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5月22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意见公示(3)-2023-05-2216:45
2023年5月22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意见公示(3)-2023-05-2216:45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或不予批准的审批意见,现依据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予以公示。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拟不予批准的原因) | 公众参与情况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作出的相关环保承诺(链接) | 备注 |
1 | 上杭紫金铁路专用线铁路仓储运输项目 | (略) 上杭县蛟洋镇坪埔村工业路2号 | 上杭紫 (略) | 福建 (略) | 项 (略) 上杭县蛟洋镇坪埔村工业路2号。拟将闲置的货物仓库南侧改造成危化品仓库,临时转运及装卸氢氧化钾、氢氧化钠、硫化钠;将专13道洗罐区改造成磷酸集装罐临时转运及装卸场。 | 1、落实废水污染防控措施。项目须实行雨污分流;初期雨水回用于喷淋,不得外排。 2、落实噪声污染防控措施。采取必要的隔声降噪措施,降低各类生产设备作业产生的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3、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化学品应规范贮存,建设足够容积的事故应急池,配置足够的应急装备、物资,定期开展环境风险应急培训和演练,按有关规范要求加强危险化学品管理,有效防范和应对环境风险;修编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 (略) 上杭生态环境局备案。 | 我局受理后,在局网站进行了受理公示,公示期未接到群众投诉及举报电话。 | 报告表 |
一、公示时间:2023年5月23日-2023年5月29日(5个工作日)
二、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电话:0597-*、*(传真)
电子邮箱:*@*63.com
通讯地址: (略) 商务运营中心L幢供销大 (略) 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科
邮政编码:*根据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或不予批准的审批意见,现依据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予以公示。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拟不予批准的原因) | 公众参与情况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作出的相关环保承诺(链接) | 备注 |
1 | 上杭紫金铁路专用线铁路仓储运输项目 | (略) 上杭县蛟洋镇坪埔村工业路2号 | 上杭紫 (略) | 福建 (略) | 项 (略) 上杭县蛟洋镇坪埔村工业路2号。拟将闲置的货物仓库南侧改造成危化品仓库,临时转运及装卸氢氧化钾、氢氧化钠、硫化钠;将专13道洗罐区改造成磷酸集装罐临时转运及装卸场。 | 1、落实废水污染防控措施。项目须实行雨污分流;初期雨水回用于喷淋,不得外排。 2、落实噪声污染防控措施。采取必要的隔声降噪措施,降低各类生产设备作业产生的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3、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化学品应规范贮存,建设足够容积的事故应急池,配置足够的应急装备、物资,定期开展环境风险应急培训和演练,按有关规范要求加强危险化学品管理,有效防范和应对环境风险;修编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 (略) 上杭生态环境局备案。 | 我局受理后,在局网站进行了受理公示,公示期未接到群众投诉及举报电话。 | 报告表 |
一、公示时间:2023年5月23日-2023年5月29日(5个工作日)
二、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电话:0597-*、*(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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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略) 商务运营中心L幢供销大 (略) 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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