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天河分局关于对广州霍夫曼龙洞动物医院有限公司新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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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天河分局关于对广州霍夫曼龙洞动物医院有限公司新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的公示


 根据广州霍夫曼 (略) 新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2023年05月 22日至 2023年05月26日(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软件路13号,邮编:

  联系电话:*

  传 真: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建设单位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局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广州霍夫曼 (略) 新建项目

建设地点

广东广州天河区

建设单位

广东 (略)

项目概况

广州霍夫曼 (略) 新建项 (略) 天河区天源路龙洞商贸城A座03-04-05单元,占地面积为196平方米,建筑面积为392平方米,主要从事动物疫病预防、诊疗、治疗服务,涉及动物颅腔、胸腔或腹腔手术,不经营宠物美容洗浴服务。项目门诊最大接待量为50只/天,接收的动物为常见的犬类、猫类等,不接收传染病的动物,设置有20只宠物笼, (略) 服务。

环评机构

广东 (略)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项目营运期间主要废水为生活污水、诊疗废水。项目诊疗废水经自建污水处理设施(设置3台污水处理设施,采用“格栅+调节池+次氯酸钠法消毒”工艺)处理后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 (略) 医疗机构和其他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日均值)预处理标准后,通过DW002 (略) 政管网,汇入大观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 (略) 《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通过DW001 (略) 政管网,汇入大观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二)项目营运期的大气污染物主要是宠物自身及其粪便和尿液产生的异味以及污水处理设施产生的臭味等。诊疗废水处理设施设置在室内,密闭设计,废气无组织排放。宠物自身产生的异味、宠物粪便和尿液产生的异味等通过各科室的紫外线灯管消毒,再统一抽至总排风管,经一套“UV光解+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排放,排放口设置在东南向通风口处。项目厂界氨、硫化氢、臭气浓度应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表1厂界新改扩建二级标准要求。废气处理装置中的活性炭更换频次不低于每季度更换一次。
(三)项目设备噪声经隔声、减振、消声等处理后,各边界昼夜间噪声值应执行《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2类标准。
(四)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员工生活垃圾、动物粪便、废紫外线灯管、废活性炭、诊疗废弃物等。
项目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动物粪便收集并喷洒消毒剂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诊疗废弃物按照《动物诊疗机构管理办法》规定委托专业处理机构处理。项目废紫外灯管、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按相关要求分类收集后规范贮存,定期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理。项目设有占地面积约2平方米、贮存能力约0.8吨的危险废物贮存间用于临时贮存危险废物;设有占地面积约5平方米、贮存能力约0.5吨的诊疗废弃物暂存间。
(五)项目需做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配备应急器材,按照有关要求编制环境应急预案,并报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落实环境应急管理工作;定期对废水、废气处理设施进行检查,加强处理设施维护、保养及日常管理;危险废物贮存间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2013修订)等要求设置。

公众参与情况

公示期未收到反馈意见。



 根据广州霍夫曼 (略) 新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2023年05月 22日至 2023年05月26日(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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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建设单位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局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广州霍夫曼 (略) 新建项目

建设地点

广东广州天河区

建设单位

广东 (略)

项目概况

广州霍夫曼 (略) 新建项 (略) 天河区天源路龙洞商贸城A座03-04-05单元,占地面积为196平方米,建筑面积为392平方米,主要从事动物疫病预防、诊疗、治疗服务,涉及动物颅腔、胸腔或腹腔手术,不经营宠物美容洗浴服务。项目门诊最大接待量为50只/天,接收的动物为常见的犬类、猫类等,不接收传染病的动物,设置有20只宠物笼, (略) 服务。

环评机构

广东 (略)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项目营运期间主要废水为生活污水、诊疗废水。项目诊疗废水经自建污水处理设施(设置3台污水处理设施,采用“格栅+调节池+次氯酸钠法消毒”工艺)处理后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 (略) 医疗机构和其他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日均值)预处理标准后,通过DW002 (略) 政管网,汇入大观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 (略) 《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通过DW001 (略) 政管网,汇入大观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二)项目营运期的大气污染物主要是宠物自身及其粪便和尿液产生的异味以及污水处理设施产生的臭味等。诊疗废水处理设施设置在室内,密闭设计,废气无组织排放。宠物自身产生的异味、宠物粪便和尿液产生的异味等通过各科室的紫外线灯管消毒,再统一抽至总排风管,经一套“UV光解+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排放,排放口设置在东南向通风口处。项目厂界氨、硫化氢、臭气浓度应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表1厂界新改扩建二级标准要求。废气处理装置中的活性炭更换频次不低于每季度更换一次。
(三)项目设备噪声经隔声、减振、消声等处理后,各边界昼夜间噪声值应执行《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2类标准。
(四)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员工生活垃圾、动物粪便、废紫外线灯管、废活性炭、诊疗废弃物等。
项目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动物粪便收集并喷洒消毒剂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诊疗废弃物按照《动物诊疗机构管理办法》规定委托专业处理机构处理。项目废紫外灯管、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按相关要求分类收集后规范贮存,定期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理。项目设有占地面积约2平方米、贮存能力约0.8吨的危险废物贮存间用于临时贮存危险废物;设有占地面积约5平方米、贮存能力约0.5吨的诊疗废弃物暂存间。
(五)项目需做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配备应急器材,按照有关要求编制环境应急预案,并报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落实环境应急管理工作;定期对废水、废气处理设施进行检查,加强处理设施维护、保养及日常管理;危险废物贮存间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2013修订)等要求设置。

公众参与情况

公示期未收到反馈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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