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5月22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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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5月22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关于2023年5月22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影响

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审批服务股。公示期为2023年5月22日-2023年5 月26日。

  电话:0379-* 传真:0379-* 通讯地址:嵩县环境保护局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

序号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
单位
环评机构建设项目概况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公众参与情况
1洛阳 (略) 年开采9万吨萤石矿项目嵩县纸房镇朱王岭村南洛阳 (略) (略) 该项目位于嵩县纸房镇朱王岭村南。矿区面积0.8171平方公里,开采矿种为萤石,开采方式为地下开采,开采标高315米~555米,生产规模 9万吨/年,总服务年限11.3年(包括基建期1年)。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井下开采工程、地面辅助工程、公用工程、环保工程等,项目总投资1910.3万元,其中环保工程投资为235.7万元。(一)向设计单位提供《报告书》和本批复文件,确保项目设计按照环境保护设计规范要求,落实防治环境污染的措施以及环保设施投资概算。
(二)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严格落实《 (略) 2022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洛环委办[2022]12号)等文件提出的各项管理要求和环评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施工现场全封闭围挡,设置洒水车辆定期对施工现场及运输道路清扫、洒水,物料密闭存放,运输车辆密闭或覆盖,避免沿途洒落,防止产生扬尘。采矿采用湿式凿岩、装卸矿石喷雾洒水、主要入风巷道进行洗壁等作业方式;矿石、废石周转全封闭,地面硬化,设喷干雾抑尘装置;运输车辆加盖篷布避免沿途洒落,运矿道路定期洒水。颗粒物无组织排放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要求。
(三)落实废水治理措施。矿井涌水经斜管沉淀池+除氟器(活性氧化铝吸附工艺)收集处理后,用于井下生产用水、地面防尘绿化、道路防尘,剩余部分通过管道供给选厂用作生产补水;初期雨水经雨水收集池收集沉淀后用于场地洒水降尘;一采区生活污水经一体化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全部用于场地防尘及道路洒水,二采区生活污水经收集池收集沉淀后用于场地防尘。矿井涌水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同时满足《 (略) 黄河流域水污染排放标准》(DB41/2087-2021)一级标准要求。
(四)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优先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及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运输时间,禁止夜间运输,以控制和减轻生产噪声及运输噪声对环境敏感点造成的不良影响。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五)做好固体废物处置和综合利用。项目废石为第I类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全部用于充填采空区。废机油、废润滑油属于危险废物,依托危废暂存间暂存后,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职工生活垃圾经收集后,定期转运至垃圾中转站处理。
(六)加强生态保护,落实各项生态恢复措施。严格落实施工期、营运期及闭矿期各项生态保护措施。服务期满后及时拆除各项建(构)筑物和基础设施,封堵井口;对工业场地进行平整,覆土恢复植被。
(七)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监测计划,定期对废气、地表水、地下水、土壤、噪声等进行监测,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
(八)加强环境风险防范,制定环境风险事故应急预案,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九)如果今 (略) 颁布污染物排放限值的新标准,届时你公司应按新的排放标准执行。
建设单位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要求进行了公众参与,作出了采纳公众意见的承诺。
版权所有:嵩县人民政府 2018 All Rights Reserved 联系电话:0379-*
网站维护:嵩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电子邮箱:*@*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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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5月22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影响

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审批服务股。公示期为2023年5月22日-2023年5 月26日。

  电话:0379-* 传真:0379-* 通讯地址:嵩县环境保护局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

序号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
单位
环评机构建设项目概况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公众参与情况
1洛阳 (略) 年开采9万吨萤石矿项目嵩县纸房镇朱王岭村南洛阳 (略) (略) 该项目位于嵩县纸房镇朱王岭村南。矿区面积0.8171平方公里,开采矿种为萤石,开采方式为地下开采,开采标高315米~555米,生产规模 9万吨/年,总服务年限11.3年(包括基建期1年)。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井下开采工程、地面辅助工程、公用工程、环保工程等,项目总投资1910.3万元,其中环保工程投资为235.7万元。(一)向设计单位提供《报告书》和本批复文件,确保项目设计按照环境保护设计规范要求,落实防治环境污染的措施以及环保设施投资概算。
(二)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严格落实《 (略) 2022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洛环委办[2022]12号)等文件提出的各项管理要求和环评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施工现场全封闭围挡,设置洒水车辆定期对施工现场及运输道路清扫、洒水,物料密闭存放,运输车辆密闭或覆盖,避免沿途洒落,防止产生扬尘。采矿采用湿式凿岩、装卸矿石喷雾洒水、主要入风巷道进行洗壁等作业方式;矿石、废石周转全封闭,地面硬化,设喷干雾抑尘装置;运输车辆加盖篷布避免沿途洒落,运矿道路定期洒水。颗粒物无组织排放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要求。
(三)落实废水治理措施。矿井涌水经斜管沉淀池+除氟器(活性氧化铝吸附工艺)收集处理后,用于井下生产用水、地面防尘绿化、道路防尘,剩余部分通过管道供给选厂用作生产补水;初期雨水经雨水收集池收集沉淀后用于场地洒水降尘;一采区生活污水经一体化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全部用于场地防尘及道路洒水,二采区生活污水经收集池收集沉淀后用于场地防尘。矿井涌水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同时满足《 (略) 黄河流域水污染排放标准》(DB41/2087-2021)一级标准要求。
(四)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优先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及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运输时间,禁止夜间运输,以控制和减轻生产噪声及运输噪声对环境敏感点造成的不良影响。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五)做好固体废物处置和综合利用。项目废石为第I类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全部用于充填采空区。废机油、废润滑油属于危险废物,依托危废暂存间暂存后,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职工生活垃圾经收集后,定期转运至垃圾中转站处理。
(六)加强生态保护,落实各项生态恢复措施。严格落实施工期、营运期及闭矿期各项生态保护措施。服务期满后及时拆除各项建(构)筑物和基础设施,封堵井口;对工业场地进行平整,覆土恢复植被。
(七)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监测计划,定期对废气、地表水、地下水、土壤、噪声等进行监测,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
(八)加强环境风险防范,制定环境风险事故应急预案,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九)如果今 (略) 颁布污染物排放限值的新标准,届时你公司应按新的排放标准执行。
建设单位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要求进行了公众参与,作出了采纳公众意见的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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