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江县民政局关于2022年度福彩公益金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的报告
中江县民政局关于2022年度福彩公益金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的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本次评价项目为2022年度福利彩票公益金专项项目,中江县民政局负责监督检查项目的执行实施和绩效评估。
2.本项目严格按照《彩票管理条例》、《彩票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和《 (略) 福利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办法》等条规制度,以“扶老、助残、救孤、济困”的宗旨作为项目立项、资金申报的依据。
3.本项目主要以资金资助的方式对老年福利类、残疾人福利类、儿童福利类、社会公益类项目给予一定比例的资金支持。
4.本项目资金主要用于中江县的项目,采取因素法等进行资金分配。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主要内容。
按照“扶老、助残、救孤、济困”的宗旨,对符合条件的老年人福利类项目、儿童福利类项目、残疾人福利类项目和社会公益类项目给予资金支持。
2.项目的具体绩效目标。
项目应实现的具体绩效目标。经整理汇总2022年福彩公益金绩效目标,具体如下:
绩效指标 | 一级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产 | 数量指标 | 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站点建设 | 1个 | |
社会组织孵化体系建设 | 1个 | |||
春节慰问困难群众、百岁老人、退役军人等人数 | 2241人 | |||
救助管理站能力提档升级 | 1个 | |||
社会救助福利中心运转 | 1个 | |||
购买居家养老服务享受人数 | 5000人 | |||
民办养老机构发放运营补贴 | 3个 | |||
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发放运营补贴 | 99个 | |||
家庭养老床位改造 | 123张 | |||
养老机构改造维修及提档升级 | 13个 | |||
日间照料中心改造维修及提档升级 | 4个 | |||
向老年人协会购买服务 | 2个 | |||
养老机构疫情防控物资设备购置( (略) ) | 37个 | |||
殡仪馆车辆购置 | 1辆 | |||
孤儿助学人数 | 16人 | |||
质量指标 | 经费使用合规率 | 100% | ||
时效指标 | 经费下拨时间达标率 | 100% | ||
效 | 社会效益 | 形成助孤帮残的良好社会风气 | 效果显著 | |
带动儿童福利事业发展 | 显著提升 | |||
让老年人感觉到政府的关怀 | 显著提升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 | 接受服务老人满意度 | 90.00% | |
受助儿童满意度 | 100.00% |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100.00% |
3.项目申报相符性。
项目设立经过严格评估论证,与民政部门职责相符,属于公共财政支持范围,符合地方事权支出责任划分原则,该项目申报内容与实际相符,申报的目标合理可行。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略) 财政厅《关于开展2022年部门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川财绩〔2023〕4号)的要求,县民政局按照前期准备、自评、报告撰写三个阶段,采取翻阅项目资料和财务档案的方式,组织实施项目绩效评价工作。通过收集分析业务股室提供的相关数据资料,形成绩效自评报告。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2022年资金申报569.92万元,批复569.92万元。其中中央福彩公益金80.92万元,省级福彩公益金297万元,县级福彩公益金192万元。整个资金申报及批复符合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2022年福彩总体资金计划为569.92万元,其中中央福彩预算80.92万元,省级福彩预算为297万元,县级福彩预算192万元。
2.资金到位。截止评价时点,569.92万元预算资金全部下拨到位,资金到位率100%。
3.资金使用。截止评价时点共使用资金554.92万元,资金使用率97.37%。其中中央福彩公益金使用65.92万元,资金使用率81.46%,省级福彩公益金使用297万元,资金使用率100%,县级福彩资金使用192万元,资金使用率100%。分项目类型,老年人福利类项目计划资金405.92万元,使用资金405.92万元,资金使用率100%,残疾人福利类项目计划资金20万元,使用资金20万元,资金使用率100%,儿童福利类项目计划资金25万元,使用资金10万元,资金使用率40%,社会福利类项目计划资金119万元,使用资金119万元,资金使用率100%。
老年人福利类项目
(1)安排40.92万元用于为全县37所养老机构下拨疫情防控物资设备购置资金。截止评价时点,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
(2)安排269万元用于养老服务发展定向财力转移支付项目,使用资金150万元为5000名老年人购买居家养老服务;使用资金70万元发放民办养老机构运营补贴及日间照料中心运营补贴;使用资金49万元建设家庭养老床位。截止评价时点,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
(3)安排15万元用于维持中江县社会救助福利中心正常运转,为残疾孤儿提供治疗康复服务,保障孤儿、特困失能老年人的身心健康。截止评价时点,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
(4)安排81万元用于用于养老服务,一是对全县13所养老机构和4个日间照料中心进行改造维修及提档升级。二是向中江县老年人体育协会和中江县老年人门球协会购买服务,为我县老年人举办各种活动。截止评价时点,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
残疾人福利类项目
安排20万元用于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项目,主要用于精神康复站点的建设。截止评价时点,资金全部使用完毕。
儿童福利类项目
安排25万元用于资助16名考上普通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本科、专科、中等职业等学校的年满18周岁的孤儿完成学业。截止评价时点,共使用资金10万元,一是因孤儿助学资助实际发放为每季度发放,并且按学年(当年9月至次年9月)计算,资助时限为孤儿入学期,所以资金发放有时间差,剩余资金还未到支付时点,二是因优先使用了上年度结余结转资金,因此使用率未完成指标值。
社会公益类项目
(1)安排15万元用于中江县殡仪馆车辆购置,截止评价时点,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
(2)安排8万元用于中江县社会组织孵化体系建设,截止评价时点,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
(3)安排81万元用于对全县2241名困难群众、百岁老人、退役军人等特殊群体进行春节慰问,截止评价时点,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
(4)安排15万元用于救助管理站能力提档升级,对救助管理站各种设施设备进行提档升级,更好地服务于流浪乞讨人员,截止评价时点,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所有项目资金使用严格按照有关财务制度执行,合理分配,不挪用、挤占项目资金,杜绝超标准设备配置和超标准费用开支。项目按计划进行,达成绩效目标,运转状况良好。通过老年人福利类项目、儿童福利类项目、残疾人福利类项目和社会公益类项目等的实施,进一步推进全县民政事业的发展。资金支付范围、支付标准、支付进度、支付依据等合规合法、符合预算。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成立以主要负责人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股室相关人员为成员的领导小组,负责项目的组织实施及督查。中央、省级福彩公益金由民政大平台专账管理,业务股室提出项目资金分配方案,经局党组研究决定,由分管领导审核后报主要领导审批,最后局财务室根据项目实施进度进行资金拨付。
(二)项目管理情况
主要由业务股室对项目进行监督检查,及时跟踪项目实施情况,严格督促,狠抓落实。严格按照《采购法》、《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招投标工作。
(三)项目监管情况
根据项目管理办法,明确规定了项目的范围、职责分工、申报流程、项目监管和责任追究等内容。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截止评价时点,共支持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站点建设1个,支持社会组织孵化体系建设1个,春节慰问困难群众、百岁老人、退役军人等2241人,救助管理站能力提档升级1个,社会救助福利中心运转1个,购买居家养老服务享受人数5000人,民办养老机构发放运营补贴3个,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发放运营补贴99个,家庭养老床位改造123张,养老机构改造维修及提档升级13个,日间照料中心改造维修及提档升级4个,向老年人协会购买服务2个,养老机构疫情防控物资设备购置( (略) )37个,殡仪馆车辆购置1辆,孤儿助学16人,完成设定数量目标;
共安排老年人福利类项目资金405.92万元、残疾人福利类项目资金20万元、儿童福利类项目资金25万元、社会公益类项目资金119万元,项目资金到位率100%;项目能按项目实施协议及时支付资金,资金支付率96.93%,其中:老年人福利类项目计划资金405.92万元,使用资金405.92万元,资金使用率100%,残疾人福利类项目计划资金20万元,使用资金20万元,资金使用率100%,儿童福利类项目计划资金25万元,使用资金10万元,资金使用率40%,社会福利类项目计划资金119万元,使用资金119万元,资金使用率100%。能按照申报内容实施项目,完成设定质量目标;
绝大部分项目能按照实施方案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时效目标基本达成。项目支出能控制在申报金额范围内,完成设定成本目标。
(二)项目效益情况
通过对福彩公益项目进行资金扶持和资助,切实强化老年人民生保障和服务供给,不断改善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体系建设支撑条件,全面提升老年人生活质量,提升了公办养老机构服务水平,推进了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满足了老年人多层次、多样化的居家养老服务需求,有助于解决社会老龄化问题,促进社会稳定及和谐;推进了残疾人服务体系建设,不断优化残疾人服务基础设施和服务内容,提升服务能力;推进儿童福利体系建设,服务能力有效提升;其他社会福利服务更加完善,使公众了解福利彩票公益金的“扶老、助残、救孤、济困”的发行宗旨,明确福利彩票公益金的使用用途,通过贴近群众的项目开展和宣传,弘扬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提升福彩公益形象,扩大了福利彩票公益金的影响力。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总体来看,本次评价的福彩扶老助学救孤济困专项项目决策合理、真实,符合民政事业发展的总体目标。项目管理规范,资金使用符合范围,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完整。项目完成情况良好,资金执行进度及时有效。项目效果符合绩效目标预期,群众满意度较高。
(二)存在的问题
我县2022年度福彩公益金的使用管理过程中发现孤儿助学资金使用率较低,一是因孤儿助学资助实际发放为每季度发放,并且按学年(当年9月至次年9月)计算,资助时限为孤儿入学期,所以资金发放有时间差,剩余资金还未到支付时点,二是因优先使用了上年度结余结转资金,因此使用率未完成指标值。
(三)相关建议
我局将认真按照福彩公益金项目要求,进一步加大督查力度,推进项目建设、预算执行。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加强与财政部门的沟通衔接,按照预算管理相关制度要求,请财政部门及时下达民政专项资金,及时进行资金支付。
附件:项目资金分配点位自评得分情况表
中江县民政局
2023年5月17日
附表:
项目资金分配自评得分情况表
序号 | 项目资金分配点位(名称) | 自评得分(百分制) | 备注 |
1 | 中江县民政局 | 98 | |
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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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本次评价项目为2022年度福利彩票公益金专项项目,中江县民政局负责监督检查项目的执行实施和绩效评估。
2.本项目严格按照《彩票管理条例》、《彩票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和《 (略) 福利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办法》等条规制度,以“扶老、助残、救孤、济困”的宗旨作为项目立项、资金申报的依据。
3.本项目主要以资金资助的方式对老年福利类、残疾人福利类、儿童福利类、社会公益类项目给予一定比例的资金支持。
4.本项目资金主要用于中江县的项目,采取因素法等进行资金分配。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主要内容。
按照“扶老、助残、救孤、济困”的宗旨,对符合条件的老年人福利类项目、儿童福利类项目、残疾人福利类项目和社会公益类项目给予资金支持。
2.项目的具体绩效目标。
项目应实现的具体绩效目标。经整理汇总2022年福彩公益金绩效目标,具体如下:
绩效指标 | 一级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产 | 数量指标 | 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站点建设 | 1个 | |
社会组织孵化体系建设 | 1个 | |||
春节慰问困难群众、百岁老人、退役军人等人数 | 2241人 | |||
救助管理站能力提档升级 | 1个 | |||
社会救助福利中心运转 | 1个 | |||
购买居家养老服务享受人数 | 5000人 | |||
民办养老机构发放运营补贴 | 3个 | |||
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发放运营补贴 | 99个 | |||
家庭养老床位改造 | 123张 | |||
养老机构改造维修及提档升级 | 13个 | |||
日间照料中心改造维修及提档升级 | 4个 | |||
向老年人协会购买服务 | 2个 | |||
养老机构疫情防控物资设备购置( (略) ) | 37个 | |||
殡仪馆车辆购置 | 1辆 | |||
孤儿助学人数 | 16人 | |||
质量指标 | 经费使用合规率 | 100% | ||
时效指标 | 经费下拨时间达标率 | 100% | ||
效 | 社会效益 | 形成助孤帮残的良好社会风气 | 效果显著 | |
带动儿童福利事业发展 | 显著提升 | |||
让老年人感觉到政府的关怀 | 显著提升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 | 接受服务老人满意度 | 90.00% | |
受助儿童满意度 | 100.00% |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100.00% |
3.项目申报相符性。
项目设立经过严格评估论证,与民政部门职责相符,属于公共财政支持范围,符合地方事权支出责任划分原则,该项目申报内容与实际相符,申报的目标合理可行。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略) 财政厅《关于开展2022年部门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川财绩〔2023〕4号)的要求,县民政局按照前期准备、自评、报告撰写三个阶段,采取翻阅项目资料和财务档案的方式,组织实施项目绩效评价工作。通过收集分析业务股室提供的相关数据资料,形成绩效自评报告。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2022年资金申报569.92万元,批复569.92万元。其中中央福彩公益金80.92万元,省级福彩公益金297万元,县级福彩公益金192万元。整个资金申报及批复符合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2022年福彩总体资金计划为569.92万元,其中中央福彩预算80.92万元,省级福彩预算为297万元,县级福彩预算192万元。
2.资金到位。截止评价时点,569.92万元预算资金全部下拨到位,资金到位率100%。
3.资金使用。截止评价时点共使用资金554.92万元,资金使用率97.37%。其中中央福彩公益金使用65.92万元,资金使用率81.46%,省级福彩公益金使用297万元,资金使用率100%,县级福彩资金使用192万元,资金使用率100%。分项目类型,老年人福利类项目计划资金405.92万元,使用资金405.92万元,资金使用率100%,残疾人福利类项目计划资金20万元,使用资金20万元,资金使用率100%,儿童福利类项目计划资金25万元,使用资金10万元,资金使用率40%,社会福利类项目计划资金119万元,使用资金119万元,资金使用率100%。
老年人福利类项目
(1)安排40.92万元用于为全县37所养老机构下拨疫情防控物资设备购置资金。截止评价时点,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
(2)安排269万元用于养老服务发展定向财力转移支付项目,使用资金150万元为5000名老年人购买居家养老服务;使用资金70万元发放民办养老机构运营补贴及日间照料中心运营补贴;使用资金49万元建设家庭养老床位。截止评价时点,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
(3)安排15万元用于维持中江县社会救助福利中心正常运转,为残疾孤儿提供治疗康复服务,保障孤儿、特困失能老年人的身心健康。截止评价时点,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
(4)安排81万元用于用于养老服务,一是对全县13所养老机构和4个日间照料中心进行改造维修及提档升级。二是向中江县老年人体育协会和中江县老年人门球协会购买服务,为我县老年人举办各种活动。截止评价时点,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
残疾人福利类项目
安排20万元用于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项目,主要用于精神康复站点的建设。截止评价时点,资金全部使用完毕。
儿童福利类项目
安排25万元用于资助16名考上普通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本科、专科、中等职业等学校的年满18周岁的孤儿完成学业。截止评价时点,共使用资金10万元,一是因孤儿助学资助实际发放为每季度发放,并且按学年(当年9月至次年9月)计算,资助时限为孤儿入学期,所以资金发放有时间差,剩余资金还未到支付时点,二是因优先使用了上年度结余结转资金,因此使用率未完成指标值。
社会公益类项目
(1)安排15万元用于中江县殡仪馆车辆购置,截止评价时点,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
(2)安排8万元用于中江县社会组织孵化体系建设,截止评价时点,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
(3)安排81万元用于对全县2241名困难群众、百岁老人、退役军人等特殊群体进行春节慰问,截止评价时点,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
(4)安排15万元用于救助管理站能力提档升级,对救助管理站各种设施设备进行提档升级,更好地服务于流浪乞讨人员,截止评价时点,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所有项目资金使用严格按照有关财务制度执行,合理分配,不挪用、挤占项目资金,杜绝超标准设备配置和超标准费用开支。项目按计划进行,达成绩效目标,运转状况良好。通过老年人福利类项目、儿童福利类项目、残疾人福利类项目和社会公益类项目等的实施,进一步推进全县民政事业的发展。资金支付范围、支付标准、支付进度、支付依据等合规合法、符合预算。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成立以主要负责人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股室相关人员为成员的领导小组,负责项目的组织实施及督查。中央、省级福彩公益金由民政大平台专账管理,业务股室提出项目资金分配方案,经局党组研究决定,由分管领导审核后报主要领导审批,最后局财务室根据项目实施进度进行资金拨付。
(二)项目管理情况
主要由业务股室对项目进行监督检查,及时跟踪项目实施情况,严格督促,狠抓落实。严格按照《采购法》、《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招投标工作。
(三)项目监管情况
根据项目管理办法,明确规定了项目的范围、职责分工、申报流程、项目监管和责任追究等内容。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截止评价时点,共支持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站点建设1个,支持社会组织孵化体系建设1个,春节慰问困难群众、百岁老人、退役军人等2241人,救助管理站能力提档升级1个,社会救助福利中心运转1个,购买居家养老服务享受人数5000人,民办养老机构发放运营补贴3个,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发放运营补贴99个,家庭养老床位改造123张,养老机构改造维修及提档升级13个,日间照料中心改造维修及提档升级4个,向老年人协会购买服务2个,养老机构疫情防控物资设备购置( (略) )37个,殡仪馆车辆购置1辆,孤儿助学16人,完成设定数量目标;
共安排老年人福利类项目资金405.92万元、残疾人福利类项目资金20万元、儿童福利类项目资金25万元、社会公益类项目资金119万元,项目资金到位率100%;项目能按项目实施协议及时支付资金,资金支付率96.93%,其中:老年人福利类项目计划资金405.92万元,使用资金405.92万元,资金使用率100%,残疾人福利类项目计划资金20万元,使用资金20万元,资金使用率100%,儿童福利类项目计划资金25万元,使用资金10万元,资金使用率40%,社会福利类项目计划资金119万元,使用资金119万元,资金使用率100%。能按照申报内容实施项目,完成设定质量目标;
绝大部分项目能按照实施方案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时效目标基本达成。项目支出能控制在申报金额范围内,完成设定成本目标。
(二)项目效益情况
通过对福彩公益项目进行资金扶持和资助,切实强化老年人民生保障和服务供给,不断改善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体系建设支撑条件,全面提升老年人生活质量,提升了公办养老机构服务水平,推进了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满足了老年人多层次、多样化的居家养老服务需求,有助于解决社会老龄化问题,促进社会稳定及和谐;推进了残疾人服务体系建设,不断优化残疾人服务基础设施和服务内容,提升服务能力;推进儿童福利体系建设,服务能力有效提升;其他社会福利服务更加完善,使公众了解福利彩票公益金的“扶老、助残、救孤、济困”的发行宗旨,明确福利彩票公益金的使用用途,通过贴近群众的项目开展和宣传,弘扬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提升福彩公益形象,扩大了福利彩票公益金的影响力。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总体来看,本次评价的福彩扶老助学救孤济困专项项目决策合理、真实,符合民政事业发展的总体目标。项目管理规范,资金使用符合范围,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完整。项目完成情况良好,资金执行进度及时有效。项目效果符合绩效目标预期,群众满意度较高。
(二)存在的问题
我县2022年度福彩公益金的使用管理过程中发现孤儿助学资金使用率较低,一是因孤儿助学资助实际发放为每季度发放,并且按学年(当年9月至次年9月)计算,资助时限为孤儿入学期,所以资金发放有时间差,剩余资金还未到支付时点,二是因优先使用了上年度结余结转资金,因此使用率未完成指标值。
(三)相关建议
我局将认真按照福彩公益金项目要求,进一步加大督查力度,推进项目建设、预算执行。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加强与财政部门的沟通衔接,按照预算管理相关制度要求,请财政部门及时下达民政专项资金,及时进行资金支付。
附件:项目资金分配点位自评得分情况表
中江县民政局
2023年5月17日
附表:
项目资金分配自评得分情况表
序号 | 项目资金分配点位(名称) | 自评得分(百分制) | 备注 |
1 | 中江县民政局 | 9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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