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生态环境局峨山分局关于2023年5月19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查情况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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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溪市生态环境局峨山分局关于2023年5月19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查情况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日-**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877-*( (略) 生态环境局峨山分局办公室)

传 真:0877-*

邮箱:*@*q.com

通讯地址: (略) 生态环境局峨山分局

邮 编:*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化念污水处理厂

峨山县化念镇化念社区冲山组

(略) 大化园区管理委员会

云南水 (略)

一、化念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位于峨山县化念镇冲山村,项目总用地面积12643m2,近期(一期)新建一座日处理量为5000m3/d的污水处理厂及DN400—DN600污水管网5km,即近期为2019~2025年,投资4462.05万元;远期(二期)规模10000m3/d,及建设DN400—DN600污水管网15km,投资5800.66万元,远期为2025~2035年。主要收集处理玉溪大化产业园区化念片区内的生活废水;项目所服务片区主要为玉溪大化产业园区化念片区和化念西区(集镇、工业),服务范围为28.20km2,近期拟先行“城镇服务中心”及“冶金压延及化工产业组团”的建设,满足先期发展区域的污水处理需求,服务面积约10.5km2,服务人口约25000人。远期面积约28.20km2,服务人口约50000人。项目采用预处理(格栅、调节池)+生物处理(CASS生物反应池)+深度处理的工艺处理污水,工程内容包括:新建粗格栅及提升泵房、调节池、细格栅池、CASS反应池(一期、二期)、高效反应-沉淀池、纤维滤池及风机房、贮泥池、污泥脱水机房、加药间、维修设备间、中控室、变配电室、管理用房等辅助工程。设计出水水质标准为《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标准后80%的尾水回用于企业,20%的尾水排入化念河。

二、**日,峨山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峨发改发〔2018〕127号文《峨山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玉溪大化产业园区化念片区集中式污水治理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同意项目立项, (略) 生态环境局峨山分局于**日以《 (略) 生态环境局峨山分 (略) 大化产业园区化念片区集中式污水治理设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峨环审〔2020〕2号)对《 (略) 大化产业园区化念片区集中式污水治理设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了批复同意建设。**日峨山县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下发《峨山县十七届人民政府第62次常务会议纪要》(第13期),会议同意将“玉溪大化产业园区化念片区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项目更名为“化念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项目选址变更为化念镇化念社区冲山组。**日,峨山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峨山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玉溪大化产业园区化念片区集中式污水治理设施项目建设地址变更请示的批复》(峨发改发〔2021〕23号)同意项目选址由化念镇化念社区公山组变更为化念社区冲山组,建设内容、建设规模、工程质量、投入资金严格按《峨山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玉溪大化产业园区化念片区集中式污水治理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峨发改发〔2018〕127号)执行。

你单位化念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未批先建环境违法行为, (略) 生态环境局**日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玉环罚字〔2023〕7—4号),你单位已于**日履行完毕。

由于化念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建设地址发生变化,你单位重新编制《化念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重新审批。

项目运营期主要环境影响:

(一)主要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

1、施工期废水。项目使用商品混凝土,施工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施工或场地洒水降尘,不外排,回用于施工或场地洒水降尘,回用不完的外排周边排水沟,对周边地表水环境的影响较小。

2、施工期废气。项目施工期废气采取:(1)主要运输道路使用草帘覆盖,防止扬尘;(2)临时道路均需清洁、湿润,并加强管理,使运输车辆尽可能减缓行驶速度;(3)运输车辆出场时必须使用毡布覆盖,避免在运输过程中的抛洒现象;(4)建材堆放点要相对集中,并采取一定的防尘措施、选择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的运输路线,定时对运输路线进行清扫;(5)施工场地出口放置防尘垫,对运输车辆现场需设置洗车场,用水清洗车体和轮胎;(6)在施工场地清理阶段,做到先洒水,后清扫,防止扬尘产生;(7)开挖出的土石方应加上围栏,并及时运至回填场地;(8)竣工后要及时清理和平整场地、及时实施地面硬化或绿化措施;(9)施工单位遇四级以上大风天气,应当停止易产生扬尘污染的施工作业等措施防尘。采取上述措施后,施工产生的扬尘对沿线敏感点和大气环境的影响较小,施工期间未收到相关的污染投诉,主体工程、管道施工的扬尘影响已基本消除。

3、施工期噪声。项目工程施工噪声采取(1)禁止夜间进行施工作业;(2)施工总平面布置时,将高噪声设备布置在场地中央加隔声工棚;钢筋结构加工房、木工房等高噪声作业点应设置在加工棚中加工,确保施工噪声不扰民;(3)钢管、模板等构件装卸、搬运应该轻拿轻放,严禁抛掷;(4)如果工艺要求必须连续作业的强噪声施工,应首先征得当地环保、城管等主管部门的同意,并及时公告周围的居民和单位,以免发生噪声扰民纠纷;(5)建设单位应加强与附近居民日常沟通,取得周围受影响单位和人员的同意和谅解,避免因噪声污染而引起纠纷等措施后,可确保场界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标准限值要求。

4、固体废物。项目产生的建筑垃圾约2t,对于可利用部分,如金属材料、木质类材料和塑料类材料分选归类, (略) 进行回收利用处置;对于不可利用部分运至城建部门妥善处置。项目生活垃圾统一收集至公共垃圾收集设施,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5、水土流失。项目根据《玉溪大化产业园区化念片区集中式污水治理设施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主要采取以下措施防治水土流失:

植物措施:厂区内部共布设8个停车位,根据主体资料,停车位均采用嵌草砖进行铺装,共计铺装面积0.01hm2。景观绿化:绿化重点是道路两侧、厂内零散空地。厂内绿化工程区总占地面积为0.27hm2。临时排水沟:施工期永久排水沟及排水管暂时不能投入使用,需要设置临时排水沟,主要沿场地周围布置,开挖后人工夯实边沟。临时沉砂池:临时沉沙池边墙采用免烧砖砌筑,底面采用C20混凝土,本区共布设2座临时沉砂池。车辆清洁池:项目为了防止施工车辆将泥浆带入其他区域,在大门处设置车辆清洁池1个,冲洗后的泥水通过沉砂池沉淀后重复利用。

6、施工期物料、渣土运输。项目管道铺设涉及的范围较广,制定好施工方案和计划,提前向社会公布;采用分段施工,尽量缩短工期,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组织好交通,将对道路周边居民的影响减至最小;通过设置路牌指示合理安排车流和人流,有效减缓因施工带来的不便;增加洒水降尘次数,使对周围关心点的影响降低至最小。采取以上措施后,项目施工对其社会影响不大,且随工程的结束而逐步消失。

7、建筑垃圾和材料。项目沿途运输物料及垃圾使用厢式封闭车或加盖篷布,减少渣土洒落;避免在午休和夜间睡眠时间运输,同时尽量避开居民区;避免在交通高峰期清运施工垃圾,按规定时段、规定路线运输;施工车辆出入地点应尽量远离敏感点(居民区及办公区),车辆出入施工现场时应低速、禁鸣等措施以减轻对交通环境的影响。项目管道施工的影响是局部和暂时等,随着施工的结束,造成的影响也将消除。

8、化念河保护措施。项目施工期对化念河河道及水环境的影响主要是项目污水厂区施工时基坑涌水、降雨径流的影响。项目在施工期加强项目施工期废水管理,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全部回用于洒水降尘,施工期基坑涌水优先回用于洒水降尘处理;在施工过程中禁止将未经处理的废水直接排入化念河中;做好施工厂区截排水沟的设置,加快施工期进度,避免在雨季进行集中施工,减少雨季地表径流的产生。施工期对化念河河道及水环境影响不大。

(二)运营期大气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1、恶臭。恶臭来源于格栅池、反应池、污泥处理等工序中伴随微生物、原生动物等新陈代谢过程产生的H2S、NH3、CH4等复合臭气,排放方式为无组织排放。恶臭类气味,经水解、曝气或自身挥发而逸入环境空气。项目恶臭治理措施:①对污水预处理区、生化处理区喷洒除臭剂、污泥处理区进行加盖处理并喷洒除臭剂;②项目以上构筑物周边空余地栽植乔木、灌木或草坪等植被,以便能起到吸附净化的效果;③沿厂界周边设置绿化带,以高大乔木和灌木相结合,绿化带宽度不应小于5m,控制恶臭气体散逸;④贮泥池中的污泥经消毒脱水处理后尽量日产日清,在厂区不设置污泥堆存棚;⑤污泥运输车辆密闭,运输路线沿途尽量还不经过居民集中区,同时要求避开运输高峰期,尽量减少恶臭气体对运输路线沿边大气环境的影响。⑥定时在产生臭气的污水处理单元喷洒除臭药剂,在夏季要增加除臭药剂的喷洒次数,并注意灭蝇等措施。

2、食堂油烟。污水处理厂管理用房设食堂,使用清洁能源液化石油气和电能。食堂油烟经净化效率65%的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通过风机引出室外排放,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中油烟排放浓度小于2.0mg/m3的要求,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项目废气处理措施可行。

(三)卫生防护距离。根据《大气有害物质无组织排放卫生防护距离推导技术导则》(GB/T39499-2020),项目厂界外100m范围内不涉及敏感点,该卫生防护距离内无人居住,无搬迁情况。为降低项目对周围环境的影响,环评要求在该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不 (略) 、学校、居民点等对环境敏感的项目。同时,建设单位在营运期应加强污水处理厂的运行管理,确保各处理设施正常运行,将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降至最低。

(四)运营期声环境保护措施。项目的噪声源主要为污水泵、风机、污泥泵等设备工作时的机械噪声,为降低项目噪声对所在区域声环境,拟采取的隔声降噪措施:1、项目建设方在选用运行设备时应尽量选用低噪设备;2、运输车辆进入现场应限速慢行,并减少鸣笛;3、考虑到植物等对噪声的吸收、屏障作用,加强产噪设备厂房周围绿化;4、完善设备消声减震措施,对项目产生噪声较大的风机等安装基座减震垫,污泥脱水机房设置减振垫、墙体隔音,以减小项目设备运营噪声;5、对泵类尽量选用潜水泵,降低噪声;6、对动力机械设备进行定期的维修、养护,维护不良的设备常因松动部件的振动或损坏而增加其工作时声级。

(五)运营期固体废物影响和保护措施。项目运营期间污水管线不产生固体废物,运营期产生固废主要来自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厂的固体废弃物,栅渣全部运送至化念镇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置。沉渣含水率约为60%,全部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污泥经脱水至60%以下后全部运送化念镇生活垃圾填埋场填埋处置。项目产生的化验室及在线监测废液、废机油经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

22

(略) 峨山县上白云水库工程建设项目

峨峨山县岔河乡文山村委会白云村组西北方向,化念河上游干流清香河支流白云箐上

峨山彝族自治县水利局

云南 (略)

白云水库坝址位于峨山县岔河乡文山村委会白云村组西北方向,化念河上游干流清香河支流白云箐上,地理位置为东经102°08′37.56″,北纬24°20′28.65″,距文山村委会6km,距岔河乡政府所在地26km,距离峨山县城52km,性质为新建。2021年10月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略) 水利局以《关于峨山县上白云水库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玉发改农经复〔2023〕21号)立项,项目代码2205-*-04-01-*。项目总投资10428.62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94.15万元,环保投资占比1.86%。项目于**日委托云南 (略) 编制《 (略) 峨山县上白云水库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日,云南 (略) (略) 生态环境局峨山分局委托,邀请有关单位和专家对云南 (略) 编制《 (略) 峨山县上白云水库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技术评审。

建设内容和规模。上白云水库坝高48.3m,坝顶长度为118.7m,坝顶宽度5.0m。水库总库容106.8万m3,兴利库容61.6万m3,死库容18.1万m3,调洪库容27.1万m3,水库每年总供水量75万m3,设计灌溉面积1748亩。工程规模为小(1)型水利工程,枢纽工程等别为Ⅳ等,由枢纽工程和输水管道工程组成。枢纽工程由大坝、溢洪道、导流输水隧洞组成。输水工程主要由人饮供水管道和灌溉供水管道组成(由压力钢管分段组成)

(一)施工期

1、整合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施工场地内运输通道应及时清扫和平整,以尽量减少运输车辆行驶产生的扬尘,采取洒水抑尘、垫草席等措施;运输车辆进入施工场地要限速行驶,减少产生量;砂石料等应有专门的堆存场地,并建围栏,避免易产生扬尘的原材料露天堆放,必要时加防护盖,减少扬尘产生时;及时清运处置弃土、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减少堆存过程的粉尘量。

2、大气污染减缓措施。加强管理,建筑材料轻装轻卸;运输砂石料、水泥等易产生扬尘的车辆上应覆盖篷布,并规划运输车辆的运行路线与时间,尽量避免在居民住宅敏感区行驶。对土石方开挖、回填等产生的生产性粉尘应进行适当的加湿处理。施工场地每天洒水抑尘4~5次,旱季风大的时,加大洒水量及洒水频次。砂土、弃土(渣)等堆放场尽可能不露天堆放,如不得不敞开堆放,应对其进行洒水或覆盖,提高表面含水率。渠道修建产生的弃土在渠道修建结束后及时回填,施工现场及时清理干净。车辆装运时不超载,装料车沿途不洒落。车辆驶出工地前应将轮子的泥土去除干净,防止沿程散落。临时性用地使用完毕后应尽快恢复植被,防止水土流失。临近村庄的路段施工时应采用移动式围栏封闭施工,围栏高度不低于1.8m,并设置沿线喷水管,减小施工扬尘对保护目标的影响。

3、施工废水污染减缓措施。混凝土拌合废水采用沉淀中和处理后回用于混凝土拌合系统;设备冲洗废水采取隔油池、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区洒水降尘;灌浆废水采用沉淀处理后回用于灌浆制浆系统,不外排。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由周边农户定期清掏用作农肥,不外排。施工期不得将弃渣、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弃置在水体内,不得污染水质。做好机械的日常维护保养,杜绝跑、冒、滴、漏现象,对集中更换机油、设备维护保养等可能产生较多废油的工作,不得在施工现场操作。施工营地周边设置截水沟,减少雨水对施工区裸露场地的冲刷。表土临时堆场周边设置截排水沟及拦挡设施。雨天对粉状物料堆放场所和表土临时堆放场地进行遮蔽,减少雨水冲刷。对各类机械进行遮盖防雨,防止雨水冲刷机械设备造成的含油废水。在集中施工营地修建化粪池,委托村民定期清掏用于附近农田作肥料。管线施工点较分散,部分可依托当地群众已建卫生设施。

4、施工噪声减缓措施。在满足施工需要的前提下,尽可能选取噪声低、振动小、能耗小的先进设备。加强对施工机械的维护保养,避免由于设备性能差而使机械噪声增大的现象发生。针对拌和站噪声强度较高、占地面积较小特点以及噪声传播的方向性,在拌合站设置屏障进行隔声封闭作业。严格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的规定。加强管理和调度,施工作业安排在白天,禁止高噪声设备进行夜间(22:00~次日06:00)施工作业;合理进行施工布置,管线工程中靠近村民民房的地段,不布置发电机、空压机、混凝土搅拌机等高噪声设备,且对高噪声源设备进行隔声处理。物料运输尽可能安排在白天,途径乡镇、村庄居民区时减速慢行,并禁止鸣笛。设置临时声屏障,减轻施工噪声对周围关心点的影响。

5、固废减缓措施。施工建筑垃圾应分类处置,工程建设中开挖的废弃土石方,主要堆放在弃渣场,堆放时需采取隔离、洒水降尘、挡雨等措施;现场应配备足量的吸油毡,如遇特殊情况,需及时对机械维修或油污泄露时及时用吸油毡进行吸附,使用后的吸油毡应统一收集后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清运处置,不在项目区暂存。在工程完工后1个月内,应当将工程沿线的剩余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处置干净。施工期应尽量集中并避开暴雨期,并及时压实场地。

6、生态环境减缓措施。

(1)植物保护措施:尽量保存当地的熟化土,对于建设中永久占地、临时占地的表层土予以收集保存,施工结束后及时清理、松土、覆盖耕作土,复耕或选择当地适宜植物及时恢复绿化;在植被恢复及绿化过程中,选择乡土树种及适合当地环境的植物,并注意乔、灌、草搭配的原则,同时要与周围的自然景观相协调统一。

(2)施工管理措施:对施工人员进行环境教育、生物多样性保护教育及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在项目施工前,合理布置施工场地,尽量选择荒地和未利用地,减少占地,避免占用林地而造成大面积植被的破坏和损失。在施工阶段,应加强施工管理,禁止随意扩大占地范围,禁止任意砍伐施工区周边植被以作施工使用,施工所需的木材尽可能从施工征地范围内取用。加强生产生活用火用电安全的管理,提高消防意识,防止森林火灾的发生。

(3)施工迹地的生态恢复:施工过程中注意保护好表层土壤,用于施工结束后施工迹地的恢复。应督促施工单位及时拆除临时建筑,清理和平整场地,恢复土层,采用当地植物进行“恢复性”种植,然后采“封育”手段,促进自然恢复。

(4)*生动物保护措施:在施工阶段,工程建设方应该针对施工人员开展动物保护与救助培训教育,制定相关管理措施约束员工行为,明确岗位责任,尽量减小施工人员、设备与污染对周边野生动物的干扰。

(5)鱼类保护措施:施工前,做好施工前期工作,施工作业前应对施工区范围内的鱼类进行驱赶,尽量降低施工活动对鱼类的影响;工程施工期间应加强施工废水及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排放管理,禁止污水直接排入大坝,减少水体污染;工程施工期间须对施工人员加强管理,在施工区周边设置生态环境保护警示牌,严禁施工人员进入大坝进行非法捕捞、电鱼、毒鱼、炸鱼等损害鱼类的行为;工程完工后应尽快采取生态恢复工作,尽量降低植被破坏带来的水土流失对水质和水生生物的不利影响。

(6)临时占地生态恢复措施:尽量缩短施工时间,及时将临时占地恢复原状。严格按照水土保持方案实施水土保持措施,确保达到水土流失防治目标。施工临时用地,先将原先表层熟土集中堆放,待施工完毕后,再将这些熟土推平,恢复原地表层。施工应分期分区进行,不要全面铺开,以缩短单项工期。开挖裸露面要有防治措施,尽量缩短暴露时间,减少水土流失。临时堆土场周边应挖好排水沟,避免雨季时的水土流失。堆土的边坡要小,尽量将坡度控制在25°以内,尽量压实,使其少占地且不易被雨水冲刷造成流失。临时占用土地的堆场,施工结束后应及时进行覆土造地。加强施工管理,加强对工人关于水土保持的教育,暴雨时不施工,减少水土流失量。

7、水土流失防治措施。枢纽工程主要包括大坝、溢洪道和导流输水隧洞等水工建筑物,补充对表土的临时覆盖。渠系工程区结合主体施工工艺补充对表土进行临时拦挡和临时覆盖,待工程结束后对占用林地区域进行植被恢复。施工道路工程区增加对永久道路的防护措施的基础上增加行道树的栽植;对临时道路,主体工程对表土进行剥离和复耕,增加对表土的临时覆盖,完工后对临时道路进行植被恢复措施。料场区进行分台开采,后期对开采边进行绿化,对开采平台和开采空区根据其原土地利用类型,采取植被恢复措施,对料场区设置截排水沟。对于料场区收集的表土临时堆存并采取临时防护措施。弃渣场区对上游有汇水范围的弃渣场布设截、排洪(水)沟拦截渣场上游坡面径流,并在弃渣场坡脚布设永久挡渣墙进行拦挡。堆渣结束后采取植被恢复措施。施工生产生活区对表土进行剥离和复耕。对表土进行临时防护和后期的植被恢复。水库淹没区严格按规定的范围开挖,不得随意取土和弃土,严禁乱倒废弃土方。

8、植物措施。项目区属亚热带半湿润高原季风气候区,按照“因地制宜、适地适树、适地适草”的原则,结合工程特点选择植物措施的树种、草种。树、草种主要以乡土物种为首选,树木应具有速生、易存活、根系发达、适应性强、较为经济等特点;草种应具有较强的固土护坡功能,根系发达、草层紧密、耐践踏、耐旱,对土壤气候条件有较强的适应性。

9、临时措施。包括临时覆盖和临时拦挡措施。临时拦挡措施采用编织袋挡墙,梯形断面。

(二)运营期

1、项目运营期无废气、无噪声产生。

2、运行期水环境影响防治措施:

(1)水体富营养化:为防止水库出现富营养化或其他形式的污染,在水库运营期要采取措施加强管理,确保来水水质达到标准要求,定期做好清沙、清淤及水面漂浮物的清理工作,重视库区的绿化工作及库区的清洁卫生,并对水质进行定期的监测,保证入库水质达标;

(2)库底清理。为保证水库运行安全及水库蓄水水质,要在水库蓄水前进行库底清理,清理范围为水库正常蓄水位1838.08m以下淹没区范围。卫生清理的对象是农村耕地的临时厕所、田地农家肥粪坑等,卫生清理应地方卫生防疫部门指导下进行;淹没范围内枝桠、枯木、灌木丛、农作物秸秆等易漂浮物也应在水库蓄水前清理出库外。库区淹没建筑物应在库底清理前进行卫生拆除,并运至指定建筑垃圾集中处置场地堆存;

(3)加强水库周边环境管理,禁止超标水排入上游河道,严禁随意倾倒垃圾入地表水体。

(4)管理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管理人员产生的少量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容积3m3)处理后定期委托周边村民清掏用作农肥。

3、下泄生态流量保障措施。下泄的生态流量达到多年平均流量的10%,保证减水河段不断流,满足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印发水电水利建设项目河道生态用水、低温水和过鱼设施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指南(试行)的函》(坝下河段最小生态流量不应小于多年平均流量的10%)的规定。为保证下泄生态流量不受人为控制,且是连续不间断下泄,须设置生态流量在线监控设施。

4、水库水质污染防治措施。上白云水库兼顾附近村庄的灌溉和饮用功能,根据《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HJ338-2018),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应设置饮用水源保护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指为防止饮用水水源地污染、保证水源水质而划定,并要求加以特殊保护的一定范围的水域和*域。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分为一级保护区和二级保护区,必要时可在保护区外划分准保护区。水库建成后,建设单位应委托相关单位严格按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HJ338-2018)进行水源保护区的划分工作,并根据划分结果纳入日常管理。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日-**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877-*( (略) 生态环境局峨山分局办公室)

传 真:0877-*

邮箱:*@*q.com

通讯地址: (略) 生态环境局峨山分局

邮 编:*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化念污水处理厂

峨山县化念镇化念社区冲山组

(略) 大化园区管理委员会

云南水 (略)

一、化念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位于峨山县化念镇冲山村,项目总用地面积12643m2,近期(一期)新建一座日处理量为5000m3/d的污水处理厂及DN400—DN600污水管网5km,即近期为2019~2025年,投资4462.05万元;远期(二期)规模10000m3/d,及建设DN400—DN600污水管网15km,投资5800.66万元,远期为2025~2035年。主要收集处理玉溪大化产业园区化念片区内的生活废水;项目所服务片区主要为玉溪大化产业园区化念片区和化念西区(集镇、工业),服务范围为28.20km2,近期拟先行“城镇服务中心”及“冶金压延及化工产业组团”的建设,满足先期发展区域的污水处理需求,服务面积约10.5km2,服务人口约25000人。远期面积约28.20km2,服务人口约50000人。项目采用预处理(格栅、调节池)+生物处理(CASS生物反应池)+深度处理的工艺处理污水,工程内容包括:新建粗格栅及提升泵房、调节池、细格栅池、CASS反应池(一期、二期)、高效反应-沉淀池、纤维滤池及风机房、贮泥池、污泥脱水机房、加药间、维修设备间、中控室、变配电室、管理用房等辅助工程。设计出水水质标准为《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标准后80%的尾水回用于企业,20%的尾水排入化念河。

二、**日,峨山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峨发改发〔2018〕127号文《峨山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玉溪大化产业园区化念片区集中式污水治理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同意项目立项, (略) 生态环境局峨山分局于**日以《 (略) 生态环境局峨山分 (略) 大化产业园区化念片区集中式污水治理设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峨环审〔2020〕2号)对《 (略) 大化产业园区化念片区集中式污水治理设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了批复同意建设。**日峨山县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下发《峨山县十七届人民政府第62次常务会议纪要》(第13期),会议同意将“玉溪大化产业园区化念片区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项目更名为“化念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项目选址变更为化念镇化念社区冲山组。**日,峨山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峨山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玉溪大化产业园区化念片区集中式污水治理设施项目建设地址变更请示的批复》(峨发改发〔2021〕23号)同意项目选址由化念镇化念社区公山组变更为化念社区冲山组,建设内容、建设规模、工程质量、投入资金严格按《峨山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玉溪大化产业园区化念片区集中式污水治理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峨发改发〔2018〕127号)执行。

你单位化念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未批先建环境违法行为, (略) 生态环境局**日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玉环罚字〔2023〕7—4号),你单位已于**日履行完毕。

由于化念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建设地址发生变化,你单位重新编制《化念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重新审批。

项目运营期主要环境影响:

(一)主要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

1、施工期废水。项目使用商品混凝土,施工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施工或场地洒水降尘,不外排,回用于施工或场地洒水降尘,回用不完的外排周边排水沟,对周边地表水环境的影响较小。

2、施工期废气。项目施工期废气采取:(1)主要运输道路使用草帘覆盖,防止扬尘;(2)临时道路均需清洁、湿润,并加强管理,使运输车辆尽可能减缓行驶速度;(3)运输车辆出场时必须使用毡布覆盖,避免在运输过程中的抛洒现象;(4)建材堆放点要相对集中,并采取一定的防尘措施、选择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的运输路线,定时对运输路线进行清扫;(5)施工场地出口放置防尘垫,对运输车辆现场需设置洗车场,用水清洗车体和轮胎;(6)在施工场地清理阶段,做到先洒水,后清扫,防止扬尘产生;(7)开挖出的土石方应加上围栏,并及时运至回填场地;(8)竣工后要及时清理和平整场地、及时实施地面硬化或绿化措施;(9)施工单位遇四级以上大风天气,应当停止易产生扬尘污染的施工作业等措施防尘。采取上述措施后,施工产生的扬尘对沿线敏感点和大气环境的影响较小,施工期间未收到相关的污染投诉,主体工程、管道施工的扬尘影响已基本消除。

3、施工期噪声。项目工程施工噪声采取(1)禁止夜间进行施工作业;(2)施工总平面布置时,将高噪声设备布置在场地中央加隔声工棚;钢筋结构加工房、木工房等高噪声作业点应设置在加工棚中加工,确保施工噪声不扰民;(3)钢管、模板等构件装卸、搬运应该轻拿轻放,严禁抛掷;(4)如果工艺要求必须连续作业的强噪声施工,应首先征得当地环保、城管等主管部门的同意,并及时公告周围的居民和单位,以免发生噪声扰民纠纷;(5)建设单位应加强与附近居民日常沟通,取得周围受影响单位和人员的同意和谅解,避免因噪声污染而引起纠纷等措施后,可确保场界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标准限值要求。

4、固体废物。项目产生的建筑垃圾约2t,对于可利用部分,如金属材料、木质类材料和塑料类材料分选归类, (略) 进行回收利用处置;对于不可利用部分运至城建部门妥善处置。项目生活垃圾统一收集至公共垃圾收集设施,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5、水土流失。项目根据《玉溪大化产业园区化念片区集中式污水治理设施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主要采取以下措施防治水土流失:

植物措施:厂区内部共布设8个停车位,根据主体资料,停车位均采用嵌草砖进行铺装,共计铺装面积0.01hm2。景观绿化:绿化重点是道路两侧、厂内零散空地。厂内绿化工程区总占地面积为0.27hm2。临时排水沟:施工期永久排水沟及排水管暂时不能投入使用,需要设置临时排水沟,主要沿场地周围布置,开挖后人工夯实边沟。临时沉砂池:临时沉沙池边墙采用免烧砖砌筑,底面采用C20混凝土,本区共布设2座临时沉砂池。车辆清洁池:项目为了防止施工车辆将泥浆带入其他区域,在大门处设置车辆清洁池1个,冲洗后的泥水通过沉砂池沉淀后重复利用。

6、施工期物料、渣土运输。项目管道铺设涉及的范围较广,制定好施工方案和计划,提前向社会公布;采用分段施工,尽量缩短工期,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组织好交通,将对道路周边居民的影响减至最小;通过设置路牌指示合理安排车流和人流,有效减缓因施工带来的不便;增加洒水降尘次数,使对周围关心点的影响降低至最小。采取以上措施后,项目施工对其社会影响不大,且随工程的结束而逐步消失。

7、建筑垃圾和材料。项目沿途运输物料及垃圾使用厢式封闭车或加盖篷布,减少渣土洒落;避免在午休和夜间睡眠时间运输,同时尽量避开居民区;避免在交通高峰期清运施工垃圾,按规定时段、规定路线运输;施工车辆出入地点应尽量远离敏感点(居民区及办公区),车辆出入施工现场时应低速、禁鸣等措施以减轻对交通环境的影响。项目管道施工的影响是局部和暂时等,随着施工的结束,造成的影响也将消除。

8、化念河保护措施。项目施工期对化念河河道及水环境的影响主要是项目污水厂区施工时基坑涌水、降雨径流的影响。项目在施工期加强项目施工期废水管理,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全部回用于洒水降尘,施工期基坑涌水优先回用于洒水降尘处理;在施工过程中禁止将未经处理的废水直接排入化念河中;做好施工厂区截排水沟的设置,加快施工期进度,避免在雨季进行集中施工,减少雨季地表径流的产生。施工期对化念河河道及水环境影响不大。

(二)运营期大气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1、恶臭。恶臭来源于格栅池、反应池、污泥处理等工序中伴随微生物、原生动物等新陈代谢过程产生的H2S、NH3、CH4等复合臭气,排放方式为无组织排放。恶臭类气味,经水解、曝气或自身挥发而逸入环境空气。项目恶臭治理措施:①对污水预处理区、生化处理区喷洒除臭剂、污泥处理区进行加盖处理并喷洒除臭剂;②项目以上构筑物周边空余地栽植乔木、灌木或草坪等植被,以便能起到吸附净化的效果;③沿厂界周边设置绿化带,以高大乔木和灌木相结合,绿化带宽度不应小于5m,控制恶臭气体散逸;④贮泥池中的污泥经消毒脱水处理后尽量日产日清,在厂区不设置污泥堆存棚;⑤污泥运输车辆密闭,运输路线沿途尽量还不经过居民集中区,同时要求避开运输高峰期,尽量减少恶臭气体对运输路线沿边大气环境的影响。⑥定时在产生臭气的污水处理单元喷洒除臭药剂,在夏季要增加除臭药剂的喷洒次数,并注意灭蝇等措施。

2、食堂油烟。污水处理厂管理用房设食堂,使用清洁能源液化石油气和电能。食堂油烟经净化效率65%的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通过风机引出室外排放,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中油烟排放浓度小于2.0mg/m3的要求,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项目废气处理措施可行。

(三)卫生防护距离。根据《大气有害物质无组织排放卫生防护距离推导技术导则》(GB/T39499-2020),项目厂界外100m范围内不涉及敏感点,该卫生防护距离内无人居住,无搬迁情况。为降低项目对周围环境的影响,环评要求在该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不 (略) 、学校、居民点等对环境敏感的项目。同时,建设单位在营运期应加强污水处理厂的运行管理,确保各处理设施正常运行,将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降至最低。

(四)运营期声环境保护措施。项目的噪声源主要为污水泵、风机、污泥泵等设备工作时的机械噪声,为降低项目噪声对所在区域声环境,拟采取的隔声降噪措施:1、项目建设方在选用运行设备时应尽量选用低噪设备;2、运输车辆进入现场应限速慢行,并减少鸣笛;3、考虑到植物等对噪声的吸收、屏障作用,加强产噪设备厂房周围绿化;4、完善设备消声减震措施,对项目产生噪声较大的风机等安装基座减震垫,污泥脱水机房设置减振垫、墙体隔音,以减小项目设备运营噪声;5、对泵类尽量选用潜水泵,降低噪声;6、对动力机械设备进行定期的维修、养护,维护不良的设备常因松动部件的振动或损坏而增加其工作时声级。

(五)运营期固体废物影响和保护措施。项目运营期间污水管线不产生固体废物,运营期产生固废主要来自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厂的固体废弃物,栅渣全部运送至化念镇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置。沉渣含水率约为60%,全部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污泥经脱水至60%以下后全部运送化念镇生活垃圾填埋场填埋处置。项目产生的化验室及在线监测废液、废机油经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

22

(略) 峨山县上白云水库工程建设项目

峨峨山县岔河乡文山村委会白云村组西北方向,化念河上游干流清香河支流白云箐上

峨山彝族自治县水利局

云南 (略)

白云水库坝址位于峨山县岔河乡文山村委会白云村组西北方向,化念河上游干流清香河支流白云箐上,地理位置为东经102°08′37.56″,北纬24°20′28.65″,距文山村委会6km,距岔河乡政府所在地26km,距离峨山县城52km,性质为新建。2021年10月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略) 水利局以《关于峨山县上白云水库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玉发改农经复〔2023〕21号)立项,项目代码2205-*-04-01-*。项目总投资10428.62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94.15万元,环保投资占比1.86%。项目于**日委托云南 (略) 编制《 (略) 峨山县上白云水库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日,云南 (略) (略) 生态环境局峨山分局委托,邀请有关单位和专家对云南 (略) 编制《 (略) 峨山县上白云水库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技术评审。

建设内容和规模。上白云水库坝高48.3m,坝顶长度为118.7m,坝顶宽度5.0m。水库总库容106.8万m3,兴利库容61.6万m3,死库容18.1万m3,调洪库容27.1万m3,水库每年总供水量75万m3,设计灌溉面积1748亩。工程规模为小(1)型水利工程,枢纽工程等别为Ⅳ等,由枢纽工程和输水管道工程组成。枢纽工程由大坝、溢洪道、导流输水隧洞组成。输水工程主要由人饮供水管道和灌溉供水管道组成(由压力钢管分段组成)

(一)施工期

1、整合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施工场地内运输通道应及时清扫和平整,以尽量减少运输车辆行驶产生的扬尘,采取洒水抑尘、垫草席等措施;运输车辆进入施工场地要限速行驶,减少产生量;砂石料等应有专门的堆存场地,并建围栏,避免易产生扬尘的原材料露天堆放,必要时加防护盖,减少扬尘产生时;及时清运处置弃土、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减少堆存过程的粉尘量。

2、大气污染减缓措施。加强管理,建筑材料轻装轻卸;运输砂石料、水泥等易产生扬尘的车辆上应覆盖篷布,并规划运输车辆的运行路线与时间,尽量避免在居民住宅敏感区行驶。对土石方开挖、回填等产生的生产性粉尘应进行适当的加湿处理。施工场地每天洒水抑尘4~5次,旱季风大的时,加大洒水量及洒水频次。砂土、弃土(渣)等堆放场尽可能不露天堆放,如不得不敞开堆放,应对其进行洒水或覆盖,提高表面含水率。渠道修建产生的弃土在渠道修建结束后及时回填,施工现场及时清理干净。车辆装运时不超载,装料车沿途不洒落。车辆驶出工地前应将轮子的泥土去除干净,防止沿程散落。临时性用地使用完毕后应尽快恢复植被,防止水土流失。临近村庄的路段施工时应采用移动式围栏封闭施工,围栏高度不低于1.8m,并设置沿线喷水管,减小施工扬尘对保护目标的影响。

3、施工废水污染减缓措施。混凝土拌合废水采用沉淀中和处理后回用于混凝土拌合系统;设备冲洗废水采取隔油池、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区洒水降尘;灌浆废水采用沉淀处理后回用于灌浆制浆系统,不外排。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由周边农户定期清掏用作农肥,不外排。施工期不得将弃渣、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弃置在水体内,不得污染水质。做好机械的日常维护保养,杜绝跑、冒、滴、漏现象,对集中更换机油、设备维护保养等可能产生较多废油的工作,不得在施工现场操作。施工营地周边设置截水沟,减少雨水对施工区裸露场地的冲刷。表土临时堆场周边设置截排水沟及拦挡设施。雨天对粉状物料堆放场所和表土临时堆放场地进行遮蔽,减少雨水冲刷。对各类机械进行遮盖防雨,防止雨水冲刷机械设备造成的含油废水。在集中施工营地修建化粪池,委托村民定期清掏用于附近农田作肥料。管线施工点较分散,部分可依托当地群众已建卫生设施。

4、施工噪声减缓措施。在满足施工需要的前提下,尽可能选取噪声低、振动小、能耗小的先进设备。加强对施工机械的维护保养,避免由于设备性能差而使机械噪声增大的现象发生。针对拌和站噪声强度较高、占地面积较小特点以及噪声传播的方向性,在拌合站设置屏障进行隔声封闭作业。严格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的规定。加强管理和调度,施工作业安排在白天,禁止高噪声设备进行夜间(22:00~次日06:00)施工作业;合理进行施工布置,管线工程中靠近村民民房的地段,不布置发电机、空压机、混凝土搅拌机等高噪声设备,且对高噪声源设备进行隔声处理。物料运输尽可能安排在白天,途径乡镇、村庄居民区时减速慢行,并禁止鸣笛。设置临时声屏障,减轻施工噪声对周围关心点的影响。

5、固废减缓措施。施工建筑垃圾应分类处置,工程建设中开挖的废弃土石方,主要堆放在弃渣场,堆放时需采取隔离、洒水降尘、挡雨等措施;现场应配备足量的吸油毡,如遇特殊情况,需及时对机械维修或油污泄露时及时用吸油毡进行吸附,使用后的吸油毡应统一收集后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清运处置,不在项目区暂存。在工程完工后1个月内,应当将工程沿线的剩余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处置干净。施工期应尽量集中并避开暴雨期,并及时压实场地。

6、生态环境减缓措施。

(1)植物保护措施:尽量保存当地的熟化土,对于建设中永久占地、临时占地的表层土予以收集保存,施工结束后及时清理、松土、覆盖耕作土,复耕或选择当地适宜植物及时恢复绿化;在植被恢复及绿化过程中,选择乡土树种及适合当地环境的植物,并注意乔、灌、草搭配的原则,同时要与周围的自然景观相协调统一。

(2)施工管理措施:对施工人员进行环境教育、生物多样性保护教育及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在项目施工前,合理布置施工场地,尽量选择荒地和未利用地,减少占地,避免占用林地而造成大面积植被的破坏和损失。在施工阶段,应加强施工管理,禁止随意扩大占地范围,禁止任意砍伐施工区周边植被以作施工使用,施工所需的木材尽可能从施工征地范围内取用。加强生产生活用火用电安全的管理,提高消防意识,防止森林火灾的发生。

(3)施工迹地的生态恢复:施工过程中注意保护好表层土壤,用于施工结束后施工迹地的恢复。应督促施工单位及时拆除临时建筑,清理和平整场地,恢复土层,采用当地植物进行“恢复性”种植,然后采“封育”手段,促进自然恢复。

(4)*生动物保护措施:在施工阶段,工程建设方应该针对施工人员开展动物保护与救助培训教育,制定相关管理措施约束员工行为,明确岗位责任,尽量减小施工人员、设备与污染对周边野生动物的干扰。

(5)鱼类保护措施:施工前,做好施工前期工作,施工作业前应对施工区范围内的鱼类进行驱赶,尽量降低施工活动对鱼类的影响;工程施工期间应加强施工废水及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排放管理,禁止污水直接排入大坝,减少水体污染;工程施工期间须对施工人员加强管理,在施工区周边设置生态环境保护警示牌,严禁施工人员进入大坝进行非法捕捞、电鱼、毒鱼、炸鱼等损害鱼类的行为;工程完工后应尽快采取生态恢复工作,尽量降低植被破坏带来的水土流失对水质和水生生物的不利影响。

(6)临时占地生态恢复措施:尽量缩短施工时间,及时将临时占地恢复原状。严格按照水土保持方案实施水土保持措施,确保达到水土流失防治目标。施工临时用地,先将原先表层熟土集中堆放,待施工完毕后,再将这些熟土推平,恢复原地表层。施工应分期分区进行,不要全面铺开,以缩短单项工期。开挖裸露面要有防治措施,尽量缩短暴露时间,减少水土流失。临时堆土场周边应挖好排水沟,避免雨季时的水土流失。堆土的边坡要小,尽量将坡度控制在25°以内,尽量压实,使其少占地且不易被雨水冲刷造成流失。临时占用土地的堆场,施工结束后应及时进行覆土造地。加强施工管理,加强对工人关于水土保持的教育,暴雨时不施工,减少水土流失量。

7、水土流失防治措施。枢纽工程主要包括大坝、溢洪道和导流输水隧洞等水工建筑物,补充对表土的临时覆盖。渠系工程区结合主体施工工艺补充对表土进行临时拦挡和临时覆盖,待工程结束后对占用林地区域进行植被恢复。施工道路工程区增加对永久道路的防护措施的基础上增加行道树的栽植;对临时道路,主体工程对表土进行剥离和复耕,增加对表土的临时覆盖,完工后对临时道路进行植被恢复措施。料场区进行分台开采,后期对开采边进行绿化,对开采平台和开采空区根据其原土地利用类型,采取植被恢复措施,对料场区设置截排水沟。对于料场区收集的表土临时堆存并采取临时防护措施。弃渣场区对上游有汇水范围的弃渣场布设截、排洪(水)沟拦截渣场上游坡面径流,并在弃渣场坡脚布设永久挡渣墙进行拦挡。堆渣结束后采取植被恢复措施。施工生产生活区对表土进行剥离和复耕。对表土进行临时防护和后期的植被恢复。水库淹没区严格按规定的范围开挖,不得随意取土和弃土,严禁乱倒废弃土方。

8、植物措施。项目区属亚热带半湿润高原季风气候区,按照“因地制宜、适地适树、适地适草”的原则,结合工程特点选择植物措施的树种、草种。树、草种主要以乡土物种为首选,树木应具有速生、易存活、根系发达、适应性强、较为经济等特点;草种应具有较强的固土护坡功能,根系发达、草层紧密、耐践踏、耐旱,对土壤气候条件有较强的适应性。

9、临时措施。包括临时覆盖和临时拦挡措施。临时拦挡措施采用编织袋挡墙,梯形断面。

(二)运营期

1、项目运营期无废气、无噪声产生。

2、运行期水环境影响防治措施:

(1)水体富营养化:为防止水库出现富营养化或其他形式的污染,在水库运营期要采取措施加强管理,确保来水水质达到标准要求,定期做好清沙、清淤及水面漂浮物的清理工作,重视库区的绿化工作及库区的清洁卫生,并对水质进行定期的监测,保证入库水质达标;

(2)库底清理。为保证水库运行安全及水库蓄水水质,要在水库蓄水前进行库底清理,清理范围为水库正常蓄水位1838.08m以下淹没区范围。卫生清理的对象是农村耕地的临时厕所、田地农家肥粪坑等,卫生清理应地方卫生防疫部门指导下进行;淹没范围内枝桠、枯木、灌木丛、农作物秸秆等易漂浮物也应在水库蓄水前清理出库外。库区淹没建筑物应在库底清理前进行卫生拆除,并运至指定建筑垃圾集中处置场地堆存;

(3)加强水库周边环境管理,禁止超标水排入上游河道,严禁随意倾倒垃圾入地表水体。

(4)管理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管理人员产生的少量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容积3m3)处理后定期委托周边村民清掏用作农肥。

3、下泄生态流量保障措施。下泄的生态流量达到多年平均流量的10%,保证减水河段不断流,满足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印发水电水利建设项目河道生态用水、低温水和过鱼设施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指南(试行)的函》(坝下河段最小生态流量不应小于多年平均流量的10%)的规定。为保证下泄生态流量不受人为控制,且是连续不间断下泄,须设置生态流量在线监控设施。

4、水库水质污染防治措施。上白云水库兼顾附近村庄的灌溉和饮用功能,根据《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HJ338-2018),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应设置饮用水源保护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指为防止饮用水水源地污染、保证水源水质而划定,并要求加以特殊保护的一定范围的水域和*域。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分为一级保护区和二级保护区,必要时可在保护区外划分准保护区。水库建成后,建设单位应委托相关单位严格按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HJ338-2018)进行水源保护区的划分工作,并根据划分结果纳入日常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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