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东县行政审批局关于2023年5月22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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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东县行政审批局关于2023年5月22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做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示期:自公示日起不少于5个工作日。

受理公示反馈情况:无意见

联系电话:0513-*

通讯地址:如东县掘港镇城中街道泰山路16号

邮 编:*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石英砂洗选加工项目

(略) 如东县大豫镇顺通路2号

南通东 (略)

苏州 (略)

南通东 (略) 拟在南厂区,投资800万元,购置给料机、输送机等主要生产设备,项目建成达产后,预计可形成年产石英砂12万吨的生产能力。

1、废水治理。厂区实行“清污分流、雨污分流”的排水体制。雨水经雨水管网收集后排入三贯河;车间地面冲洗水、洗砂废水经厂内污水处理站(二级沉淀池)处理后与初期雨水-并回用于洗砂工序,不外排;电熔炉配套的间接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接管如东县中建水务(如东)有限公司(大豫镇污水处理厂),尾水排至兵北河。废水接管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 表1中B级标准,回用水执行《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 2005)表1中洗涤用水标准。

2、废气治理。投料、包装废气由集气罩收集,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简排放;石英砂卸料粉尘、堆场扬尘、运输道路扬尘、传送带输送粉尘均无组织排放,拟采取道路硬化、雾化水抑尘、堆场及传送带封闭等措施。火焰切割天然气燃烧废气无组织排放。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及表3标准限值。

3、噪声治理。你单位须合理安排厂区总体平面布局,优选低噪声设备,高噪声源设备应尽量远离居民,并采取屏障隔声、降噪减振等有效措施,确保该项目运营期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的3类标准,且不得降低周围环境敏感点声环境质量。

4、固废处置。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落实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各类固体废物。按要求对一般固废进行回收利用或综合治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做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示期:自公示日起不少于5个工作日。

受理公示反馈情况:无意见

联系电话:0513-*

通讯地址:如东县掘港镇城中街道泰山路16号

邮 编:*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石英砂洗选加工项目

(略) 如东县大豫镇顺通路2号

南通东 (略)

苏州 (略)

南通东 (略) 拟在南厂区,投资800万元,购置给料机、输送机等主要生产设备,项目建成达产后,预计可形成年产石英砂12万吨的生产能力。

1、废水治理。厂区实行“清污分流、雨污分流”的排水体制。雨水经雨水管网收集后排入三贯河;车间地面冲洗水、洗砂废水经厂内污水处理站(二级沉淀池)处理后与初期雨水-并回用于洗砂工序,不外排;电熔炉配套的间接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接管如东县中建水务(如东)有限公司(大豫镇污水处理厂),尾水排至兵北河。废水接管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 表1中B级标准,回用水执行《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 2005)表1中洗涤用水标准。

2、废气治理。投料、包装废气由集气罩收集,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简排放;石英砂卸料粉尘、堆场扬尘、运输道路扬尘、传送带输送粉尘均无组织排放,拟采取道路硬化、雾化水抑尘、堆场及传送带封闭等措施。火焰切割天然气燃烧废气无组织排放。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及表3标准限值。

3、噪声治理。你单位须合理安排厂区总体平面布局,优选低噪声设备,高噪声源设备应尽量远离居民,并采取屏障隔声、降噪减振等有效措施,确保该项目运营期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的3类标准,且不得降低周围环境敏感点声环境质量。

4、固废处置。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落实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各类固体废物。按要求对一般固废进行回收利用或综合治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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