朔州市公共实训基地建设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
朔州市公共实训基地建设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
一、项目概况
报告名称:朔州市公共实训基地建设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
项目位置: (略) 公共实训基地建设项目地块位于山阴县岱岳镇,西临广阳路,北临元宝街,南临顺通街,东临武阳路,占地面积21335m2(合32亩)。
用地规划:该地块原为山阴县古城镇小快乐村集体用地,占地均为农用地(旱地、农村道路)。地块现土地使用权人由山阴县人民政府划拨至山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目前正在办理土地证等相关手续。根据山阴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核发的“ (略) 公共实训基地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和选址意见书”,本项目地块用途拟变更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中的教育用地(0804)。
地块现状:(1) (略) 公共实训基地建设项目土地勘测定界技术报告书:项目地块土地分类全部为岱岳镇小快乐村农用地(旱地、农村道路用地)。地块内未发现疑似污染痕迹。
(2)调查地块东南侧构筑物为原荣晟苑建设时的临时工人宿舍及办公用房,停用后一直用于周围农户晾晒谷物场地,地块内其余区域均为耕地,种植玉米农作物。。周边敏感目标主要有住宅小区、公园、广场、农田。
二、初步调查方案和结论
(1)布点方案:
1、S1为原荣晟苑小区建设时临时工棚区域南侧(地下水流向下游),采用判断布点法进行点位布设;
2、S2为原荣晟苑小区建设时开辟的供车辆行驶道路(未硬化),采用判断布点法进行点位布设;
3、S3、S5历史至今均为耕地,无生产活动,无土壤扰动情况,只考虑周边企业污染物迁移及农耕时期农药化肥施用对地块造成的影响,采用系统随机布点法进行点位布设;
4、S4、S6为原临时办公及宿舍区域,现为空地,采用判断布点法进行点位布设。
(2)调查结论:
本地块初步调查阶段共布设7个采样点位(包含1个对照点),采集土壤样品共14组,另外采集了2组现场平行样,监测项目59项,检出污染物10种,分别为PH、砷、镉、铜、铅、汞、镍、锌、氨氮、石油烃(C10-C40),所有检出土壤样品的浓度值均未超过本次地块环境调查土壤所选用的筛选值;测定的六价铬、挥发性有机物、半挥发性有机物、六六六、滴滴涕全部未检出。
本地块初步调查阶段共布设3个地下水采样点位,采集样品共3组,另外采集了1个组现场平行样,共监测地下水样品4组,监测项目81项,检出污染物为:PH、浊度、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硫酸盐、氯化物、氟化物、硝酸盐氮、亚硝酸盐氮、氨氮、耗氧量、铜、锰、镍、锌、铅、钠、砷、硒,其中浊度、溶解性总固体、总硬度、硫酸盐、氯化物、钠、锰的检出结果有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的Ⅳ类水标准情况;其余所有地下水检出样品中检出因子的最大值均未超过本次地块环境调查地下水所选用的筛选值,所有检出因子均不属于本项目地块识别的特征污染物,通过查阅相关文献资料分析认为地下水检测污染物超标主要受项目所在地区域水文地质特征及地下水化学特征影响较大。
本次调查地块地下水超标污染物浊度、溶解性总固体、总硬度、硫酸盐、氯化物、钠、锰均为非挥发性的污染物,地块及周边已不再开采地块调查层位的浅层地下水作为饮用水,且地下水常规项目(浊度、总硬度等)的风险途径为饮用,故常规项对人体健康风险可忽略。
基于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结果,本地块可以达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标准,可用来建设相应服务设施。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环保部HJ 25.1-2019),地块调查工作到该阶段(技术路线第二阶段)结束,无需启动详细调查及风险评估工作。
联系人:成文义 电话:*
一、项目概况
报告名称:朔州市公共实训基地建设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
项目位置: (略) 公共实训基地建设项目地块位于山阴县岱岳镇,西临广阳路,北临元宝街,南临顺通街,东临武阳路,占地面积21335m2(合32亩)。
用地规划:该地块原为山阴县古城镇小快乐村集体用地,占地均为农用地(旱地、农村道路)。地块现土地使用权人由山阴县人民政府划拨至山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目前正在办理土地证等相关手续。根据山阴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核发的“ (略) 公共实训基地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和选址意见书”,本项目地块用途拟变更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中的教育用地(0804)。
地块现状:(1) (略) 公共实训基地建设项目土地勘测定界技术报告书:项目地块土地分类全部为岱岳镇小快乐村农用地(旱地、农村道路用地)。地块内未发现疑似污染痕迹。
(2)调查地块东南侧构筑物为原荣晟苑建设时的临时工人宿舍及办公用房,停用后一直用于周围农户晾晒谷物场地,地块内其余区域均为耕地,种植玉米农作物。。周边敏感目标主要有住宅小区、公园、广场、农田。
二、初步调查方案和结论
(1)布点方案:
1、S1为原荣晟苑小区建设时临时工棚区域南侧(地下水流向下游),采用判断布点法进行点位布设;
2、S2为原荣晟苑小区建设时开辟的供车辆行驶道路(未硬化),采用判断布点法进行点位布设;
3、S3、S5历史至今均为耕地,无生产活动,无土壤扰动情况,只考虑周边企业污染物迁移及农耕时期农药化肥施用对地块造成的影响,采用系统随机布点法进行点位布设;
4、S4、S6为原临时办公及宿舍区域,现为空地,采用判断布点法进行点位布设。
(2)调查结论:
本地块初步调查阶段共布设7个采样点位(包含1个对照点),采集土壤样品共14组,另外采集了2组现场平行样,监测项目59项,检出污染物10种,分别为PH、砷、镉、铜、铅、汞、镍、锌、氨氮、石油烃(C10-C40),所有检出土壤样品的浓度值均未超过本次地块环境调查土壤所选用的筛选值;测定的六价铬、挥发性有机物、半挥发性有机物、六六六、滴滴涕全部未检出。
本地块初步调查阶段共布设3个地下水采样点位,采集样品共3组,另外采集了1个组现场平行样,共监测地下水样品4组,监测项目81项,检出污染物为:PH、浊度、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硫酸盐、氯化物、氟化物、硝酸盐氮、亚硝酸盐氮、氨氮、耗氧量、铜、锰、镍、锌、铅、钠、砷、硒,其中浊度、溶解性总固体、总硬度、硫酸盐、氯化物、钠、锰的检出结果有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的Ⅳ类水标准情况;其余所有地下水检出样品中检出因子的最大值均未超过本次地块环境调查地下水所选用的筛选值,所有检出因子均不属于本项目地块识别的特征污染物,通过查阅相关文献资料分析认为地下水检测污染物超标主要受项目所在地区域水文地质特征及地下水化学特征影响较大。
本次调查地块地下水超标污染物浊度、溶解性总固体、总硬度、硫酸盐、氯化物、钠、锰均为非挥发性的污染物,地块及周边已不再开采地块调查层位的浅层地下水作为饮用水,且地下水常规项目(浊度、总硬度等)的风险途径为饮用,故常规项对人体健康风险可忽略。
基于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结果,本地块可以达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标准,可用来建设相应服务设施。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环保部HJ 25.1-2019),地块调查工作到该阶段(技术路线第二阶段)结束,无需启动详细调查及风险评估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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