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城港市大数据和行政审批局关于军科正源(广西)非人灵长类动物体内药理实验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防审批市政交通环保〔2023〕74号)
防城港市大数据和行政审批局关于军科正源(广西)非人灵长类动物体内药理实验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防审批市政交通环保〔2023〕74号)
军科正源(广西) (略) :
你公司报来的《军科正源(广西)非人灵长类动物体内药理实验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及相关材料收悉。经审查,批复如下:
一、项目为新建项目(代码:2210-*-04-01-*),已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投资项目平台备案,建设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项目 (略) 防城区云朗科技园5号楼四层,地块中心地理坐标为108度22分53.616秒,21度43分50.304秒。租赁面积约为2278平方米,项目建成后主要用于非人灵长类动物体内药理实验,实验动物最大暂存量为食蟹猴、狨猴共计386只,食蟹猴和狨猴比例不固定。根据功能分区分为隔离检疫区、饲养区、药代动物实验区、附属设施功能区、药效行为学实验区、办公区等。拟建项目实验室属于基础实验室,实验室等级为P1。项目总投资为3000万,其中环保投资20万,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为0.7%。
二、同意你公司按照《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进行项目建设。该项目建设在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后,对环境的不利影响可以减少到区域环境可接受的程度。
三、项目应重点做好以下环境保护工作
(一)施工期间建筑固体废弃物定期清运至指定地点处置;施工结束后应对施工场地进行硬化和绿化。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机械作业场所及施工作业时间,采取防振、减振、吸声、隔声等措施,确保场界噪声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
(二)落实水环境保护措施。项目用水主要为员工工作服清洗用水、动物房冲洗用水、解剖用水、笼具清洗用水、动物饮用水、纯水制备和职工生活用水。项目拟建一个污水处理站,污水设备为地埋式一体化设备(厌氧区/缺氧区/好氧区/沉淀区),采用A2/O+沉淀+消毒工艺, (略) 政污水管网;员工生活污水 (略) 云朗科技园区化粪池处理后, (略) 政污水管网,最后 (略) 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三)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实验室的废气经负压收集后由抽风管道抽至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处理后的尾气通过排气管引至厂房楼顶高空排放,有组织排放的氨气、硫化氢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中的标准要求;非*烷总烃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标准限值的要求,项目排气筒高度为15m,项目排气筒周边200m范围内建筑物最高约为60m,项目排气筒高度低于周围200m半径范围的建筑,排气筒非*烷总烃严格按排放速率限值的50%执行。
(四)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低噪声设备,从源头控制噪声,确保场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区标准要求。
(五)加强对项目固体废物的分类收集处置。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食物残渣、一次性医疗用品、废针头、医用锐器、动物粪便、猴只尸体、废水处理站污泥、废滤芯和废离子交换树脂。食物残渣随生活垃圾每日清运;一次性医疗用品属于危险废物,暂存于医疗废物暂存间内,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废针头、医用锐器属于医疗废物,暂存于医疗废物暂存间内,、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动物粪便属于危险废物,暂存于医疗废物暂存间内,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猴只尸体属于医疗废物,暂存于冰箱内,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废水站污泥属于危险废物,定期清掏,委托有资质的危废单位进行现场清运转运处理,不在厂内暂存;废活性炭属于危险废物,暂存于医疗废物暂存间内,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废滤材属于一般固体废物,暂存于库房内,外售资源综合回收利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四、建设单位要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运行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并依法申报排污许可。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 (略) 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并依法向社会公开环境保护设施验收报告;其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经验收合格,方可投入生产或者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五、你公司接到本批复后5个工作日内, (略) 生态环境局报备,并按规定接受环保部门的监督检查。
六、本批复自下达之日超过5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须到我局重新报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略) 大数据和行政审批局
2023年5月19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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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科正源(广西) (略) :
你公司报来的《军科正源(广西)非人灵长类动物体内药理实验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及相关材料收悉。经审查,批复如下:
一、项目为新建项目(代码:2210-*-04-01-*),已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投资项目平台备案,建设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项目 (略) 防城区云朗科技园5号楼四层,地块中心地理坐标为108度22分53.616秒,21度43分50.304秒。租赁面积约为2278平方米,项目建成后主要用于非人灵长类动物体内药理实验,实验动物最大暂存量为食蟹猴、狨猴共计386只,食蟹猴和狨猴比例不固定。根据功能分区分为隔离检疫区、饲养区、药代动物实验区、附属设施功能区、药效行为学实验区、办公区等。拟建项目实验室属于基础实验室,实验室等级为P1。项目总投资为3000万,其中环保投资20万,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为0.7%。
二、同意你公司按照《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进行项目建设。该项目建设在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后,对环境的不利影响可以减少到区域环境可接受的程度。
三、项目应重点做好以下环境保护工作
(一)施工期间建筑固体废弃物定期清运至指定地点处置;施工结束后应对施工场地进行硬化和绿化。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机械作业场所及施工作业时间,采取防振、减振、吸声、隔声等措施,确保场界噪声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
(二)落实水环境保护措施。项目用水主要为员工工作服清洗用水、动物房冲洗用水、解剖用水、笼具清洗用水、动物饮用水、纯水制备和职工生活用水。项目拟建一个污水处理站,污水设备为地埋式一体化设备(厌氧区/缺氧区/好氧区/沉淀区),采用A2/O+沉淀+消毒工艺, (略) 政污水管网;员工生活污水 (略) 云朗科技园区化粪池处理后, (略) 政污水管网,最后 (略) 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三)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实验室的废气经负压收集后由抽风管道抽至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处理后的尾气通过排气管引至厂房楼顶高空排放,有组织排放的氨气、硫化氢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中的标准要求;非*烷总烃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标准限值的要求,项目排气筒高度为15m,项目排气筒周边200m范围内建筑物最高约为60m,项目排气筒高度低于周围200m半径范围的建筑,排气筒非*烷总烃严格按排放速率限值的50%执行。
(四)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低噪声设备,从源头控制噪声,确保场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区标准要求。
(五)加强对项目固体废物的分类收集处置。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食物残渣、一次性医疗用品、废针头、医用锐器、动物粪便、猴只尸体、废水处理站污泥、废滤芯和废离子交换树脂。食物残渣随生活垃圾每日清运;一次性医疗用品属于危险废物,暂存于医疗废物暂存间内,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废针头、医用锐器属于医疗废物,暂存于医疗废物暂存间内,、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动物粪便属于危险废物,暂存于医疗废物暂存间内,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猴只尸体属于医疗废物,暂存于冰箱内,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废水站污泥属于危险废物,定期清掏,委托有资质的危废单位进行现场清运转运处理,不在厂内暂存;废活性炭属于危险废物,暂存于医疗废物暂存间内,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废滤材属于一般固体废物,暂存于库房内,外售资源综合回收利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四、建设单位要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运行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并依法申报排污许可。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 (略) 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并依法向社会公开环境保护设施验收报告;其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经验收合格,方可投入生产或者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五、你公司接到本批复后5个工作日内, (略) 生态环境局报备,并按规定接受环保部门的监督检查。
六、本批复自下达之日超过5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须到我局重新报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略) 大数据和行政审批局
2023年5月19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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