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靖宇县向阳路以西征收项目部分房屋征收评估机构的报名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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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靖宇县向阳路以西征收项目部分房屋征收评估机构的报名公告

关于靖宇县向阳路以西征收项目部分房屋征收评估机构的报名公告

  为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保障房屋征收工作顺利进行,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略)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等有关规定,拟公开选定靖宇县向阳路以西项目部分房屋征收评估机构,现将有关报名参选评估机构事项公告如下:

  一、评估对象

  (一)评估对象1基本情况:

  1、名称:吕昕(王红艳)拥有的房地产。

  2、坐落:估价对象位于向阳路以西工农街。

  3、规模:估价对象有一处房屋,根据《靖宇县私有房屋申请登记申请表》和《房屋所有权登记审批表》的记载,建筑面积为54.24㎡。

  (二)评估对象2基本情况:

  1、名称:冷素琴拥有的房地产。

  2、坐落:估价对象位于向阳路以西工农街。

  3、规模:估价对象有一处房屋,根据靖宇县房权证*号记载,建筑面积54.24㎡。有一处车库,根据《靖宇县房权证*号》记载,建筑面积为23.62㎡。

  其他情况待现场勘查调查后确定。

  二、报名条件

  (一)在靖宇县房屋征收经办中心备案登记;

  (二)取得三级或三级以上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

  (三)评估机构两年内无不良信用记录;

  (四)其他。

  三、报名材料

  (一)项目评估申请书;

  (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三)房地产估价机构备案材料;

  (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五)专职注册房地产估价师证明;

  (六)其他。

  以上材料均需要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四、报名时间和地点

  时间:发布公告之日至2023年5月15日止;

  地点:靖宇县房屋征收经办中心;

  联系人:周旭

  联系电话:*。

  靖宇县房屋征收经办中心

  2023年 5月5日


(责任编辑:靖宇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信息技术中心)

关于靖宇县向阳路以西征收项目部分房屋征收评估机构的报名公告

  为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保障房屋征收工作顺利进行,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略)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等有关规定,拟公开选定靖宇县向阳路以西项目部分房屋征收评估机构,现将有关报名参选评估机构事项公告如下:

  一、评估对象

  (一)评估对象1基本情况:

  1、名称:吕昕(王红艳)拥有的房地产。

  2、坐落:估价对象位于向阳路以西工农街。

  3、规模:估价对象有一处房屋,根据《靖宇县私有房屋申请登记申请表》和《房屋所有权登记审批表》的记载,建筑面积为54.24㎡。

  (二)评估对象2基本情况:

  1、名称:冷素琴拥有的房地产。

  2、坐落:估价对象位于向阳路以西工农街。

  3、规模:估价对象有一处房屋,根据靖宇县房权证*号记载,建筑面积54.24㎡。有一处车库,根据《靖宇县房权证*号》记载,建筑面积为23.62㎡。

  其他情况待现场勘查调查后确定。

  二、报名条件

  (一)在靖宇县房屋征收经办中心备案登记;

  (二)取得三级或三级以上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

  (三)评估机构两年内无不良信用记录;

  (四)其他。

  三、报名材料

  (一)项目评估申请书;

  (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三)房地产估价机构备案材料;

  (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五)专职注册房地产估价师证明;

  (六)其他。

  以上材料均需要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四、报名时间和地点

  时间:发布公告之日至2023年5月15日止;

  地点:靖宇县房屋征收经办中心;

  联系人:周旭

  联系电话:*。

  靖宇县房屋征收经办中心

  2023年 5月5日


(责任编辑:靖宇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信息技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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