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环宇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年产80万件发泡件生产线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审批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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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环宇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年产80万件发泡件生产线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审批公示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湘潭环 (略) 年产80万件发泡件生产线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电话:0731-*

联系地址: (略) 高新区晓塘路9号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年产80万件发泡件生产线改扩建项目

建设单位

湘潭环 (略)

建设地点

(略) 高新技术产业区摇钱科技企业孵化器二期15号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编制单位

湖南中璟 (略)

建设项目概况

湘潭环 (略) (略) 高新技术产业区摇钱科技企业孵化器二期15号,已建有年产汽车内饰十万台套、年产汽车前围发泡件100万件项目。因市场需求,公司拟投资300万,在原有15号厂房南侧建设年产80万件发泡件生产线改扩建项目。项目总占地面积为200m2,本次改扩建建设内容为:在15号厂房发泡生产线新增3台发泡机及配套生产设施;本次扩建项目的产品方案及产能为:年产高压油轴发泡件50万件、年产地毯发泡件20万件、年产散热器海绵10万件。项目主要原辅材料包括:PVC布、PP塑料件、PET(半成品)、EVA片材、脱模剂、邻苯二*酸二正辛酯、发泡料A组分(黑色)、发泡料B组分、导热油、液压油、机油、模具等。项目主要生产设备为聚氨酯高压发泡机、发泡转盘工作台、烘箱、油温度循环控制机(导热油炉电加热)、液压机(模压机)、真空吸附成型设备、高压水切割机、胶水复合线、精密四柱液压切断机、高频焊机、风冷式冷水机、喷胶机、冷却塔、螺杆式空气压缩机等。散热器海绵主要生产工艺包括:上料、预热软化、真空吸附成型、入模、浇注、发泡、脱模、检验入库等;地毯发泡件主要生产工艺包括:入模、浇注、发泡、脱模、检验入库等;高压油轴发泡件主要生产工艺包括:入模、浇注、发泡、脱模、检验入库等。项目预计2023年6月建成投入生产。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1、水污染防治工作。项目发泡过程混料用水全部进入产品,不外排;项目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经园区污水管 (略) 河东第二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2、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项目EVA片材加热废气、发泡废气、喷抹脱模剂废气分别经集气罩收集后,经一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设备处理后经20m排气筒(P6)排放,外排废气中的挥发性有机物须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表5特别排放限值要求;按照《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相关要求,采取有效措施减少废气无组织排放。无组织排放废气中挥发性有机物须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表9排放限值、恶臭气体须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相应标准要求。按照环评报告的结论和建议定期维护废气处理设施的措施,确保废气收集处理系统稳定工作;及时根据国家、地方对涉气(含VOCs)排放的最新要求进行整改,如有涉及气体投诉,须按国家法律法规要求从严提升废气处理设施标准;同时,项目 (略) 与高新区蓝天保卫战、大气特护期污染防治、夏季攻势等其他有关规定。

3、噪声污染防治工作。加强营运期噪声管理,合理布置噪声源,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减震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排放。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不合格产品、废模具、浇冒口(边角料)等一般固体废物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9-2020)进行收集和贮存,外售时须与有资质单位签订收集处置合同并建立台账。废活性炭、废润滑油、废包装桶、废抹布、废导热油、废液压油等危险废物,须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要求暂存于危废暂存间,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危废暂存间须按照规范要求建设,做好防渗防漏等措施。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5、环境风险防范工作。加强生产和环保管理,提高清洁生产水平,设置专职环保管理人员,注意环保设施的日常维护,制定相关规章制度,确保各项环保设施稳定运行。建设事故应急设施,制定事故应急预案,建立健全风险事故应急处理机制,避免风险事故的发生,减缓对环境的不利影响。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湘潭环 (略) 年产80万件发泡件生产线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电话:0731-*

联系地址: (略) 高新区晓塘路9号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年产80万件发泡件生产线改扩建项目

建设单位

湘潭环 (略)

建设地点

(略) 高新技术产业区摇钱科技企业孵化器二期15号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编制单位

湖南中璟 (略)

建设项目概况

湘潭环 (略) (略) 高新技术产业区摇钱科技企业孵化器二期15号,已建有年产汽车内饰十万台套、年产汽车前围发泡件100万件项目。因市场需求,公司拟投资300万,在原有15号厂房南侧建设年产80万件发泡件生产线改扩建项目。项目总占地面积为200m2,本次改扩建建设内容为:在15号厂房发泡生产线新增3台发泡机及配套生产设施;本次扩建项目的产品方案及产能为:年产高压油轴发泡件50万件、年产地毯发泡件20万件、年产散热器海绵10万件。项目主要原辅材料包括:PVC布、PP塑料件、PET(半成品)、EVA片材、脱模剂、邻苯二*酸二正辛酯、发泡料A组分(黑色)、发泡料B组分、导热油、液压油、机油、模具等。项目主要生产设备为聚氨酯高压发泡机、发泡转盘工作台、烘箱、油温度循环控制机(导热油炉电加热)、液压机(模压机)、真空吸附成型设备、高压水切割机、胶水复合线、精密四柱液压切断机、高频焊机、风冷式冷水机、喷胶机、冷却塔、螺杆式空气压缩机等。散热器海绵主要生产工艺包括:上料、预热软化、真空吸附成型、入模、浇注、发泡、脱模、检验入库等;地毯发泡件主要生产工艺包括:入模、浇注、发泡、脱模、检验入库等;高压油轴发泡件主要生产工艺包括:入模、浇注、发泡、脱模、检验入库等。项目预计2023年6月建成投入生产。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1、水污染防治工作。项目发泡过程混料用水全部进入产品,不外排;项目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经园区污水管 (略) 河东第二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2、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项目EVA片材加热废气、发泡废气、喷抹脱模剂废气分别经集气罩收集后,经一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设备处理后经20m排气筒(P6)排放,外排废气中的挥发性有机物须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表5特别排放限值要求;按照《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相关要求,采取有效措施减少废气无组织排放。无组织排放废气中挥发性有机物须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表9排放限值、恶臭气体须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相应标准要求。按照环评报告的结论和建议定期维护废气处理设施的措施,确保废气收集处理系统稳定工作;及时根据国家、地方对涉气(含VOCs)排放的最新要求进行整改,如有涉及气体投诉,须按国家法律法规要求从严提升废气处理设施标准;同时,项目 (略) 与高新区蓝天保卫战、大气特护期污染防治、夏季攻势等其他有关规定。

3、噪声污染防治工作。加强营运期噪声管理,合理布置噪声源,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减震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排放。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不合格产品、废模具、浇冒口(边角料)等一般固体废物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9-2020)进行收集和贮存,外售时须与有资质单位签订收集处置合同并建立台账。废活性炭、废润滑油、废包装桶、废抹布、废导热油、废液压油等危险废物,须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要求暂存于危废暂存间,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危废暂存间须按照规范要求建设,做好防渗防漏等措施。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5、环境风险防范工作。加强生产和环保管理,提高清洁生产水平,设置专职环保管理人员,注意环保设施的日常维护,制定相关规章制度,确保各项环保设施稳定运行。建设事故应急设施,制定事故应急预案,建立健全风险事故应急处理机制,避免风险事故的发生,减缓对环境的不利影响。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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