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靖宇县向阳路以西征收项目部分房屋征收评估机构的报名公告
关于靖宇县向阳路以西征收项目部分房屋征收评估机构的报名公告
为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保障房屋征收工作顺利进行,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略)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等有关规定,拟公开选定靖宇县向阳路以西项目部分房屋征收评估机构,现将有关报名参选评估机构事项公告如下:
一、评估对象
(一)评估对象1基本情况:
1、名称:吕昕(王红艳)拥有的房地产。
2、坐落:估价对象位于向阳路以西工农街。
3、规模:估价对象有一处房屋,根据《靖宇县私有房屋申请登记申请表》和《房屋所有权登记审批表》的记载,建筑面积为54.24㎡。
(二)评估对象2基本情况:
1、名称:冷素琴拥有的房地产。
2、坐落:估价对象位于向阳路以西工农街。
3、规模:估价对象有一处房屋,根据靖宇县房权证*号记载,建筑面积54.24㎡。有一处车库,根据《靖宇县房权证*号》记载,建筑面积为23.62㎡。
其他情况待现场勘查调查后确定。
二、报名条件
(一)在靖宇县房屋征收经办中心备案登记;
(二)取得三级或三级以上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
(三)评估机构两年内无不良信用记录;
(四)其他。
三、报名材料
(一)项目评估申请书;
(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三)房地产估价机构备案材料;
(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五)专职注册房地产估价师证明;
(六)其他。
以上材料均需要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四、报名时间和地点
时间:发布公告之日至2023年5月15日止;
地点:靖宇县房屋征收经办中心;
联系人:周旭
联系电话:*。
靖宇县房屋征收经办中心
2023年 5月5日
(责任编辑:靖宇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信息技术中心)
为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保障房屋征收工作顺利进行,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略)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等有关规定,拟公开选定靖宇县向阳路以西项目部分房屋征收评估机构,现将有关报名参选评估机构事项公告如下:
一、评估对象
(一)评估对象1基本情况:
1、名称:吕昕(王红艳)拥有的房地产。
2、坐落:估价对象位于向阳路以西工农街。
3、规模:估价对象有一处房屋,根据《靖宇县私有房屋申请登记申请表》和《房屋所有权登记审批表》的记载,建筑面积为54.24㎡。
(二)评估对象2基本情况:
1、名称:冷素琴拥有的房地产。
2、坐落:估价对象位于向阳路以西工农街。
3、规模:估价对象有一处房屋,根据靖宇县房权证*号记载,建筑面积54.24㎡。有一处车库,根据《靖宇县房权证*号》记载,建筑面积为23.62㎡。
其他情况待现场勘查调查后确定。
二、报名条件
(一)在靖宇县房屋征收经办中心备案登记;
(二)取得三级或三级以上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
(三)评估机构两年内无不良信用记录;
(四)其他。
三、报名材料
(一)项目评估申请书;
(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三)房地产估价机构备案材料;
(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五)专职注册房地产估价师证明;
(六)其他。
以上材料均需要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四、报名时间和地点
时间:发布公告之日至2023年5月15日止;
地点:靖宇县房屋征收经办中心;
联系人:周旭
联系电话:*。
靖宇县房屋征收经办中心
2023年 5月5日
(责任编辑:靖宇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信息技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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