机物、二*苯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家具制造业》(DB36/1101.6-2019)中表1标准限值;生物质热风炉燃烧产生的烟气由管道负压收集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经1根20m排气筒(DA003)高空排放,废气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表2燃煤标准;喷漆打磨工序产生的废气经水帘装置处理后与其他未被收集的废气以无组织形式排放,项目通过提高收集效率、加强车间通风等方式减少无组织废气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无组织废气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限值,挥发性有机物、二*苯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家具制造业》(DB36/1101.6-2019)中表2标准。厂房外有机废气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规定的限值。无组织废气以D1栋厂房为边界点设置50m的卫生防护距离。 噪声主要为机械设备产生的噪声,通过合理布局,选购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生产时间,加强设备的维护与保养,通过隔声、消声材料、弹簧隔振器、隔声罩、隔声间等措施,使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固体废物主要为不合格品与边角料、废包装袋、收集粉尘、废布袋、打磨水帘沉渣、灰渣、废机油与废机油桶、槽渣、废活性炭、废含油抹布、废原料桶、废紫外灯管、废漆渣、废过滤棉、喷漆水帘废水、油泥、沉淀池污泥和生活垃圾。不合格品与边角料、废包装袋、收集粉尘、打磨水帘沉渣、灰渣分别收集后定期外售综合利用;废布袋收集后定期交由厂家回收利用;废机油与废机油桶、槽渣、废活性炭、废含油抹布、废原料桶、废紫外灯管、废漆渣、废过滤棉、喷漆水帘废水、油泥、沉淀池污泥属于危险废物,分别妥善暂存在危废间,分别定期交由有相关资质的危废处置单位处理。生活垃圾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满足防渗透、防雨淋、防扬尘的要求,危险废物贮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中的有关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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