萝北县增强采石场矿山复垦和植被恢复工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表
萝北县增强采石场矿山复垦和植被恢复工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表
根据《 (略) 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 (略) 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萝北县增强采石场矿山复垦和植被恢复工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表》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萝北县增强采石场矿山复垦和植被恢复工程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萝北县增强采石场
公示内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及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详见附件)
公示期限:2023年5月19日-2023年6月16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祝增强
联系电话:*
根据《 (略) 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 (略) 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萝北县增强采石场矿山复垦和植被恢复工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表》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萝北县增强采石场矿山复垦和植被恢复工程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萝北县增强采石场
公示内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及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详见附件)
公示期限:2023年5月19日-2023年6月16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祝增强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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