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354线涟源胜利中心养护站建设项目审批意见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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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354线涟源胜利中心养护站建设项目审批意见公示

1.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及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通知要求,现将“G354线涟源胜利中心养护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予以公告。

2.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3.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略) 生态环境局涟源分局环境规划与环境影响评价股,联系电话: *(传真)?

附:

???????????????????????????????????娄环涟审〔2023〕11号

关于G354线涟源胜利中心养护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略) 公路建设养护中心:

你单位向我局提交的《G354线涟源胜利中心养护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环评文件)及相关附件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G354线涟源胜利中心养护站建设项 (略) 六亩塘街道办事处胜利村。2018年11月,G354线一级公路养护工区项目经我局批准同意建设(涟环审〔2018〕56号)。现拟利用现有场地进行扩建,项目总占地面积18000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1000平方米公路养护生产用房一栋,新建1200平方米设备停车棚,其他生产设备及配套设施依托现有;通过增加员工和年工作天数提高产能,不新增生产设备。项目建成后年工作时间由60天增至80天,生产规模由年产6万吨沥青混凝土提升至年产8万吨沥青混凝土。项目总投资1573.91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4.5万元。

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三线一单”管控要求。根据项目环评文件的结论,在全面落实项目环评文件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基础上,从环境保护角度出发,我局同意本项目建设。

二、你单位在项目建设及运营过程中,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施工期的环境管理。落实施工期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文明施工,减小噪声和扬尘污染。

(二)加强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混合烟气经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外排废气中的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要求;冷骨料粉尘经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冷骨料粉尘、矿粉料仓粉尘以及混合烟气中的沥青烟和苯并[a]芘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及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三)加强废水污染防治措施。沥青烟洗涤废水、车辆冲洗水、初期雨水经处理后回用,不外排。

(四)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

(五)严格固体废物处置。一般固废储存及处置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废活性炭、废润滑油、废油脂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进行暂存并定期交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

(六)项目主要污染物控制指标为:SO2≤0.224t/a,NOx≤0.392t/a。

(略) 生态环境局

???????????????????????????????????????????????????????????????????????????????????????????????????????????????????????????????????????????????????????????????????????????????2023年5月18日??

1.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及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通知要求,现将“G354线涟源胜利中心养护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予以公告。

2.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3.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略) 生态环境局涟源分局环境规划与环境影响评价股,联系电话: *(传真)?

附:

???????????????????????????????????娄环涟审〔2023〕11号

关于G354线涟源胜利中心养护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略) 公路建设养护中心:

你单位向我局提交的《G354线涟源胜利中心养护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环评文件)及相关附件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G354线涟源胜利中心养护站建设项 (略) 六亩塘街道办事处胜利村。2018年11月,G354线一级公路养护工区项目经我局批准同意建设(涟环审〔2018〕56号)。现拟利用现有场地进行扩建,项目总占地面积18000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1000平方米公路养护生产用房一栋,新建1200平方米设备停车棚,其他生产设备及配套设施依托现有;通过增加员工和年工作天数提高产能,不新增生产设备。项目建成后年工作时间由60天增至80天,生产规模由年产6万吨沥青混凝土提升至年产8万吨沥青混凝土。项目总投资1573.91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4.5万元。

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三线一单”管控要求。根据项目环评文件的结论,在全面落实项目环评文件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基础上,从环境保护角度出发,我局同意本项目建设。

二、你单位在项目建设及运营过程中,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施工期的环境管理。落实施工期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文明施工,减小噪声和扬尘污染。

(二)加强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混合烟气经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外排废气中的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要求;冷骨料粉尘经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冷骨料粉尘、矿粉料仓粉尘以及混合烟气中的沥青烟和苯并[a]芘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及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三)加强废水污染防治措施。沥青烟洗涤废水、车辆冲洗水、初期雨水经处理后回用,不外排。

(四)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

(五)严格固体废物处置。一般固废储存及处置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废活性炭、废润滑油、废油脂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进行暂存并定期交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

(六)项目主要污染物控制指标为:SO2≤0.224t/a,NOx≤0.392t/a。

(略) 生态环境局

???????????????????????????????????????????????????????????????????????????????????????????????????????????????????????????????????????????????????????????????????????????????2023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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