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评决定公告】关于安徽省皖能新奥天然气有限公司颍上分公司LNG气化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
【环评决定公告】关于安徽省皖能新奥天然气有限公司颍上分公司LNG气化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
(略) 皖 (略) 颍上分公司:
你单位报来《皖 (略) 颍上分公司LNG气化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报批稿)》”)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环保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经专家审查,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审批意见如下:
一、在全面落实《报告表(报批稿)》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和风险防范措施的前提下,项目所产生的不利环境影响能够得到有效缓解和控制,从环境影响角度, (略) 按照安徽 (略) 编制的《报告表(报批稿)》所列项目的性质、内容、规模、地点等进行建设。
二、项目位于安徽颍上经济开发区港口路东侧、纬六路南侧(东经116°19′10.420",北纬32°39′28.040"),为扩建项目,已经颍上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备案(项目代码:2111-*-04-01-*),符合产业政策和园区规划。主要建设内容:项目设置150m3LNG储罐3台、4000m3/h空温式汽化器4台(两备两用)、卸车增压器3台以及BOG加热器、EAG加热器等设施若干台(套),项目建成后将达到1440万m3/a的供气规模。项目总投资约1456.6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万元。
三、项目在建设和运营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施工期按照《报告表(报批稿)》中相关要求,严格施工现场环境管理,全面落实环境保护措施。
2.项目应严格落实安全生产相关规定、落实站区风险防范措施。储罐区应按要求设置围堰,设置紧急切断阀,配置火灾及可燃气体检测报警系统,以及时发现处理泄漏事故和火灾隐患,最大程度降低风险概率。严格落实设计标准,加强防腐等级,采取必要措施降低风险事故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做好与地方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应急预案的衔接和联动,开展必要的培训、宣传和演练,妥善应对突发环境事件。
3.厂区排水应按照“雨污分流”的原则建设。生活污水经厂区化粪池预 (略) 政污水管网,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及颍上第二污水处理厂接管要求。项目应严格按照《报告表(报批稿)》的要求,采取分区防渗措施,防止污染地下水及土壤。
4.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天然气锅炉采用国际先进低氮燃烧技术,产生的SO2、颗粒物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标准, NOX参照执行《 (略) 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任务》中的50mg/m3的要求。厂界非*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厂区内非*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特别排放限值。
5.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各类设备并加强维护管理,减少摩擦噪声产生。施工期厂界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运营期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6.认真做好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各类固体废物管理和处置工作。废渣、废臭剂罐委托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暂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环境保护部公告2013年第36号)的相关要求,危险废物转移,须遵守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和经营许可等相关制度;废滤芯及时交检修厂商回收处置;生活垃圾委托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7.加强事故风险防范措施。按照《报告表(报批稿)》环境风险分析,制定相关应急预案及防治措施,避免发生环境污染事故。厂区设置一座事故应急池,确保事故状态下各类废水不外排。
8.项目实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的相关要求,强化污染治理措施,确保污 (略) 许可排放量以内,二氧化硫排放量不大于0.02吨/年、氮氧化物排放量不大于0.03吨/年、烟(粉尘)排放量不大于0.014吨/年、COD排放量不大于0.006吨/年、氨氮排放量不大于0.0006吨/年。
四、项目建设须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项目建成后,必须严格执行排污许可制度,并按照有关规定组织项目竣工环保验收。
五、如项目的性质、内容、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你单位应当重新报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六、如项目建设和运营依法需要其它行政许可的,你单位应按规定办理其它审批手续后方可开工建设或运营。
(略) 颍上县生态环境分局
2023年5月12日
抄送:安徽颍上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颍上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略) 皖 (略) 颍上分公司:
你单位报来《皖 (略) 颍上分公司LNG气化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报批稿)》”)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环保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经专家审查,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审批意见如下:
一、在全面落实《报告表(报批稿)》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和风险防范措施的前提下,项目所产生的不利环境影响能够得到有效缓解和控制,从环境影响角度, (略) 按照安徽 (略) 编制的《报告表(报批稿)》所列项目的性质、内容、规模、地点等进行建设。
二、项目位于安徽颍上经济开发区港口路东侧、纬六路南侧(东经116°19′10.420",北纬32°39′28.040"),为扩建项目,已经颍上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备案(项目代码:2111-*-04-01-*),符合产业政策和园区规划。主要建设内容:项目设置150m3LNG储罐3台、4000m3/h空温式汽化器4台(两备两用)、卸车增压器3台以及BOG加热器、EAG加热器等设施若干台(套),项目建成后将达到1440万m3/a的供气规模。项目总投资约1456.6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万元。
三、项目在建设和运营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施工期按照《报告表(报批稿)》中相关要求,严格施工现场环境管理,全面落实环境保护措施。
2.项目应严格落实安全生产相关规定、落实站区风险防范措施。储罐区应按要求设置围堰,设置紧急切断阀,配置火灾及可燃气体检测报警系统,以及时发现处理泄漏事故和火灾隐患,最大程度降低风险概率。严格落实设计标准,加强防腐等级,采取必要措施降低风险事故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做好与地方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应急预案的衔接和联动,开展必要的培训、宣传和演练,妥善应对突发环境事件。
3.厂区排水应按照“雨污分流”的原则建设。生活污水经厂区化粪池预 (略) 政污水管网,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及颍上第二污水处理厂接管要求。项目应严格按照《报告表(报批稿)》的要求,采取分区防渗措施,防止污染地下水及土壤。
4.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天然气锅炉采用国际先进低氮燃烧技术,产生的SO2、颗粒物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标准, NOX参照执行《 (略) 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任务》中的50mg/m3的要求。厂界非*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厂区内非*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特别排放限值。
5.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各类设备并加强维护管理,减少摩擦噪声产生。施工期厂界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运营期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6.认真做好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各类固体废物管理和处置工作。废渣、废臭剂罐委托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暂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环境保护部公告2013年第36号)的相关要求,危险废物转移,须遵守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和经营许可等相关制度;废滤芯及时交检修厂商回收处置;生活垃圾委托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7.加强事故风险防范措施。按照《报告表(报批稿)》环境风险分析,制定相关应急预案及防治措施,避免发生环境污染事故。厂区设置一座事故应急池,确保事故状态下各类废水不外排。
8.项目实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的相关要求,强化污染治理措施,确保污 (略) 许可排放量以内,二氧化硫排放量不大于0.02吨/年、氮氧化物排放量不大于0.03吨/年、烟(粉尘)排放量不大于0.014吨/年、COD排放量不大于0.006吨/年、氨氮排放量不大于0.0006吨/年。
四、项目建设须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项目建成后,必须严格执行排污许可制度,并按照有关规定组织项目竣工环保验收。
五、如项目的性质、内容、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你单位应当重新报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六、如项目建设和运营依法需要其它行政许可的,你单位应按规定办理其它审批手续后方可开工建设或运营。
(略) 颍上县生态环境分局
2023年5月12日
抄送:安徽颍上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颍上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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