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钟山县人民医院东院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贺钟环审〔2023〕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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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钟山县人民医院东院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贺钟环审〔2023〕3号

钟山县卫生健康局:

你单位报来的报批申请及《钟 (略) 东院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收悉,经审查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该环评报告表基本能按要求编制,对环境质量现状作了较为客观的评价。评价标准适宜,主要环境保护目标明确,提出了较明确的污染防治措施,基本达到项目环境管理要求。本环评报告表可作为项目环保工程设计和环境管理的主要依据。

二、项目基本情况

拟建项目性质为新建,位于广西壮族 (略) 钟山县龟石北路和北环东路交叉处西北角(地理坐标:东经111度31分30.538秒,北纬24度54分19.287秒)。本项目占地面积33250m2,建筑面积64248.99m2,规划设置病床350张, (略) 医技综合楼、医技业务综合楼、办公楼、综合楼以及生态停车场、医疗废物暂存间、地下停车场等配套工程。项目分三期施工建设,其中一期建设1#住院医技综合楼、3#康复中心、4#配电房、5#污水处理间以及生态停车场、医疗废物暂存间、地下停车场等配套工程;二期建设6#医技业务综合楼、地下停车场;三期建设8#综合楼、9#综合楼、10#办公楼、地下停车场。项目总投资20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20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的1.1%。

三、环境保护目标

广西鑫 (略) 编制的《报告表》表明:本项目不涉及饮用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等其他敏感保护目标。项目主要大气环境目标为九龙湖(东南面100m)、钟山县第三小学(东南面405m)、钟山县扶贫开发办公室(东南面310m)、钟山县审计局(南面320m)、钟山县发改局(南面370m)、黄竹山村(西南面450m)、蒙家兴村(西面50m)、曾屋村(西北面310m)等;主要水环境保护目标为富江(西面750m)。

四、产业政策和规划相符性

广西鑫 (略) 编制的《报告表》表明该项目不属于限制和淘汰类产业,符合当前国家的产业政策要求。

五、按照《报告表》和我局批复的要求严格落实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后,项目建设和运营对区域环境的影响在可接受的范围内。因此,从环境影响角度,我局原则同意你单位按照《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内容、规模、地点、采用的工艺、防治污染和防止生态破坏的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及下述要求进行项目建设和运营。

六、项目建设应重点做好如下工作:

(一)项目建设须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即污染治理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二)项目建设过程中,应加强施工期的环境管理。

1. 施工期施工场地场界设置围挡,在施工围栏上安装喷水装置。运输车辆实行密闭运输,禁止超载,出工地前在洗车平台清洗轮胎及车身,不得带泥上路。场地内裸露地面采取覆防尘网或者防尘布、洒水等措施。

2. 施工期砂石料冲洗污水顺流至隔油沉淀池,采用土工布拦截过滤后,污水澄清后全部用于建筑工地洒水防尘。人工运输水泥砂浆时,应避免泄漏,泄漏水泥砂浆应及时清理。清洗和修理的施工机械、车辆所产生的含油污水或废弃物,不得随意弃置和倾倒,用容器收集回收利用,防止油污染。机械保养冲洗污水、含油污水不得随意排放,须建立小型隔油池处理后回用。地面冲洗污水集中收集至隔油沉淀池,经土工布拦截过滤且沉淀后,上层澄清液全部用于建筑工地洒水防尘。场区内修建临时挡水、引水设施,在基坑的两侧、四周设置排水明沟,在基坑四角、周边每隔30-40m、后浇带引出基坑位置设置集水井,使基坑渗出的地下水、雨水通过排水沟汇聚于集水井内,然后用水泵将其排出集水井外,用作施工场地降尘等用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通过罐车运至污水处理厂处理。

3. 施工期合理布置施工场地和时间。建设过程中采用性能好、噪声低的机械设备,在高噪声设备周围设置屏障。禁止午休和夜间施工,加强车辆管理,减少车辆在进出时鸣笛。

4. 施工期产生的建筑垃圾不得随意倾倒。对可再利用的废料进行回收。不能回收的建筑垃圾交给符合规定的运输单位运输至正规的消纳场所处置。生活垃圾定点堆放,交由环卫部门及时清运。

5. 施工期在工程设计和施工方案实施时应充分考虑裸露地表的水土保持问题,土建施工大面积破土阶段避开雨季。减少施工面的裸露时间,及时施工,及时保护。及时做好排水导流工作在施工场地内开挖临时雨水排水沟,在雨水排水口处设置沉淀池,对场地内的雨水径流进行沉淀处理,再排入地表水体。雨季施工时应有应急措施准备,在雨季应随时与气象部门保持联系,在大雨到来之前作好相应的水保应急工作,对新产生的裸露地表的松土予以压实,准备足够的塑料布和草包用于遮蔽。在暴雨季节不应进行大规模的土方施工作业。精心设计和实施土方工程,密切结合水土保持工作对开挖土方的转移、利用前作好周密计划和安排,开挖后的土方应立即利用,并同时实施碾压保护,减少临时土堆。施工区的土方工程必须分片进行,作好工程运筹计划,使水土保持工作能落实到每片裸露地面。

(三)项目营运期须加强环境保护管理工作,落实各项生态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措施。

1. 营运期在检验室中设置通风橱,使用有挥发性试剂的操作均在通风橱中进行,用机械通风设备将排放的实验、检验废气引至屋面的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在医技业务综合楼楼顶排放。恶臭污染物经抽气(风机风量为5000m3/h)装置收集,生物除臭净化器处理后通过15m的排气筒排放。定期对垃圾收集站、医疗废物暂存间进行消毒、除臭、清洗等防治措施,减少异味气体的产生。

2. 营运期设一个污水处理站,采用“A/O生物池+二氧化氯消毒”工艺处理项目产生的废水。行政办公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与医疗废水 (略) 综合废水,经项目内污水处理站处理后通过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通过使用投加盐酸和氯酸钠进入二氧化氯发生器后产生二氧 (略) 污水消毒。

3. 营运期落实隔声降噪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安装防震和隔音设施,严密封堵穿越机房维护结构的所有管道与安装洞周围的缝隙。合理布置平面,建设绿化隔离带。加强设备日常检修和维护,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时产生的高噪声现象。

4. 营运期各类医疗废物、生物安全柜更换除菌滤网及污水处理设施污泥均属于危险废物,须妥善收集后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废活性炭收集后用专用容器存放,暂存在污水处理间旁的危险废物暂存间处,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经收集后暂存于项目设置的垃圾暂存处,由环卫部门清运。

5. 营运期项目须做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七、建设单位要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运行的环境保护“三同时” 制度并依法申报排污许可证。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 (略) 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措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并依法向社会公开环境保护措施验收报告,其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措施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和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生产和使用。

八、请执法股按规定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设计、施工、验收、投入生产或者使用情况,以及有关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确定的其他环境保护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环境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九、报告表批复后,自本批复下达之日起超过5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和环境保护措施发生重大变动,且可能导致环境影响显著变化(特别是不利环境影响加重)的,须到我局重新报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十、项目开工前需到自然资源等相关部门办理好相关手续,并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工建设。

(略) 钟山生态环境局

2023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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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文件:

钟山县卫生健康局:

你单位报来的报批申请及《钟 (略) 东院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收悉,经审查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该环评报告表基本能按要求编制,对环境质量现状作了较为客观的评价。评价标准适宜,主要环境保护目标明确,提出了较明确的污染防治措施,基本达到项目环境管理要求。本环评报告表可作为项目环保工程设计和环境管理的主要依据。

二、项目基本情况

拟建项目性质为新建,位于广西壮族 (略) 钟山县龟石北路和北环东路交叉处西北角(地理坐标:东经111度31分30.538秒,北纬24度54分19.287秒)。本项目占地面积33250m2,建筑面积64248.99m2,规划设置病床350张, (略) 医技综合楼、医技业务综合楼、办公楼、综合楼以及生态停车场、医疗废物暂存间、地下停车场等配套工程。项目分三期施工建设,其中一期建设1#住院医技综合楼、3#康复中心、4#配电房、5#污水处理间以及生态停车场、医疗废物暂存间、地下停车场等配套工程;二期建设6#医技业务综合楼、地下停车场;三期建设8#综合楼、9#综合楼、10#办公楼、地下停车场。项目总投资20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20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的1.1%。

三、环境保护目标

广西鑫 (略) 编制的《报告表》表明:本项目不涉及饮用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等其他敏感保护目标。项目主要大气环境目标为九龙湖(东南面100m)、钟山县第三小学(东南面405m)、钟山县扶贫开发办公室(东南面310m)、钟山县审计局(南面320m)、钟山县发改局(南面370m)、黄竹山村(西南面450m)、蒙家兴村(西面50m)、曾屋村(西北面310m)等;主要水环境保护目标为富江(西面750m)。

四、产业政策和规划相符性

广西鑫 (略) 编制的《报告表》表明该项目不属于限制和淘汰类产业,符合当前国家的产业政策要求。

五、按照《报告表》和我局批复的要求严格落实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后,项目建设和运营对区域环境的影响在可接受的范围内。因此,从环境影响角度,我局原则同意你单位按照《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内容、规模、地点、采用的工艺、防治污染和防止生态破坏的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及下述要求进行项目建设和运营。

六、项目建设应重点做好如下工作:

(一)项目建设须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即污染治理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二)项目建设过程中,应加强施工期的环境管理。

1. 施工期施工场地场界设置围挡,在施工围栏上安装喷水装置。运输车辆实行密闭运输,禁止超载,出工地前在洗车平台清洗轮胎及车身,不得带泥上路。场地内裸露地面采取覆防尘网或者防尘布、洒水等措施。

2. 施工期砂石料冲洗污水顺流至隔油沉淀池,采用土工布拦截过滤后,污水澄清后全部用于建筑工地洒水防尘。人工运输水泥砂浆时,应避免泄漏,泄漏水泥砂浆应及时清理。清洗和修理的施工机械、车辆所产生的含油污水或废弃物,不得随意弃置和倾倒,用容器收集回收利用,防止油污染。机械保养冲洗污水、含油污水不得随意排放,须建立小型隔油池处理后回用。地面冲洗污水集中收集至隔油沉淀池,经土工布拦截过滤且沉淀后,上层澄清液全部用于建筑工地洒水防尘。场区内修建临时挡水、引水设施,在基坑的两侧、四周设置排水明沟,在基坑四角、周边每隔30-40m、后浇带引出基坑位置设置集水井,使基坑渗出的地下水、雨水通过排水沟汇聚于集水井内,然后用水泵将其排出集水井外,用作施工场地降尘等用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通过罐车运至污水处理厂处理。

3. 施工期合理布置施工场地和时间。建设过程中采用性能好、噪声低的机械设备,在高噪声设备周围设置屏障。禁止午休和夜间施工,加强车辆管理,减少车辆在进出时鸣笛。

4. 施工期产生的建筑垃圾不得随意倾倒。对可再利用的废料进行回收。不能回收的建筑垃圾交给符合规定的运输单位运输至正规的消纳场所处置。生活垃圾定点堆放,交由环卫部门及时清运。

5. 施工期在工程设计和施工方案实施时应充分考虑裸露地表的水土保持问题,土建施工大面积破土阶段避开雨季。减少施工面的裸露时间,及时施工,及时保护。及时做好排水导流工作在施工场地内开挖临时雨水排水沟,在雨水排水口处设置沉淀池,对场地内的雨水径流进行沉淀处理,再排入地表水体。雨季施工时应有应急措施准备,在雨季应随时与气象部门保持联系,在大雨到来之前作好相应的水保应急工作,对新产生的裸露地表的松土予以压实,准备足够的塑料布和草包用于遮蔽。在暴雨季节不应进行大规模的土方施工作业。精心设计和实施土方工程,密切结合水土保持工作对开挖土方的转移、利用前作好周密计划和安排,开挖后的土方应立即利用,并同时实施碾压保护,减少临时土堆。施工区的土方工程必须分片进行,作好工程运筹计划,使水土保持工作能落实到每片裸露地面。

(三)项目营运期须加强环境保护管理工作,落实各项生态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措施。

1. 营运期在检验室中设置通风橱,使用有挥发性试剂的操作均在通风橱中进行,用机械通风设备将排放的实验、检验废气引至屋面的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在医技业务综合楼楼顶排放。恶臭污染物经抽气(风机风量为5000m3/h)装置收集,生物除臭净化器处理后通过15m的排气筒排放。定期对垃圾收集站、医疗废物暂存间进行消毒、除臭、清洗等防治措施,减少异味气体的产生。

2. 营运期设一个污水处理站,采用“A/O生物池+二氧化氯消毒”工艺处理项目产生的废水。行政办公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与医疗废水 (略) 综合废水,经项目内污水处理站处理后通过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通过使用投加盐酸和氯酸钠进入二氧化氯发生器后产生二氧 (略) 污水消毒。

3. 营运期落实隔声降噪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安装防震和隔音设施,严密封堵穿越机房维护结构的所有管道与安装洞周围的缝隙。合理布置平面,建设绿化隔离带。加强设备日常检修和维护,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时产生的高噪声现象。

4. 营运期各类医疗废物、生物安全柜更换除菌滤网及污水处理设施污泥均属于危险废物,须妥善收集后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废活性炭收集后用专用容器存放,暂存在污水处理间旁的危险废物暂存间处,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经收集后暂存于项目设置的垃圾暂存处,由环卫部门清运。

5. 营运期项目须做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七、建设单位要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运行的环境保护“三同时” 制度并依法申报排污许可证。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 (略) 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措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并依法向社会公开环境保护措施验收报告,其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措施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和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生产和使用。

八、请执法股按规定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设计、施工、验收、投入生产或者使用情况,以及有关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确定的其他环境保护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环境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九、报告表批复后,自本批复下达之日起超过5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和环境保护措施发生重大变动,且可能导致环境影响显著变化(特别是不利环境影响加重)的,须到我局重新报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十、项目开工前需到自然资源等相关部门办理好相关手续,并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工建设。

(略) 钟山生态环境局

2023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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