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宁市循环经济生态园建筑垃圾、工业污泥综合利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普宁市循环经济生态园建筑垃圾、工业污泥综合利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批准《 (略) 循环经济生态园建筑垃圾、工业污泥综合利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23年5月22日至2023年5月26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 (略) 流沙大道西赵厝寮路段(原药监局) (略) 生态环境局普宁分局
邮编:*
联系电话:0663-*、*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该审批直接涉及其重大利益关系的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以书面形式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略) 循环经济生态园建筑垃圾、工业污泥综合利用建设项目 | 金茂(普宁) (略) | (略) 高埔镇音山径林场 | (略) (略) | 项 (略) 高埔镇音山径林场, (略) 循环经济生态园子项目之一。拟建设内容包括建筑拆除/装修垃圾、建筑泥浆、建筑余土、工业污泥、河道淤泥、大件废旧家具等固体废物进行综合利用(其中,工业污泥干化后经回转窑焙烧制环保陶粒),并配套建设相应的环保设施,占地面积*平方米。项目总投资*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000万元,主要设备及数量详见报告表。 | 1、废水:自建污水处理站规模为600m3/d(处理本项目、循环经济生态园飞灰填埋场以及污泥堆肥无害化处理项目产生的废水),分两期建设,每期300m3/d,采用“格栅+调节池+水解酸化+多段缺氧/好氧+MBR+消毒”处理各类废水,废水处理后全部回用于厂区内清洗车辆、车间清洗、道路浇洒、绿化以及生产等,不外排。 2、废气:建筑拆除/装修垃圾预处理、免烧砖、水稳土、烧结砖车间配料、陶粒车间配料颗粒物以及生物质燃料、RDF(垃圾衍生燃料)、大件废旧家具处理颗粒物经除尘设备处理后分别由6根15米高排气筒(DA004、DA005、DA006、DA007、DA011、DA009)达标排放,无组织粉尘采取水雾喷淋降尘;工业污泥干化废气经“喷淋+生物法除臭”处理后由1根15米高排气筒(DA010)达标排放;烧结砖干燥粉尘及隧道窑烟气经“SNCR+脱硫塔+湿电除尘”工艺处理后由1根20米高排气筒(DA008)达标排放;陶粒回转窑采用“SNCR+布袋除尘+二级脱硫塔”工艺处理达标后经1根37米高排气筒(DA012)达标排放;污水处理站的恶臭废气经“喷淋+生物法除臭”处理后由1根15米高排气筒(DA013)达标排放;实验室的废气通过集气罩有效收集,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1根35米高的排气筒(DA003)达标排放。 3、噪声:通过优化平面布局、选购优质设备、对噪声源强较大的设备采取消声、减振、隔音等措施;做好设备的维护和管理,保证其正常运行,确保厂界噪声达标排放,并对周围环境影响最小化。 4、项目固废方面: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要求,采取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的防护措施安全分类贮存,并依法依规处理处置。 | 按照要求进行了报批前全本公示。 |
2023年5月22日
相关附件: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批准《 (略) 循环经济生态园建筑垃圾、工业污泥综合利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23年5月22日至2023年5月26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 (略) 流沙大道西赵厝寮路段(原药监局) (略) 生态环境局普宁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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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该审批直接涉及其重大利益关系的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以书面形式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略) 循环经济生态园建筑垃圾、工业污泥综合利用建设项目 | 金茂(普宁) (略) | (略) 高埔镇音山径林场 | (略) (略) | 项 (略) 高埔镇音山径林场, (略) 循环经济生态园子项目之一。拟建设内容包括建筑拆除/装修垃圾、建筑泥浆、建筑余土、工业污泥、河道淤泥、大件废旧家具等固体废物进行综合利用(其中,工业污泥干化后经回转窑焙烧制环保陶粒),并配套建设相应的环保设施,占地面积*平方米。项目总投资*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000万元,主要设备及数量详见报告表。 | 1、废水:自建污水处理站规模为600m3/d(处理本项目、循环经济生态园飞灰填埋场以及污泥堆肥无害化处理项目产生的废水),分两期建设,每期300m3/d,采用“格栅+调节池+水解酸化+多段缺氧/好氧+MBR+消毒”处理各类废水,废水处理后全部回用于厂区内清洗车辆、车间清洗、道路浇洒、绿化以及生产等,不外排。 2、废气:建筑拆除/装修垃圾预处理、免烧砖、水稳土、烧结砖车间配料、陶粒车间配料颗粒物以及生物质燃料、RDF(垃圾衍生燃料)、大件废旧家具处理颗粒物经除尘设备处理后分别由6根15米高排气筒(DA004、DA005、DA006、DA007、DA011、DA009)达标排放,无组织粉尘采取水雾喷淋降尘;工业污泥干化废气经“喷淋+生物法除臭”处理后由1根15米高排气筒(DA010)达标排放;烧结砖干燥粉尘及隧道窑烟气经“SNCR+脱硫塔+湿电除尘”工艺处理后由1根20米高排气筒(DA008)达标排放;陶粒回转窑采用“SNCR+布袋除尘+二级脱硫塔”工艺处理达标后经1根37米高排气筒(DA012)达标排放;污水处理站的恶臭废气经“喷淋+生物法除臭”处理后由1根15米高排气筒(DA013)达标排放;实验室的废气通过集气罩有效收集,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1根35米高的排气筒(DA003)达标排放。 3、噪声:通过优化平面布局、选购优质设备、对噪声源强较大的设备采取消声、减振、隔音等措施;做好设备的维护和管理,保证其正常运行,确保厂界噪声达标排放,并对周围环境影响最小化。 4、项目固废方面: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要求,采取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的防护措施安全分类贮存,并依法依规处理处置。 | 按照要求进行了报批前全本公示。 |
2023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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