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日喀则市昂仁县查孜铅锌矿采选改扩建工程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
西藏日喀则市昂仁县查孜铅锌矿采选改扩建工程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
(略) 昂仁县查孜铅锌矿采选改扩建工程
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信息公示
各位公众:
你们好! (略) 昂仁县查孜铅锌矿采选改扩建工程位于西藏自 (略) 昂仁县查孜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有关规定,现将本项目建设的基本情况向各位公示,以广泛征求受本项目建设影响的公众、关心本项目建设的公众、专家、组织对项目建设的意见与建议,起到预防、减轻或消除本项目建设对环境带来的不利影响的目的。
一、建设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 (略) 昂仁县查孜铅锌矿采选改扩建工程
(2)建设单位: (略)
(3)建设地点:西藏自 (略) 昂仁县查孜乡
(4)项目概况:
现有工程:矿区由4个拐点圈定,面积3.52km2,设计开采矿区西矿段W-1矿体,设计生产能力3.6万吨/年,目前处于停工状态。
改扩建工程:矿区面积不变,经进一步资源勘查后,资源储量由原来的45.2万t增加到312.25万t,设计生产能力增加至20万吨/年,服务年限12.4年。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 (略) ;
(2)联系人:李先生;
(3)通讯地址: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昆山路5号西藏易 (略) 办公楼一楼101号;
(4)联系方式:*。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及联系方式
(1)评价单位:重庆山合田 (略)
(2)联系人:王工
(3)联系电话:*
(4)电子邮箱:*@*q.com
(5)通讯地址: (略) 北部新区杨柳路2号综合研发楼1105号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本次公众参与工作征求公众针对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如:对项目所在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的看法、对项目选址的意见和建议、对项目拟采取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和污染防治措施的意见和建议等。(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众参与的内容)。
五、公众意见表的网络连接
公众意见表可直接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网站:http://**_*.html下载。
六、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公众可以选择以下方式中的一种或多种提出意见:
(1)以联系电话的方式。
(2)以电子邮件的方式。
(3)填写第五条中的公众意见表并将其通过邮件、信函或者其他便利的方式进行反馈(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细的联系方式)。
(略)
(略) 昂仁县查孜铅锌矿采选改扩建工程
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信息公示
各位公众:
你们好! (略) 昂仁县查孜铅锌矿采选改扩建工程位于西藏自 (略) 昂仁县查孜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有关规定,现将本项目建设的基本情况向各位公示,以广泛征求受本项目建设影响的公众、关心本项目建设的公众、专家、组织对项目建设的意见与建议,起到预防、减轻或消除本项目建设对环境带来的不利影响的目的。
一、建设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 (略) 昂仁县查孜铅锌矿采选改扩建工程
(2)建设单位: (略)
(3)建设地点:西藏自 (略) 昂仁县查孜乡
(4)项目概况:
现有工程:矿区由4个拐点圈定,面积3.52km2,设计开采矿区西矿段W-1矿体,设计生产能力3.6万吨/年,目前处于停工状态。
改扩建工程:矿区面积不变,经进一步资源勘查后,资源储量由原来的45.2万t增加到312.25万t,设计生产能力增加至20万吨/年,服务年限12.4年。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 (略) ;
(2)联系人:李先生;
(3)通讯地址: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昆山路5号西藏易 (略) 办公楼一楼101号;
(4)联系方式:*。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及联系方式
(1)评价单位:重庆山合田 (略)
(2)联系人:王工
(3)联系电话:*
(4)电子邮箱:*@*q.com
(5)通讯地址: (略) 北部新区杨柳路2号综合研发楼1105号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本次公众参与工作征求公众针对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如:对项目所在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的看法、对项目选址的意见和建议、对项目拟采取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和污染防治措施的意见和建议等。(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众参与的内容)。
五、公众意见表的网络连接
公众意见表可直接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网站:http://**_*.html下载。
六、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公众可以选择以下方式中的一种或多种提出意见:
(1)以联系电话的方式。
(2)以电子邮件的方式。
(3)填写第五条中的公众意见表并将其通过邮件、信函或者其他便利的方式进行反馈(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细的联系方式)。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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