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生态环境局机动车排气遥感监测系统运维服务项目比选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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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市生态环境局机动车排气遥感监测系统运维服务项目比选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 (略) 生态环境局拟通过比选方式 (略) 生态环境局机动车排气遥感监测系统运维服务项目。

一、项目名称

(略) 生态环境局机动车排气遥感监测系统运维服务项目

二、比选单位

(略) 生态环境局

三、比选单位详细地址

(略) 东区炳草岗大街10号泰隆大厦东楼9楼923会议室

四、项目内容及要求

本项目主 (略) 生态环境局机动车排气遥感监测系统运维服务项目(含一套固定式机动车遥感监测系统、一套黑烟车电子抓拍系统),服务周期1年,具体工作如下:

(一) (略) 生态环境局机动车排气遥感监测系统运维管理技术服务,包括网络通讯、电费、平台运行和设备日常维护等,派驻不低于1名技术人 (略) 开展维护工作, (略) 固定式机动车遥感监测系统及黑烟车电子抓拍系统安全、稳定、可靠、高效运行。

(二)提供符合要求的固定式机动车遥感监测系统及黑烟车电子抓拍系统平台软件,平台软件符合网络信息安全及相关技术规范要求,数据接 (略) 大气污染防治保障中心的数据接入格式要求。

(三)完成固定式机动车遥感监测系统及黑烟车电子抓拍系统的数据接入和监管平台的网络构架,数据实时 (略) 大气污染防治保障中心。

(四)比选人组织开展设备服务管理质控考核,对达不到服务要求或未按照相关法律标准操作的,可以扣减相应的服务费,并有权终止服务合同。

五、参加单位资格要求

(一)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运维团队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比选申请人应当提供的资格要求证明材料

1.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若已经更换为三证合一的则提供三证合一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4.比选申请人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承诺函(原件);

5. 近三年内相关业绩项目证明。

注:以上所有复印件资料加盖比选申请人鲜章,提供原件备查。

六、比选方式

在符合单位资格条件下,采取最低价中选。

七、报价

此项目最高限价为人民币20万元。报价不得高于上述最高限价,否则取消参加资格。

八、比选文件获取

比选文件 (略) 生态环境局官方网站自行获取 http://**)。

九、比选申请书递交

(一)时间:参加比选的比选申请人须在2023年5月24日18:00时前(北京时间)提交比选申请书正本1份,副本2份。

(二)本次比选不接受函寄的比选申请书,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照要求密封的比选申请书,不予接收。

(三)比选结果 (略) 生态环境局网站上公布。

十、联系方式

比 选 人: (略) 生态环境局

联 系 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0812-*

特此公告

附件1: (略) 生态环境局机动车排气遥感监测系统运维服务项目比选文件(挂网).doc

附件2: (略) 生态环境局机动车排气遥感监测系统运维服务合同(挂网).doc

根据工作需要, (略) 生态环境局拟通过比选方式 (略) 生态环境局机动车排气遥感监测系统运维服务项目。

一、项目名称

(略) 生态环境局机动车排气遥感监测系统运维服务项目

二、比选单位

(略) 生态环境局

三、比选单位详细地址

(略) 东区炳草岗大街10号泰隆大厦东楼9楼923会议室

四、项目内容及要求

本项目主 (略) 生态环境局机动车排气遥感监测系统运维服务项目(含一套固定式机动车遥感监测系统、一套黑烟车电子抓拍系统),服务周期1年,具体工作如下:

(一) (略) 生态环境局机动车排气遥感监测系统运维管理技术服务,包括网络通讯、电费、平台运行和设备日常维护等,派驻不低于1名技术人 (略) 开展维护工作, (略) 固定式机动车遥感监测系统及黑烟车电子抓拍系统安全、稳定、可靠、高效运行。

(二)提供符合要求的固定式机动车遥感监测系统及黑烟车电子抓拍系统平台软件,平台软件符合网络信息安全及相关技术规范要求,数据接 (略) 大气污染防治保障中心的数据接入格式要求。

(三)完成固定式机动车遥感监测系统及黑烟车电子抓拍系统的数据接入和监管平台的网络构架,数据实时 (略) 大气污染防治保障中心。

(四)比选人组织开展设备服务管理质控考核,对达不到服务要求或未按照相关法律标准操作的,可以扣减相应的服务费,并有权终止服务合同。

五、参加单位资格要求

(一)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运维团队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比选申请人应当提供的资格要求证明材料

1.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若已经更换为三证合一的则提供三证合一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4.比选申请人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承诺函(原件);

5. 近三年内相关业绩项目证明。

注:以上所有复印件资料加盖比选申请人鲜章,提供原件备查。

六、比选方式

在符合单位资格条件下,采取最低价中选。

七、报价

此项目最高限价为人民币20万元。报价不得高于上述最高限价,否则取消参加资格。

八、比选文件获取

比选文件 (略) 生态环境局官方网站自行获取 http://**)。

九、比选申请书递交

(一)时间:参加比选的比选申请人须在2023年5月24日18:00时前(北京时间)提交比选申请书正本1份,副本2份。

(二)本次比选不接受函寄的比选申请书,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照要求密封的比选申请书,不予接收。

(三)比选结果 (略) 生态环境局网站上公布。

十、联系方式

比 选 人: (略) 生态环境局

联 系 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0812-*

特此公告

附件1: (略) 生态环境局机动车排气遥感监测系统运维服务项目比选文件(挂网).doc

附件2: (略) 生态环境局机动车排气遥感监测系统运维服务合同(挂网).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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