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评决定公告】关于安徽舜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颍上县循环园区OLED及电子材料产业基地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
【环评决定公告】关于安徽舜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颍上县循环园区OLED及电子材料产业基地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
安徽 (略) :
你单位报来《安徽 (略) 颍上县循环园区OLED及电子材料产业基地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报批稿)》”)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环保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经专家审查,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审批意见如下:
一、在全面落实《报告表(报批稿)》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和风险防范措施的前提下,项目所产生的不利环境影响能够得到有效缓解和控制,从环境影响角度, (略) 按照安徽 (略) 编制的《报告表(报批稿)》所列项目的性质、内容、规模、地点等进行建设。
二、项目位于颍上县循环经济园生态大道南侧、经七路东侧、纬五路北侧、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前驱体项目西侧(东经116°17′6.519〞,北纬32°44′14.803〞),为新建项目。该项目已经安徽颍上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备案(颍经开审批〔2022〕146号),符合产业政策和园区规划。主要建设内容:建设综合楼、研发楼、中控室、公用工程、消防泵房、主门卫、物流门卫、综合仓库、*类车间、*类仓库、固废仓库、机修间、循环水泵房等主体工程,事故应急池、初期雨水池、消防水池、循环水池、生活水池、临时堆放区、室外设备区、原料罐组、泵区、堆桶区、外管廊等辅助工程,配套建设绿化、道路、停车场、供配电、消防等辅助设施。项目总投资15373.54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00万元。
三、项目在建设和运营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 施工期按照《报告表(报批稿)》中相关要求,严格施工现场环境管理,全面落实环境保护措施。
2.项目排水应采用雨污分流制。保洁废水和员工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执行循环经济园化工集中区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项目应采取分区防渗措施,防止污染地下水及土壤。
3.项目实验室产生的少量废气无组织排放。非*烷总烃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中表A.1规定的限值。
4.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高、低噪声设备并加强日常维护,减少摩擦噪声产生。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523-2011)要求,运营期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5.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环境保护部公告2013年第36号)的相关要求,规范建设危废暂存间,废空瓶、检测废水等危险废物收集后委托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转移须遵守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和经营许可等相关制度。生活垃圾委托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6.加强事故风险防范措施。按照《报告表(报批稿)》环境风险分析,制定相关应急预案及防治措施,设置应急事故池,避免发生环境污染事故。
四、项目建设须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项目建成后,必须严格执行排污许可制度,并按照有关规定组织竣工环保验收。
五、如项目的性质、内容、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你单位应当重新报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六、如项目建设和运行依法需要其他行政许可的,你单位应按规定办理其他审批手续后方能开工建设或运行。
(略) 颍上县生态环境分局
2023年4月27日
抄送:安徽颍上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颍上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安徽 (略) :
你单位报来《安徽 (略) 颍上县循环园区OLED及电子材料产业基地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报批稿)》”)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环保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经专家审查,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审批意见如下:
一、在全面落实《报告表(报批稿)》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和风险防范措施的前提下,项目所产生的不利环境影响能够得到有效缓解和控制,从环境影响角度, (略) 按照安徽 (略) 编制的《报告表(报批稿)》所列项目的性质、内容、规模、地点等进行建设。
二、项目位于颍上县循环经济园生态大道南侧、经七路东侧、纬五路北侧、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前驱体项目西侧(东经116°17′6.519〞,北纬32°44′14.803〞),为新建项目。该项目已经安徽颍上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备案(颍经开审批〔2022〕146号),符合产业政策和园区规划。主要建设内容:建设综合楼、研发楼、中控室、公用工程、消防泵房、主门卫、物流门卫、综合仓库、*类车间、*类仓库、固废仓库、机修间、循环水泵房等主体工程,事故应急池、初期雨水池、消防水池、循环水池、生活水池、临时堆放区、室外设备区、原料罐组、泵区、堆桶区、外管廊等辅助工程,配套建设绿化、道路、停车场、供配电、消防等辅助设施。项目总投资15373.54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00万元。
三、项目在建设和运营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 施工期按照《报告表(报批稿)》中相关要求,严格施工现场环境管理,全面落实环境保护措施。
2.项目排水应采用雨污分流制。保洁废水和员工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执行循环经济园化工集中区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项目应采取分区防渗措施,防止污染地下水及土壤。
3.项目实验室产生的少量废气无组织排放。非*烷总烃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中表A.1规定的限值。
4.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高、低噪声设备并加强日常维护,减少摩擦噪声产生。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523-2011)要求,运营期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5.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环境保护部公告2013年第36号)的相关要求,规范建设危废暂存间,废空瓶、检测废水等危险废物收集后委托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转移须遵守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和经营许可等相关制度。生活垃圾委托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6.加强事故风险防范措施。按照《报告表(报批稿)》环境风险分析,制定相关应急预案及防治措施,设置应急事故池,避免发生环境污染事故。
四、项目建设须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项目建成后,必须严格执行排污许可制度,并按照有关规定组织竣工环保验收。
五、如项目的性质、内容、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你单位应当重新报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六、如项目建设和运行依法需要其他行政许可的,你单位应按规定办理其他审批手续后方能开工建设或运行。
(略) 颍上县生态环境分局
2023年4月27日
抄送:安徽颍上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颍上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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