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宁县智能化立体停车场三期建设项目批前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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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宁县智能化立体停车场三期建设项目批前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相关规定,我局对正宁县智能化立体停车场三期建设项目进行规划批前公示,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项目位置

该项目位于县城南环路以南、南二环以北。

二、规划条件

该项目总占地面积184.3亩(其中文旅局17.18亩(文旅局办公楼1.71亩、全民健身中心3.07亩、足球场12.40亩),市场监管局2.45亩,科协2.1亩,教育局56.65亩,代征道路7.52亩,已征道路9亩,及本次划拨土地89.4亩(广场用地40.79亩,文化设施用地37.91亩,体育用地3.49亩,代征道路7.21亩)。容积率、建筑密度、建筑限高、绿地率均未做要求。

三、规划方案

该项目总占地面积184.3亩。项目建设内容:停车场建设、文化设施用房建设工程(地下总建筑面积为29191平方米,其中停车场建设26864平方米、文化设施用房2327平方米)及地上广场亮化及外立面改造工程。1.停车场建设内容为地下停车场及附属用房(含人防面积11679平方米),其中:地下停车位739个(含普通车位542个,充电车位197个);地上停车场1座,停车位16个(大巴车位6个,普通车位9个,残疾人停车位1个),同时进行路面恢复等工程。2.文化设施用房建设工程及地上广场亮化及建筑外立面改造,其中:文化设施用房包 (略) 、地下文化活动用房,广场亮化、绿化、水景、标识、标牌及环卫设施等及地上建筑(文旅局、市场监管局、科协办公楼及老干部活动中心)外立面改造。

四、总平图

正宁县智能化立体停车场三期建设项目总平图_地下.pdf

正宁县智能化立体停车场三期建设项目-地上.pdf

现公开征求周围单位及住户意见,如有异议,请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方式提出,逾期不提出异议,视为同意。

公示时间:2023年5月15日—2023年5月23日(7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934—*

受理部门:山河镇南街10号县自然资源局办公室

(审核:安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相关规定,我局对正宁县智能化立体停车场三期建设项目进行规划批前公示,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项目位置

该项目位于县城南环路以南、南二环以北。

二、规划条件

该项目总占地面积184.3亩(其中文旅局17.18亩(文旅局办公楼1.71亩、全民健身中心3.07亩、足球场12.40亩),市场监管局2.45亩,科协2.1亩,教育局56.65亩,代征道路7.52亩,已征道路9亩,及本次划拨土地89.4亩(广场用地40.79亩,文化设施用地37.91亩,体育用地3.49亩,代征道路7.21亩)。容积率、建筑密度、建筑限高、绿地率均未做要求。

三、规划方案

该项目总占地面积184.3亩。项目建设内容:停车场建设、文化设施用房建设工程(地下总建筑面积为29191平方米,其中停车场建设26864平方米、文化设施用房2327平方米)及地上广场亮化及外立面改造工程。1.停车场建设内容为地下停车场及附属用房(含人防面积11679平方米),其中:地下停车位739个(含普通车位542个,充电车位197个);地上停车场1座,停车位16个(大巴车位6个,普通车位9个,残疾人停车位1个),同时进行路面恢复等工程。2.文化设施用房建设工程及地上广场亮化及建筑外立面改造,其中:文化设施用房包 (略) 、地下文化活动用房,广场亮化、绿化、水景、标识、标牌及环卫设施等及地上建筑(文旅局、市场监管局、科协办公楼及老干部活动中心)外立面改造。

四、总平图

正宁县智能化立体停车场三期建设项目总平图_地下.pdf

正宁县智能化立体停车场三期建设项目-地上.pdf

现公开征求周围单位及住户意见,如有异议,请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方式提出,逾期不提出异议,视为同意。

公示时间:2023年5月15日—2023年5月23日(7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934—*

受理部门:山河镇南街10号县自然资源局办公室

(审核:安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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