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丰县北坑矿业有限公司年处理120万吨选矿污泥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拟批准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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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丰县北坑矿业有限公司年处理120万吨选矿污泥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拟批准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宜 (略) 年处理120万吨选矿污泥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5月22日-2023年5月26日(5个工作日)。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电话:0795-*(环评科)

通讯地址:宜阳大厦中座326号(*)

项目名称

宜 (略) 年处理120万吨选矿污泥综合利用项目

建设地点

(略) 宜丰县同安乡鹅颈村

建设单位

宜 (略)

环评机构

江 (略)

建设项目概况

宜 (略) 年处理120万吨选矿污泥综合利用项目 (略) (略) 宜丰县同安乡鹅颈村,厂址中心坐标为东经114°55′46.490″,北纬28°34′30.401″,总占地面积约98.18亩。项目场址周边均为林地。周边无食品等敏感企业。

该项目为新建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破碎车间、选矿车间、云母仓库、长石粉仓库、原材料堆场、压榨泥仓库、综合办公楼、供排水工程及供电工程等;环保工程包括新建隔油池、化粪池、废气处理设施、噪声防治措施、1#沉淀池500m3、2#沉淀池50m3、四级环保浓密池(4128m3)、回水池(1152m3)、洗车平台1座、初期雨水池(兼事故池,2000m3)、危险废物暂存间(20m2)等。

项目主要以外购的选矿尾泥、浮选剂、钢球等为原料,通过破碎、筛分、球磨、磁选、旋流、浮选、脱水及压滤等工序生产锂云母及长石粉。

产品方案:年处理120万吨选矿污泥,生产*t/a锂云母精矿、*.824t/a低档长石粉。

本项目总投资为12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00万元,占总投资5%。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按“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分质处理、一水多用”原则,合理制定废水收集、处理方案,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选矿废水、车辆及地面清洗废水、生活污水等。生产废水通过浓密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于选矿工序,不外排;车辆及地面清洗废水经管道收集至沉淀池沉淀后回用冲洗,不外排;初期雨水经收集池收集沉淀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厂区内“隔油池+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农肥。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破碎、筛分有组织粉尘;运中间物料转运暂存粉尘、皮带输送粉尘、堆场扬尘、装卸扬尘、道路运输扬尘及破碎、筛分工序未收集到的粉尘。

项目破碎、筛分粉尘通过设置密闭生产车间,采用湿法破碎,在破碎机进料口及出料口、下料场设置摆臂式洒水喷头对破碎机进行水喷淋降尘,并采用集尘罩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颗粒物经处理后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二级标准要求后经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

无组织废气主要为中间物料转运暂存粉尘、皮带输送粉尘、堆场扬尘、装卸扬尘、道路运输扬尘及破碎、筛分工序未收集到的粉尘。中间物料转运暂存粉尘,通过在物料暂存仓屋顶加设洒水喷淋设施,出料口下接密闭皮带接口,车间内定期洒水降尘;皮带输送粉尘,采用封闭式输送带运输物料,定期洒水降尘、雾炮降尘;堆场扬尘,采取封闭式仓库储存,加强洒水降尘;装卸扬尘,采用封闭式仓库储存,且配置洒水抑尘;道路运输扬尘,运输车辆进出必须进行轮胎清洗并加盖篷布限速行驶,厂区路面安排人员定时清扫洒水,可有效地减少无组织粉尘的排放量,在厂区内安装喷雾除尘或洒水抑尘设施,通过以上措施控制无组织颗粒物的厂界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的要求。

(三)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应按“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认真落实固废分类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应合法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应在厂区内设置足够容积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库和危险废物暂存库。危险废物暂存库设计、建设和运行必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要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或合理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库设计、建设和运行必须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要求。

(四)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应采取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减振、隔声等措施,以及加强厂区内绿化,厂界噪声需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

(五)严格落实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按“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相结合的原则做好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从污染物的产生、入渗、扩散、应急响应全阶段进行控制,严格做好分区防渗措施。按照《报告书》和《评估意见》中要求合理设置地下水及土壤监测布点,制定环境监测计划,加强厂区和周边区域地下水及土壤环境质量监控,一旦发现污染情况,必须立即采取措施,防止污染扩散。

(六)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严格落实《报告书》和《评估意见》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控措施。按环评要求规范保障足够容积的事故应急设施,事故收集装置正常情况下必须空置,一旦发生突发性事故时,企业必须立即停产,启用收集设施收集事故下的废水,待该收集池内废水全部处理完后方可恢复生产,确保突发性事故产生的各类废水不进入外环境。健全企业环境风险防范与应急管理体系,制定全厂环境风险防控措施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略) 、县生态环境部门备案)应与相邻企业、当地政府进行有效衔接,定期协同有关部门开展应急演练。

(七)落实规范排污口要求。 (略) 、市排污口规范化要求设置各类排污口和标识并建档。

(八)项目周围规划控制要求。根据《报告书》和《评估意见》结论,需设置以项目各车间及仓库均外延50m卫生防护距离。你公司应配合规划部门,严格控制好本项目周边规划,项目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不得新建居民住宅、 (略) 等环境敏感建筑。

(九)信息公开要求。你公司应依法实施信息公开,接受社会监督。项目应定期公示企业环境报告,公布污染物排放和环境管理情况。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宜 (略) 年处理120万吨选矿污泥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5月22日-2023年5月26日(5个工作日)。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电话:0795-*(环评科)

通讯地址:宜阳大厦中座326号(*)

项目名称

宜 (略) 年处理120万吨选矿污泥综合利用项目

建设地点

(略) 宜丰县同安乡鹅颈村

建设单位

宜 (略)

环评机构

江 (略)

建设项目概况

宜 (略) 年处理120万吨选矿污泥综合利用项目 (略) (略) 宜丰县同安乡鹅颈村,厂址中心坐标为东经114°55′46.490″,北纬28°34′30.401″,总占地面积约98.18亩。项目场址周边均为林地。周边无食品等敏感企业。

该项目为新建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破碎车间、选矿车间、云母仓库、长石粉仓库、原材料堆场、压榨泥仓库、综合办公楼、供排水工程及供电工程等;环保工程包括新建隔油池、化粪池、废气处理设施、噪声防治措施、1#沉淀池500m3、2#沉淀池50m3、四级环保浓密池(4128m3)、回水池(1152m3)、洗车平台1座、初期雨水池(兼事故池,2000m3)、危险废物暂存间(20m2)等。

项目主要以外购的选矿尾泥、浮选剂、钢球等为原料,通过破碎、筛分、球磨、磁选、旋流、浮选、脱水及压滤等工序生产锂云母及长石粉。

产品方案:年处理120万吨选矿污泥,生产*t/a锂云母精矿、*.824t/a低档长石粉。

本项目总投资为12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00万元,占总投资5%。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按“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分质处理、一水多用”原则,合理制定废水收集、处理方案,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选矿废水、车辆及地面清洗废水、生活污水等。生产废水通过浓密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于选矿工序,不外排;车辆及地面清洗废水经管道收集至沉淀池沉淀后回用冲洗,不外排;初期雨水经收集池收集沉淀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厂区内“隔油池+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农肥。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破碎、筛分有组织粉尘;运中间物料转运暂存粉尘、皮带输送粉尘、堆场扬尘、装卸扬尘、道路运输扬尘及破碎、筛分工序未收集到的粉尘。

项目破碎、筛分粉尘通过设置密闭生产车间,采用湿法破碎,在破碎机进料口及出料口、下料场设置摆臂式洒水喷头对破碎机进行水喷淋降尘,并采用集尘罩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颗粒物经处理后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二级标准要求后经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

无组织废气主要为中间物料转运暂存粉尘、皮带输送粉尘、堆场扬尘、装卸扬尘、道路运输扬尘及破碎、筛分工序未收集到的粉尘。中间物料转运暂存粉尘,通过在物料暂存仓屋顶加设洒水喷淋设施,出料口下接密闭皮带接口,车间内定期洒水降尘;皮带输送粉尘,采用封闭式输送带运输物料,定期洒水降尘、雾炮降尘;堆场扬尘,采取封闭式仓库储存,加强洒水降尘;装卸扬尘,采用封闭式仓库储存,且配置洒水抑尘;道路运输扬尘,运输车辆进出必须进行轮胎清洗并加盖篷布限速行驶,厂区路面安排人员定时清扫洒水,可有效地减少无组织粉尘的排放量,在厂区内安装喷雾除尘或洒水抑尘设施,通过以上措施控制无组织颗粒物的厂界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的要求。

(三)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应按“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认真落实固废分类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应合法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应在厂区内设置足够容积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库和危险废物暂存库。危险废物暂存库设计、建设和运行必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要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或合理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库设计、建设和运行必须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要求。

(四)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应采取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减振、隔声等措施,以及加强厂区内绿化,厂界噪声需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

(五)严格落实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按“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相结合的原则做好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从污染物的产生、入渗、扩散、应急响应全阶段进行控制,严格做好分区防渗措施。按照《报告书》和《评估意见》中要求合理设置地下水及土壤监测布点,制定环境监测计划,加强厂区和周边区域地下水及土壤环境质量监控,一旦发现污染情况,必须立即采取措施,防止污染扩散。

(六)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严格落实《报告书》和《评估意见》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控措施。按环评要求规范保障足够容积的事故应急设施,事故收集装置正常情况下必须空置,一旦发生突发性事故时,企业必须立即停产,启用收集设施收集事故下的废水,待该收集池内废水全部处理完后方可恢复生产,确保突发性事故产生的各类废水不进入外环境。健全企业环境风险防范与应急管理体系,制定全厂环境风险防控措施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略) 、县生态环境部门备案)应与相邻企业、当地政府进行有效衔接,定期协同有关部门开展应急演练。

(七)落实规范排污口要求。 (略) 、市排污口规范化要求设置各类排污口和标识并建档。

(八)项目周围规划控制要求。根据《报告书》和《评估意见》结论,需设置以项目各车间及仓库均外延50m卫生防护距离。你公司应配合规划部门,严格控制好本项目周边规划,项目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不得新建居民住宅、 (略) 等环境敏感建筑。

(九)信息公开要求。你公司应依法实施信息公开,接受社会监督。项目应定期公示企业环境报告,公布污染物排放和环境管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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