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台县顾桥镇喜润酱醋有限公司年产陈醋300吨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前公示
凤台县顾桥镇喜润酱醋有限公司年产陈醋300吨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我分局拟对《凤台县顾 (略) 年产陈醋300吨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审批。现将该《报告表》的主要信息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开征求公众意见,若有不同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向我分局书面反馈意见。
项目名称:凤台县顾 (略) 年产陈醋300吨技术改造项目
建设单位:凤台县顾 (略)
环评单位:安徽 (略)
公示时间:2023年5月22日起5个工作日
一、项目概况
凤台县顾 (略) 年产陈醋300吨技术改造项 (略) 凤台县顾桥镇顾桥村顾桥老街凤台县顾 (略) 原址内,项目拟投资12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2万。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包括:项目利用现有土地2153.2m2,对现有厂房进行技改,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增灌装机2台,新增2个高1.2米直径2米蒸煮锅、1个300kg不锈钢灭菌锅,拆除原有燃煤锅炉,新建燃气锅炉一座,对现有熬醋车间进行改造加固、绿化工程、配电系统及管路改造等辅助工程。
项目已经凤台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备案,备案文号:凤经信〔2020〕42号。未经审批,不得擅自扩大建设规模、改变建设内容。
二、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
(一)大气污染控制措施。项目运营期产生的有组织废气为燃气锅炉废气。燃气锅炉废气经低氮燃烧器处理后通过8m排气筒排放。项目燃气锅炉废气中颗粒物、二氧化硫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标准中表3燃气锅炉特别排放浓度限值;氮氧化物满足《长三角地区2019-2020年秋冬季大气污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中规定的50mg/m3排放限值要求。
(二)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运营期过程产生的生产废水经厂区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日处理能力10m3/d,处理工艺为:格栅+沉淀池+调节池+水解酸化+接触氧化+沉淀+过滤)处理;职工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与经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的生产废水一同进入污水管网排入顾桥镇水质净化站处理后排入永幸河。
(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安装消声减振装置等措施,再经过距离衰减、合理布局后,厂界噪声预测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2类标准要求。
(四)固废污染防治措施。强化固废在产生、收集、贮运各环节的管理,一般工业固废做到综合利用和及时清运,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并在运营前落实处置单位。一般固废贮存处置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相关标准。危险废物临时贮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改清单要求,2023年7月1日后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
(五)项目应加强环境保护管理,落实环境保护的各项应急措施及制度,加强风险管理,有关本项目环境影响减缓措施,按《报告表》要求及专家函审意见认真落实。
传真:0554-*
联系电话:0554-*
联系地址:凤台县政务中心C楼801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我分局拟对《凤台县顾 (略) 年产陈醋300吨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审批。现将该《报告表》的主要信息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开征求公众意见,若有不同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向我分局书面反馈意见。
项目名称:凤台县顾 (略) 年产陈醋300吨技术改造项目
建设单位:凤台县顾 (略)
环评单位:安徽 (略)
公示时间:2023年5月22日起5个工作日
一、项目概况
凤台县顾 (略) 年产陈醋300吨技术改造项 (略) 凤台县顾桥镇顾桥村顾桥老街凤台县顾 (略) 原址内,项目拟投资12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2万。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包括:项目利用现有土地2153.2m2,对现有厂房进行技改,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增灌装机2台,新增2个高1.2米直径2米蒸煮锅、1个300kg不锈钢灭菌锅,拆除原有燃煤锅炉,新建燃气锅炉一座,对现有熬醋车间进行改造加固、绿化工程、配电系统及管路改造等辅助工程。
项目已经凤台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备案,备案文号:凤经信〔2020〕42号。未经审批,不得擅自扩大建设规模、改变建设内容。
二、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
(一)大气污染控制措施。项目运营期产生的有组织废气为燃气锅炉废气。燃气锅炉废气经低氮燃烧器处理后通过8m排气筒排放。项目燃气锅炉废气中颗粒物、二氧化硫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标准中表3燃气锅炉特别排放浓度限值;氮氧化物满足《长三角地区2019-2020年秋冬季大气污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中规定的50mg/m3排放限值要求。
(二)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运营期过程产生的生产废水经厂区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日处理能力10m3/d,处理工艺为:格栅+沉淀池+调节池+水解酸化+接触氧化+沉淀+过滤)处理;职工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与经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的生产废水一同进入污水管网排入顾桥镇水质净化站处理后排入永幸河。
(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安装消声减振装置等措施,再经过距离衰减、合理布局后,厂界噪声预测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2类标准要求。
(四)固废污染防治措施。强化固废在产生、收集、贮运各环节的管理,一般工业固废做到综合利用和及时清运,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并在运营前落实处置单位。一般固废贮存处置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相关标准。危险废物临时贮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改清单要求,2023年7月1日后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
(五)项目应加强环境保护管理,落实环境保护的各项应急措施及制度,加强风险管理,有关本项目环境影响减缓措施,按《报告表》要求及专家函审意见认真落实。
传真:0554-*
联系电话:0554-*
联系地址:凤台县政务中心C楼801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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