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山县对2022年度自治区、南宁市绩效考评社会评价意见建议整改工作方案
马山县对2022年度自治区、南宁市绩效考评社会评价意见建议整改工作方案
(略) 绩效考评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2 (略) 机关绩效考评社会评价意见建议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南绩办通〔2023〕14号)要求, (略) 绩效办反馈的2022年度自治区社会评价意见建议73条,202 (略) 社会评价意见建议101条,为切实抓好整改工作,提高整改工作质效,特制定本方案。
一、整改目标
坚持以人民满意为标准,以转变机关作风和提高服务质量为目标。通过对意见建议的整改,进一步明确各级各部门的工作目标和职责任务,健全绩效考评工作机制,把抓整改与抓绩效有机结合起来,推动目标实施,解决群众关切问题,切实转变机关作风,让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
二、整改内容
(略) 绩效办反馈我县2022年度自治区社会评价意见建议共73条,202 (略) 社会评价意见建议共101条,涉及经济、教育、交通、医疗卫生、社会保障、乡村建设、城市管理、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县督查考评办组织各级各部门将意见建议进行梳理汇总后,将内容具体、指向明确、合法合理的归类为自治区社会评价建设性意见建议3条(其中2条为重点整改意见建议), (略) 社会评价建设性意见7条,并提出了整改措施。将内容不具体、不了解情况、不符合政策要求、受客观条件限制短时间内难以解决的归类为自治区社会评价非建设性意见建议共70条, (略) 社会评价非建设性意见建议94条,并作出了情况说明。
三、实施步骤
(一)分解落实责任。各级各部门对涉及本部门职能的意见建议进行梳理,明确整改责任单位。并经调查摸底、逐一分析后分类形成建设性意见建议和非建设性意见建议报县督查考评办。
(二)制定整改措施。一是针对建设性意见建议,各级各部门根据本部门职能定位,对涉及本单位的建设性意见建议认真分析和研究,深入查找存在问题和原因,按照有量化的工作任务、有可操作的推进路线图、有明确的时间表、有具体的责任主体、有可以检验的成果形式的“五个有”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标准、时限和责任。二是对于非建设性意见建议中不了解情况、不符合实际的意见建议,通过对政策宣传介绍,让群众知晓和理解,对于内容不具体、要求不明确的意见建议,进行解释说明,争取群众的理解和支持。各责任单位在马山县绩效管理综合信息平台上完成2022年度自治区、 (略) 社会评价意见建议整改措施或情况说明之后提交报送县督查考评办。
(三)确定整改重点,评选十佳案例。经过研究讨论,我办从各级各部门报送的建设性意见中筛选了2条群众反映强烈的、社会影响面广,并且年内能够解决或取得明显成效的自治区意见建议,确定为重点整改意见建议,对于重点整改意见建议,由自治区社会评价大数据系统自动赋予二维码,实行“一事一码”管理。另外,2023年 8月25日前,责任部门将重点整改意见建议作为我县“十佳整改案例”, (略) 第二届社会评价“十佳整改案例”评选活动,获评“优秀整改案例”和“十佳整改案例”的,将按绩效考评相关规定进行加分。
(四)作出整改承诺。各级各部门要通过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党务政务村务公开栏等渠道,及时公示建设性意见的整改情况,主动接受群众监督评价。2023年5月22日前,将整改目标、整改措施、整改时限、重点整改意见建议二维码等进行公示。2023年9月12日前,完成整改成效公示。公开情况(公示图片、网址等)通过马山县绩效管理综合信息平台报送县督查考评办备案。同时,县督查考评办也负责将县本级的整改方案、整改工作完成情况在马山县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布,自觉接受群众评议和监督,确保整改工作落到实处。
(五)强化过程管理。各级各部门要统筹推进整改工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要定期过问整改工作进度,重要问题亲自协调,重要事项亲自跟进,确保整改工作有力有序推进。要通过马山县绩效管理综合信息平台定期填报整改进度,7月11日前完成中期整改进度填报。2023年 9月12日前,填报整改完成情况,2023年 9月18日前完成回访情况填报。县督查考评办将对整改工作实行动态跟踪管理,促进整改工作提质增效。
(六)开展考核评价。2023年12月底前,对各级各部门整改采取的措施、回应群众诉求、取得的成效等方面进行察访核验,每发现一个项目未按要求整改,存在弄虚作假、工作不力等现象的,将在单位年度绩效考评中按规定扣分。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群众满意为标尺,深入开展靶向整改、系统治理。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研究、靠前指挥、把准方向,将整改工作与中心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确保整改工作领导有方、推进有力。
(二)注重整改实效。各级各部门要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对群众关心关注的教育、交通、医疗、生态环境、乡村振兴、政务服务等热点难点问题,特别是多年反复提出、久而未决的问题,要深入调研、找准症结,精准用力、重点突破,从严从实抓好整改工作,切实增强公共服务的均衡性和成果共享的可及性。
(三)健全整改机制。各地各部门要听民声、察民意、解民忧,构建群众意见“收集—反馈—整改—考评”的闭环工作机制,巩固和拓展整改成果,推动整改落实制度化、常态化、长效化,着力提高机关工作效能,强化科学决策,不断提升治理能力和水平。
(略) 绩效考评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2 (略) 机关绩效考评社会评价意见建议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南绩办通〔2023〕14号)要求, (略) 绩效办反馈的2022年度自治区社会评价意见建议73条,202 (略) 社会评价意见建议101条,为切实抓好整改工作,提高整改工作质效,特制定本方案。
一、整改目标
坚持以人民满意为标准,以转变机关作风和提高服务质量为目标。通过对意见建议的整改,进一步明确各级各部门的工作目标和职责任务,健全绩效考评工作机制,把抓整改与抓绩效有机结合起来,推动目标实施,解决群众关切问题,切实转变机关作风,让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
二、整改内容
(略) 绩效办反馈我县2022年度自治区社会评价意见建议共73条,202 (略) 社会评价意见建议共101条,涉及经济、教育、交通、医疗卫生、社会保障、乡村建设、城市管理、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县督查考评办组织各级各部门将意见建议进行梳理汇总后,将内容具体、指向明确、合法合理的归类为自治区社会评价建设性意见建议3条(其中2条为重点整改意见建议), (略) 社会评价建设性意见7条,并提出了整改措施。将内容不具体、不了解情况、不符合政策要求、受客观条件限制短时间内难以解决的归类为自治区社会评价非建设性意见建议共70条, (略) 社会评价非建设性意见建议94条,并作出了情况说明。
三、实施步骤
(一)分解落实责任。各级各部门对涉及本部门职能的意见建议进行梳理,明确整改责任单位。并经调查摸底、逐一分析后分类形成建设性意见建议和非建设性意见建议报县督查考评办。
(二)制定整改措施。一是针对建设性意见建议,各级各部门根据本部门职能定位,对涉及本单位的建设性意见建议认真分析和研究,深入查找存在问题和原因,按照有量化的工作任务、有可操作的推进路线图、有明确的时间表、有具体的责任主体、有可以检验的成果形式的“五个有”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标准、时限和责任。二是对于非建设性意见建议中不了解情况、不符合实际的意见建议,通过对政策宣传介绍,让群众知晓和理解,对于内容不具体、要求不明确的意见建议,进行解释说明,争取群众的理解和支持。各责任单位在马山县绩效管理综合信息平台上完成2022年度自治区、 (略) 社会评价意见建议整改措施或情况说明之后提交报送县督查考评办。
(三)确定整改重点,评选十佳案例。经过研究讨论,我办从各级各部门报送的建设性意见中筛选了2条群众反映强烈的、社会影响面广,并且年内能够解决或取得明显成效的自治区意见建议,确定为重点整改意见建议,对于重点整改意见建议,由自治区社会评价大数据系统自动赋予二维码,实行“一事一码”管理。另外,2023年 8月25日前,责任部门将重点整改意见建议作为我县“十佳整改案例”, (略) 第二届社会评价“十佳整改案例”评选活动,获评“优秀整改案例”和“十佳整改案例”的,将按绩效考评相关规定进行加分。
(四)作出整改承诺。各级各部门要通过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党务政务村务公开栏等渠道,及时公示建设性意见的整改情况,主动接受群众监督评价。2023年5月22日前,将整改目标、整改措施、整改时限、重点整改意见建议二维码等进行公示。2023年9月12日前,完成整改成效公示。公开情况(公示图片、网址等)通过马山县绩效管理综合信息平台报送县督查考评办备案。同时,县督查考评办也负责将县本级的整改方案、整改工作完成情况在马山县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布,自觉接受群众评议和监督,确保整改工作落到实处。
(五)强化过程管理。各级各部门要统筹推进整改工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要定期过问整改工作进度,重要问题亲自协调,重要事项亲自跟进,确保整改工作有力有序推进。要通过马山县绩效管理综合信息平台定期填报整改进度,7月11日前完成中期整改进度填报。2023年 9月12日前,填报整改完成情况,2023年 9月18日前完成回访情况填报。县督查考评办将对整改工作实行动态跟踪管理,促进整改工作提质增效。
(六)开展考核评价。2023年12月底前,对各级各部门整改采取的措施、回应群众诉求、取得的成效等方面进行察访核验,每发现一个项目未按要求整改,存在弄虚作假、工作不力等现象的,将在单位年度绩效考评中按规定扣分。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群众满意为标尺,深入开展靶向整改、系统治理。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研究、靠前指挥、把准方向,将整改工作与中心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确保整改工作领导有方、推进有力。
(二)注重整改实效。各级各部门要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对群众关心关注的教育、交通、医疗、生态环境、乡村振兴、政务服务等热点难点问题,特别是多年反复提出、久而未决的问题,要深入调研、找准症结,精准用力、重点突破,从严从实抓好整改工作,切实增强公共服务的均衡性和成果共享的可及性。
(三)健全整改机制。各地各部门要听民声、察民意、解民忧,构建群众意见“收集—反馈—整改—考评”的闭环工作机制,巩固和拓展整改成果,推动整改落实制度化、常态化、长效化,着力提高机关工作效能,强化科学决策,不断提升治理能力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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