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清区行政审批局关于对天津市常印印刷有限公司年加工11146.8万个塑料包装容器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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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清区行政审批局关于对天津市常印印刷有限公司年加工11146.8万个塑料包装容器项目...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限: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22-*

传 真:022-*

通讯地址:武清区雍阳西道118号

建设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地点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公示起止日期

年加工11146.8万个塑料包装容器项目

(略) (略)

(略) 武清区豆张庄工业区佰特道1号

天津 (略)

(略) (略) (以下简称“建设单位”)拟投资756万元利用现有生产车间建设年加工11146.8万个塑料包装容器项目,预计本项目建成后每年新增塑料包装容器11146.8万个,全厂产能为塑料包装容器22646.8万个、塑料勺16000万个。


(1)废气:本项目新增印刷废气与现有印刷废气经集气罩+密闭微负压间收集后进入主管道,与经集气罩收集后的卷筒废气一起通过现有的1套“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净化装置处理后,由现有的1根20m高排气筒P1排放。本项目新增注塑废气经新增的集气罩收集后,通过新增的1套两级活性炭处理后进入主管道,与经集气罩收集+“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净化装置处理后的现有注塑废气及纸杯废气汇合后,一起由现有的1根20m高排气筒P2排放。

根据分析可知,本项目运行期废气收集处理后P1排气筒排放的TRVOC、非*烷总烃的排放速率及排放浓度均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20)中表1印刷工业相关限值要求,有组织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059-2018)中表1相关限值要求。

P2排气筒排放的TRVOC、非*烷总烃排放速率及排放浓度均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20)中表1塑料制品制造相关限值要求,有组织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059-2018)中表1相关限值要求。

无组织排放的非*烷总烃厂界处浓度值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9相关限值要求,无组织排放的臭气浓度厂界值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059-2018)中表2相关限值要求,无组织排放的非*烷总烃在厂房外监控点处浓度值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20)中表2相关限值要求。

(2)废水:本项目建成后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定期补充损耗,员工生活产生生活污水。生活污水依托现有化粪池静置沉淀后,经院内现有的污水总 (略) 政污水管网,最终排入豆张庄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

根据分析可知,废水排放可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12/356-2018)三级标准,可实现达标排放,对周围水环境产生的影响较小。

(3)噪声:注塑机、空压机安装在生产车间内,采用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措施。生产车间外的环保设施风机采用基础减振+隔声罩的方式进行降噪。

根据预测结果可知,本项目东侧、北侧厂界处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运营期设备噪声经建筑物隔声和距离衰减后对声环境保护目标贡献值较小,声环境保护目标较现状增量无明显变化,可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 类标准,因此不会对声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4)固废:本项目依托现有的1处一般固废暂存间,位于模切车间东侧,建筑面积约50平方米,废边角料、不合格产品、包装废料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交由物资回收单位回收处理;本项目依托现有的1处危险废物暂存间,位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南侧,面积为16平方米,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后存放在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生活垃圾分类收集, (略) 管理部门定期清运处理。

2023年5月22日-2023年5月26日

公示期限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提出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的意见和建议。

附件: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限: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22-*

传 真:022-*

通讯地址:武清区雍阳西道118号

建设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地点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公示起止日期

年加工11146.8万个塑料包装容器项目

(略) (略)

(略) 武清区豆张庄工业区佰特道1号

天津 (略)

(略) (略) (以下简称“建设单位”)拟投资756万元利用现有生产车间建设年加工11146.8万个塑料包装容器项目,预计本项目建成后每年新增塑料包装容器11146.8万个,全厂产能为塑料包装容器22646.8万个、塑料勺16000万个。


(1)废气:本项目新增印刷废气与现有印刷废气经集气罩+密闭微负压间收集后进入主管道,与经集气罩收集后的卷筒废气一起通过现有的1套“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净化装置处理后,由现有的1根20m高排气筒P1排放。本项目新增注塑废气经新增的集气罩收集后,通过新增的1套两级活性炭处理后进入主管道,与经集气罩收集+“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净化装置处理后的现有注塑废气及纸杯废气汇合后,一起由现有的1根20m高排气筒P2排放。

根据分析可知,本项目运行期废气收集处理后P1排气筒排放的TRVOC、非*烷总烃的排放速率及排放浓度均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20)中表1印刷工业相关限值要求,有组织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059-2018)中表1相关限值要求。

P2排气筒排放的TRVOC、非*烷总烃排放速率及排放浓度均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20)中表1塑料制品制造相关限值要求,有组织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059-2018)中表1相关限值要求。

无组织排放的非*烷总烃厂界处浓度值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9相关限值要求,无组织排放的臭气浓度厂界值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059-2018)中表2相关限值要求,无组织排放的非*烷总烃在厂房外监控点处浓度值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20)中表2相关限值要求。

(2)废水:本项目建成后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定期补充损耗,员工生活产生生活污水。生活污水依托现有化粪池静置沉淀后,经院内现有的污水总 (略) 政污水管网,最终排入豆张庄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

根据分析可知,废水排放可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12/356-2018)三级标准,可实现达标排放,对周围水环境产生的影响较小。

(3)噪声:注塑机、空压机安装在生产车间内,采用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措施。生产车间外的环保设施风机采用基础减振+隔声罩的方式进行降噪。

根据预测结果可知,本项目东侧、北侧厂界处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运营期设备噪声经建筑物隔声和距离衰减后对声环境保护目标贡献值较小,声环境保护目标较现状增量无明显变化,可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 类标准,因此不会对声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4)固废:本项目依托现有的1处一般固废暂存间,位于模切车间东侧,建筑面积约50平方米,废边角料、不合格产品、包装废料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交由物资回收单位回收处理;本项目依托现有的1处危险废物暂存间,位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南侧,面积为16平方米,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后存放在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生活垃圾分类收集, (略) 管理部门定期清运处理。

2023年5月22日-2023年5月26日

公示期限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提出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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