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湛江晨晨建材有限公司新型墙体材料建设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的公示
关于湛江晨晨建材有限公司新型墙体材料建设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的公示
关于 (略) 新型墙体材料建设项目(一期)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的公示
根据《 (略) 关于修订〈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 (略) 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 (略) 新型墙体材料建设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 (略) 新型墙体材料建设项目(一期)
二、建设地点: (略) 麻章区大 (略) 道与麻章互通交界处(原大鹏收费站旁)(厂址中心坐标:北纬21°15′42.375″ 东经110°13′27.253″)
三、建设单位: (略)
四、建设内容:湛江晨晨建材有限 (略) 麻章区大 (略) 道与麻章互通交界处(原大鹏收费站旁)(北纬21°15′42.375″ 东经110°13′27.253″)。项目占地面积28285.6m2,总建筑面积6648.96m2,公司生产规模为年产水泥砖8000万块。公司生产线分期建设,一期的年产水泥砖4000万块生产线已建成投运,为本次验收内容。二期的年产水泥砖4000万块生产线尚未建设,待建设完毕投运后另行验收。
五、验收范围:本次验收范围为一期水泥砖生产线的废气、废水、噪声、固废治理设施。涉及辐射的,不包括在本次验收范围内。
六、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气排放情况及治理措施排放情况:项目废气主要为上料、搅拌过程中产生的粉尘、水泥筒仓产生的粉尘、卸料过程产生的粉尘、原来堆场产生的粉尘。
废气治理:(1)项目上料、搅拌过程中会产生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进入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未被集气罩收集的少量粉尘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2)项目设置水泥筒仓,通过气力运输的方式将水泥泵至搅拌机内,因进出料过程造成筒仓内上部空间气流扰动,筒仓顶部产生平衡扩散风(呼吸风),排出的废气中含有少量粉尘。企业在水泥筒仓上方配套仓顶除尘器,该除尘器具有较高的除尘能力,处理后的废气由顶端排气口以无组织形式排放,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回落到筒仓内。(3)项目卸料粉尘、原料堆场粉尘进行湿式作业。
(二)废水排放情况及治理措施排放情况:一期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搅拌用水、养护用水、洒水抑尘用水)。
治理措施:(1)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用作农肥,不外排。(2)项目生产过程中搅拌工序需加入定量水进行搅拌,搅拌用水全部进入产品。(3)项目产品完成后由厂区叉车运送至养护区进行洒水养护,养护用水全部蒸发损耗,无生产废水产生。(4)项目生产过程生产车间、原料堆场进行顶部围挡、并设置地面水管湿式作业设施,对无组织排放的颗粒物采用湿式作业,洒水抑尘用水全部蒸发损耗,无生产废水产生。
(三)噪声排放情况及治理措施排放情况:一期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为一期水泥砖生产线等生产设备运行噪声。
治理措施:设备通过采取基础减震、合理布局、厂房隔声等措施降噪,加强设备维护保养、保持良好工况等措施降噪。
(四)固废排放情况及治理措施排放情况:一期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收集到的粉尘、沉淀池废渣及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残次品和生活垃圾。
治理措施:(1)生活垃圾设置垃圾桶分类收集,统一交由环卫部门处理。(2)一期项目布袋除尘器收集到的粉尘、沉淀池废渣、残次品回用于生产。
七、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项目废水、废气、噪声、固废已按照环评文件要求落实,根据广东 (略) 于2023年4月15日出具的《 (略) 新型墙体材料建设项目验收检测报告》(报告编号:HS*),项目生活污水、废气、噪声排放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公示时间:2023年5月22日—2023年6月19日(共20个工作日)
(略)
2023年5月22日
关于 (略) 新型墙体材料建设项目(一期)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的公示
根据《 (略) 关于修订〈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 (略) 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 (略) 新型墙体材料建设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 (略) 新型墙体材料建设项目(一期)
二、建设地点: (略) 麻章区大 (略) 道与麻章互通交界处(原大鹏收费站旁)(厂址中心坐标:北纬21°15′42.375″ 东经110°13′27.253″)
三、建设单位: (略)
四、建设内容:湛江晨晨建材有限 (略) 麻章区大 (略) 道与麻章互通交界处(原大鹏收费站旁)(北纬21°15′42.375″ 东经110°13′27.253″)。项目占地面积28285.6m2,总建筑面积6648.96m2,公司生产规模为年产水泥砖8000万块。公司生产线分期建设,一期的年产水泥砖4000万块生产线已建成投运,为本次验收内容。二期的年产水泥砖4000万块生产线尚未建设,待建设完毕投运后另行验收。
五、验收范围:本次验收范围为一期水泥砖生产线的废气、废水、噪声、固废治理设施。涉及辐射的,不包括在本次验收范围内。
六、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气排放情况及治理措施排放情况:项目废气主要为上料、搅拌过程中产生的粉尘、水泥筒仓产生的粉尘、卸料过程产生的粉尘、原来堆场产生的粉尘。
废气治理:(1)项目上料、搅拌过程中会产生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进入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未被集气罩收集的少量粉尘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2)项目设置水泥筒仓,通过气力运输的方式将水泥泵至搅拌机内,因进出料过程造成筒仓内上部空间气流扰动,筒仓顶部产生平衡扩散风(呼吸风),排出的废气中含有少量粉尘。企业在水泥筒仓上方配套仓顶除尘器,该除尘器具有较高的除尘能力,处理后的废气由顶端排气口以无组织形式排放,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回落到筒仓内。(3)项目卸料粉尘、原料堆场粉尘进行湿式作业。
(二)废水排放情况及治理措施排放情况:一期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搅拌用水、养护用水、洒水抑尘用水)。
治理措施:(1)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用作农肥,不外排。(2)项目生产过程中搅拌工序需加入定量水进行搅拌,搅拌用水全部进入产品。(3)项目产品完成后由厂区叉车运送至养护区进行洒水养护,养护用水全部蒸发损耗,无生产废水产生。(4)项目生产过程生产车间、原料堆场进行顶部围挡、并设置地面水管湿式作业设施,对无组织排放的颗粒物采用湿式作业,洒水抑尘用水全部蒸发损耗,无生产废水产生。
(三)噪声排放情况及治理措施排放情况:一期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为一期水泥砖生产线等生产设备运行噪声。
治理措施:设备通过采取基础减震、合理布局、厂房隔声等措施降噪,加强设备维护保养、保持良好工况等措施降噪。
(四)固废排放情况及治理措施排放情况:一期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收集到的粉尘、沉淀池废渣及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残次品和生活垃圾。
治理措施:(1)生活垃圾设置垃圾桶分类收集,统一交由环卫部门处理。(2)一期项目布袋除尘器收集到的粉尘、沉淀池废渣、残次品回用于生产。
七、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项目废水、废气、噪声、固废已按照环评文件要求落实,根据广东 (略) 于2023年4月15日出具的《 (略) 新型墙体材料建设项目验收检测报告》(报告编号:HS*),项目生活污水、废气、噪声排放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公示时间:2023年5月22日—2023年6月19日(共20个工作日)
(略)
2023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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