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审批公示:海东市平安区生态环境局关于海东市平安区三合镇三合村乡村振兴富硒农副产品加工基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公示
拟审批公示:海东市平安区生态环境局关于海东市平安区三合镇三合村乡村振兴富硒农副产品加工基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 (略) 平安区三合镇三合村乡村振兴富硒农副产品加工基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5月8日-2023年5月12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 (略) 平安区平安大道190-10号
联系电话:0972-*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
1 | (略) 平安区三合镇三合村乡村振兴富硒农副产品加工基地建设项目 | (略) 平安区三合镇三合村 | (略) 平安区高原富硒现代农业示范园区管理委员会 | 兰州 (略) | 项目总投资4205.92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3万元。项目总用地面积10000m2 ,其中新建2座厂房,1号厂房为洁净厂房(10 万级)建筑面积4123.04m2,2号厂房为普通标准厂房,建筑面积为4233.04m2;新建1座仓库,建筑面积为2063.36m2,新建一座150m3污水处理站建设 1台 1.05MW 天然气锅炉。 | (一)该项目改建项目,施工期已结束,未发现施工期污染情况。 1.施工期间施工工地周围必须按照规范设置硬质材料封闭围挡,高度不得低于2m;运输车辆必须加盖篷布或采用密闭车辆运输;必须对建筑材料、裸露地、堆放土方进行覆盖;施工道路必须硬化,及时清扫和洒水降尘;施工场地出入口设置机械化洗车平台,出入施工场地的运输车辆必须经过清洗,方可上路;气象预报风速达到四级以上或出现重污染天气状况时,严禁土方作业。 2.车辆、设备冲洗等施工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严禁外排;生活污水进入污水管网,排入平安区污水处理厂。 3.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段、合理布局施工场地,严禁夜间施工;运输车辆进入环境敏感点采取减速、禁鸣或车辆分流等措施,以减缓对沿线环境敏感区域的影响;施工期噪声要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 4.施工产生的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及时清运,严禁随意丢弃;建筑垃圾必须运至相关部门指定位置处置,不得随意倾倒。 (二)营运期要严格按照“三同时”制度,确保废气、废水、噪声稳定达标排放,固体废弃物得到妥善处置。 1.燃气锅炉必须采用低氮燃烧技术,废气通过8米烟囱排放,必须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做到达标排放。污水处理站必须定期添加除臭药剂,减少恶臭排放。 2.运营期间锅炉废水、生产废水、生活污水必须经污水处理站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二级标准标后,经污水管网,排入平安区污水处理厂。 3.必须做好项目营运期噪声控制工作,产生噪声的设备、设施等应选用满足国家标准的低噪声设施并采用建筑隔音、吸声以及减震等措施。 4.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必须委托单位定期拉运处置,严禁随意抛弃;废包装集中收集后,定期出售给废品站;生产产生的蔬菜残渣必须集中收集后,进行综合利用或处置,禁止随意抛弃;污水处理站产生污泥必须委托单位定 (略) 污泥处理厂处置,严禁随意抛弃,同时建立健全拉运台账;废离子交换树脂属于一般固体废物,更换时必须交由厂家回收,严禁随意处置。 | 报告表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 (略) 平安区三合镇三合村乡村振兴富硒农副产品加工基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5月8日-2023年5月12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 (略) 平安区平安大道190-10号
联系电话:0972-*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
1 | (略) 平安区三合镇三合村乡村振兴富硒农副产品加工基地建设项目 | (略) 平安区三合镇三合村 | (略) 平安区高原富硒现代农业示范园区管理委员会 | 兰州 (略) | 项目总投资4205.92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3万元。项目总用地面积10000m2 ,其中新建2座厂房,1号厂房为洁净厂房(10 万级)建筑面积4123.04m2,2号厂房为普通标准厂房,建筑面积为4233.04m2;新建1座仓库,建筑面积为2063.36m2,新建一座150m3污水处理站建设 1台 1.05MW 天然气锅炉。 | (一)该项目改建项目,施工期已结束,未发现施工期污染情况。 1.施工期间施工工地周围必须按照规范设置硬质材料封闭围挡,高度不得低于2m;运输车辆必须加盖篷布或采用密闭车辆运输;必须对建筑材料、裸露地、堆放土方进行覆盖;施工道路必须硬化,及时清扫和洒水降尘;施工场地出入口设置机械化洗车平台,出入施工场地的运输车辆必须经过清洗,方可上路;气象预报风速达到四级以上或出现重污染天气状况时,严禁土方作业。 2.车辆、设备冲洗等施工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严禁外排;生活污水进入污水管网,排入平安区污水处理厂。 3.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段、合理布局施工场地,严禁夜间施工;运输车辆进入环境敏感点采取减速、禁鸣或车辆分流等措施,以减缓对沿线环境敏感区域的影响;施工期噪声要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 4.施工产生的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及时清运,严禁随意丢弃;建筑垃圾必须运至相关部门指定位置处置,不得随意倾倒。 (二)营运期要严格按照“三同时”制度,确保废气、废水、噪声稳定达标排放,固体废弃物得到妥善处置。 1.燃气锅炉必须采用低氮燃烧技术,废气通过8米烟囱排放,必须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做到达标排放。污水处理站必须定期添加除臭药剂,减少恶臭排放。 2.运营期间锅炉废水、生产废水、生活污水必须经污水处理站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二级标准标后,经污水管网,排入平安区污水处理厂。 3.必须做好项目营运期噪声控制工作,产生噪声的设备、设施等应选用满足国家标准的低噪声设施并采用建筑隔音、吸声以及减震等措施。 4.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必须委托单位定期拉运处置,严禁随意抛弃;废包装集中收集后,定期出售给废品站;生产产生的蔬菜残渣必须集中收集后,进行综合利用或处置,禁止随意抛弃;污水处理站产生污泥必须委托单位定 (略) 污泥处理厂处置,严禁随意抛弃,同时建立健全拉运台账;废离子交换树脂属于一般固体废物,更换时必须交由厂家回收,严禁随意处置。 | 报告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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