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生态环境局镇海分局关于2023年5月22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宁波市生态环境局镇海分局关于2023年5月22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镇海区中官路(金川路-镇骆东路)拓宽改造工程 | (略) 镇海区蛟川街道,西起金川路与中官路平面交叉口,东至镇骆路与中官路平面交叉口 | (略) (略) (略) | 工程总投资34345万元,全长3.56公里,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桥梁工程、排水及管线工程等。 | 无 | 建设单位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 1、废气 施工期:施工场地进行洒水降尘,合理布置临时堆场,尽量远离基本农田及沿线环境空气保护目标,并采取档风板、遮盖等防尘抑制措施,干燥或大风天气停止堆场挖掘运输作业,减少堆放量和堆放时间;主要道路进行混凝土硬化处理,设置车辆清洗设施,并设减速标牌;加强施工现场管理;执行《关于印发<202 (略) 建筑工程扬尘综合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甬建发〔2020〕35号)以及《 (略) 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方案》等文件中扬尘防治措施;不设沥青拌合站,采用成品沥青混凝土,铺浇避免风向针对环境敏感目标的时段;控制选用的机械设备质量,采用高品质燃料;食堂选用液化石油气等清洁能源并设油烟净化装置。 运营期:加强道路两侧及敏感点周边绿化,加强车辆管理,排放不达标的车辆不允许上路等。 2、废水 施工期:设备车辆冲洗废水经洗车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生产;堆场尽可能远离河道,边沿设置导水沟,采用防雨布覆盖,做好用料安排,尽量减少堆放时间,含泥沙雨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生产;涉水作业均在不漏水的钢护筒围堰中进行,围堰内积水抽出至附近设置的沉淀池进行沉淀处理,泥浆经泥浆槽运至岸边的泥浆箱内,经沉淀后上清液回用;桥梁下部结构采用套管钻孔施工工艺,施工作业与地表水分开,钻渣均输送到岸边指定地点进行沉淀;桥墩施工区附近设置必要的排水沟用以疏导施工废水,严禁雨天浇筑沥青混凝土桥面;生活污水经临时设施预处理后,经周边污水管网输至镇海污水处理厂处理。 运营期:通过雨水管道将路基范围内降水引至周边河道;加强排水系统维护,保证排水通畅。 3、噪声 施工期:按《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对施工场界进行噪声控制,禁止夜间施工,尽量使用低噪声设备、施工工艺,设置临时围墙、隔声板等临时设施;做好周边居民、单位的协调工作。 运营期:采用SMA路面,在采取SMA路面等措施后仍超标的敏感目标建议对其普通窗户进行改造,采取隔声窗措施;加强道路管理,禁止排放超标、超载车辆上路,完善道路限速等警示标志和相关测速、监控设备,加强路面维护;加强营运期沿线敏感点的噪声监测,根据实际监测结果及时调整和完善噪声防治措施等。 4、固体废物 施工期:余方中剥离表土随苗木移植一 (略) (略) 苗圃用于苗圃培育,泥浆全部外运至宁波华创 (略) 综合利用,建筑垃圾和一般 (略) 炼化2号场地回填;选用先进施工设备和车辆,并加强维护、检修,减少跑冒滴漏;生活垃圾经临时垃圾箱(筒)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 运营期:路面垃圾及落叶等均由环卫部门及时清扫、清运。 5、生态环境保护 施工期:加强植被保护,宁填勿挖,减少开挖,减少对自然生态的破坏;路基和边坡采用挡墙、防护网等进行防护,并及时对坡面进行绿化恢复;施工结束后对临时场地进行生态恢复;做好沿线景观修复;落实施工期水污染防治措施、水土保持措施等;开展野生动物保护宣传工作;严禁占用基本农田,占用耕地需做好耕地占补平衡,落实专项资金;合理安排工期,加强施工期污染物的排放和管理,落实各项扬尘防治措施,减小对基本农田造成影响。 运营期:加强绿化建设及沿线植被管理,及时补种、修剪和维护;落实风险防范措施,加强污染和风险管控,尽量减少沿线污染事故。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3年5月22日至2023年5月26日(5个工作日)。
联系人: (略) 生态环境局镇海分局行政审批科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 (略) 镇海区骆驼街道金华南路55-57号生态环境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镇海区中官路(金川路-镇骆东路)拓宽改造工程 | (略) 镇海区蛟川街道,西起金川路与中官路平面交叉口,东至镇骆路与中官路平面交叉口 | (略) (略) (略) | 工程总投资34345万元,全长3.56公里,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桥梁工程、排水及管线工程等。 | 无 | 建设单位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 1、废气 施工期:施工场地进行洒水降尘,合理布置临时堆场,尽量远离基本农田及沿线环境空气保护目标,并采取档风板、遮盖等防尘抑制措施,干燥或大风天气停止堆场挖掘运输作业,减少堆放量和堆放时间;主要道路进行混凝土硬化处理,设置车辆清洗设施,并设减速标牌;加强施工现场管理;执行《关于印发<202 (略) 建筑工程扬尘综合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甬建发〔2020〕35号)以及《 (略) 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方案》等文件中扬尘防治措施;不设沥青拌合站,采用成品沥青混凝土,铺浇避免风向针对环境敏感目标的时段;控制选用的机械设备质量,采用高品质燃料;食堂选用液化石油气等清洁能源并设油烟净化装置。 运营期:加强道路两侧及敏感点周边绿化,加强车辆管理,排放不达标的车辆不允许上路等。 2、废水 施工期:设备车辆冲洗废水经洗车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生产;堆场尽可能远离河道,边沿设置导水沟,采用防雨布覆盖,做好用料安排,尽量减少堆放时间,含泥沙雨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生产;涉水作业均在不漏水的钢护筒围堰中进行,围堰内积水抽出至附近设置的沉淀池进行沉淀处理,泥浆经泥浆槽运至岸边的泥浆箱内,经沉淀后上清液回用;桥梁下部结构采用套管钻孔施工工艺,施工作业与地表水分开,钻渣均输送到岸边指定地点进行沉淀;桥墩施工区附近设置必要的排水沟用以疏导施工废水,严禁雨天浇筑沥青混凝土桥面;生活污水经临时设施预处理后,经周边污水管网输至镇海污水处理厂处理。 运营期:通过雨水管道将路基范围内降水引至周边河道;加强排水系统维护,保证排水通畅。 3、噪声 施工期:按《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对施工场界进行噪声控制,禁止夜间施工,尽量使用低噪声设备、施工工艺,设置临时围墙、隔声板等临时设施;做好周边居民、单位的协调工作。 运营期:采用SMA路面,在采取SMA路面等措施后仍超标的敏感目标建议对其普通窗户进行改造,采取隔声窗措施;加强道路管理,禁止排放超标、超载车辆上路,完善道路限速等警示标志和相关测速、监控设备,加强路面维护;加强营运期沿线敏感点的噪声监测,根据实际监测结果及时调整和完善噪声防治措施等。 4、固体废物 施工期:余方中剥离表土随苗木移植一 (略) (略) 苗圃用于苗圃培育,泥浆全部外运至宁波华创 (略) 综合利用,建筑垃圾和一般 (略) 炼化2号场地回填;选用先进施工设备和车辆,并加强维护、检修,减少跑冒滴漏;生活垃圾经临时垃圾箱(筒)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 运营期:路面垃圾及落叶等均由环卫部门及时清扫、清运。 5、生态环境保护 施工期:加强植被保护,宁填勿挖,减少开挖,减少对自然生态的破坏;路基和边坡采用挡墙、防护网等进行防护,并及时对坡面进行绿化恢复;施工结束后对临时场地进行生态恢复;做好沿线景观修复;落实施工期水污染防治措施、水土保持措施等;开展野生动物保护宣传工作;严禁占用基本农田,占用耕地需做好耕地占补平衡,落实专项资金;合理安排工期,加强施工期污染物的排放和管理,落实各项扬尘防治措施,减小对基本农田造成影响。 运营期:加强绿化建设及沿线植被管理,及时补种、修剪和维护;落实风险防范措施,加强污染和风险管控,尽量减少沿线污染事故。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3年5月22日至2023年5月26日(5个工作日)。
联系人: (略) 生态环境局镇海分局行政审批科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 (略) 镇海区骆驼街道金华南路55-57号生态环境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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