库伦旗公民身后“一件事一次办”工作实施方案
库伦旗公民身后“一件事一次办”工作实施方案
库伦旗公民身后“一件事一次办”
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化公共服务领域“最多跑一次”改革,实现公民身后“一件事一次办”, (略) 办公厅《 (略) 关于加快推进“一件事一次办”打造政务服务升级版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2〕32号)和《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办公厅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优化职能职责优化工作流程”专项行动服务大局提质提效的通知》要求,结合我旗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入贯 (略) “放管服”改革,坚持问题导向、需求导向和效果导向,以优化流程为手段,以创新便民为目的,以技术支撑为依托,通过整合部门资源、精简办事材料、再造审批流程、同步共享数据,将公民身后事项办理“多部门”“多流程”整合为“一件事一次办”,形成统一受理、联动办理业务模式,推动一站式服务。
二、工作目标
全面提升公共服务能力,将群众身后事办理“多部门、多流程”,整合为身后“一件事一次办”的联办事项,联办事项主管部门通过数据共享、系统对接等方式,完成各自业务办理,打造“统一受理、分类审批”模式,实现“一次告知、一表申请、一套材料、一窗(端)受理、一网办理”,全面提升服务对象获得感。
三、重点任务
(一)打造身后“一件事一次办”服务模式。建立身后“一件事一次办”联办模式,逝者家属持医疗机构或公安部门出具的《死亡证明》(正常死亡、非正常死亡),“一站式”办理逝者参保人员个人账户一次性支取(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一次性待遇申领(养老保险),注销户口(逝者为户主可同时提出变更户主)、驾驶证,住房公积金死亡销户提取,优抚和生活补助金停发(发放)等事项。
(二)推行身后“一件事一次办”服务平台。依托政务服务平台,按照业务协同和数据协同的要求,推行身后“一件事一次办”平台和应用服务,推进一个平台统一受理、一个应用协同办理、一张网数据归集,全面实现身后“一件事”网上联办。
(三)拓展身后“一件事一次办”服务办理方式。
1.线上办理(2023年年底前完成):通过政务服务网申报公民身后“一件事一次办”,依托自治区数据共享系统实现申报材料数据共享、逝者信息核验、汇集业务相关数据,由各部门进行业务审核,政务服务部门统一审批,实现业务联办。
2.线下办理:申请人到 (略) 、旗县(市区)级政务服务管理机构“一件事一次办”专窗或各地根据实际情况指定的窗口提出联办申请,通过统一接件受理,后台分发审批,窗口统一出件,并将服务办理结果通过自取或邮递等形式告知服务申请人,实现“最多跑一趟”、“最好送一次”改革。
四、职责分工
各地各部门要根据工作部署,结合本地区实际,健全工作机制,立足职能、主动协同、按身后“一件事一次办”服务流程,做好相关工作。满足数据共享条件的,各相关部门要将有关信息推送至自治区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平台,并将办结信息同步共享至自治区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平台,着力推动实施方案落地落实。
(一)卫生健康部门负责指导医疗机构签发由医疗机构经救治或正常死亡调查后死亡人员的《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将结清逝者生前医保费用清单推送医疗保障部门。
(二)公安部门负责注销死亡户口(变更户主)、驾驶证;负责开具由公安部门依法处置的非正常死亡案(事)件(经医疗卫生机构救治的除外)中死亡人员的《非正常死亡证明》。
(三)民政部门负责指导殡仪馆接运遗体,办理遗体火化手续,开具《火化证》;负责核实停发低保、特困供养、高龄津贴、孤儿、三民及困难残疾人两项补贴等救助补助资金,落实惠民殡葬有关政策。
(四)人社部门负责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前终止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待遇核准支付、离退休人员死亡待遇核准支付、遗属待遇申领、城乡居民参保关系注销登记人员待遇核准支付、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死亡待遇核准支付等业务。
(五)医保部门负责终止逝者医保待遇享受(逝者亲属应先为逝者结清生前医保费用结算),注销其医保参保关系,参保人员个人账户一次性支取(基本医疗保险),处理个人账户余额等工作。
(六)住建部门负责逝者住房公积金死亡销户提取等工作。
(七)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负责逝者(优抚对象)享受国家定期优抚和生活补助金停发(发放)等工作。
(八)政务服务部门负责将“公民身后一件事”纳入“一件事一次办”专窗,配合相关部门建设全区统一的“公民身后一件事”服务系统,向自治区政务服务网、“蒙速办”移动端(含APP、小程序等)、集成化自助服务终端等拓展,为实现线上进“一网”一次办奠定基础。负责做好专窗人员的培训工作,做到“一次办结”、“一次告知”。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保障。各地要高度重视,强化组织领导,主要领导亲自研究部署,分管领导具体抓好落实,要组织精干力量,创新改革举措,压实工作责任,加大资金保障力度,切实履行“一件事一次办”改革主体责任。结合本地区实际,研究制定本部门、本地区实施细则,精心组织实施,将“公民身后一件事”服务工作落到实处。
(二)加强协同推进。各地要切实履行“公民身后一件事”服务主体责任,负责做好本地区的组织协调、任务分解、实施推进、督查检查。各部门之间要立足职能、加强沟通、协同合作、一体推进数据共享和便民服务工作。鼓励各地因地制宜扩大联办事项范围,按“一站式”服务要求,梳理各部门关于身后事的办理规定、办事材料等内容,加强信息共享,最大限度减少办理环节、优化办事流程。
(三)健全保障考核制度。各地要加强此项工作的管理和考核,建立责任落实奖惩机制。各部门要加强对办理人员的培训,明确工作职责,掌握相关业务知识,能够指导协助逝者家属办理身后事。
(四)加强宣传推广。各部门要加强服务推广,及时了解群众对“公民身后一件事”服务意见和建议,不断提升“公民身后一件事”服务便捷性和体验度。
库伦旗公民身后“一件事一次办”
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化公共服务领域“最多跑一次”改革,实现公民身后“一件事一次办”, (略) 办公厅《 (略) 关于加快推进“一件事一次办”打造政务服务升级版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2〕32号)和《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办公厅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优化职能职责优化工作流程”专项行动服务大局提质提效的通知》要求,结合我旗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入贯 (略) “放管服”改革,坚持问题导向、需求导向和效果导向,以优化流程为手段,以创新便民为目的,以技术支撑为依托,通过整合部门资源、精简办事材料、再造审批流程、同步共享数据,将公民身后事项办理“多部门”“多流程”整合为“一件事一次办”,形成统一受理、联动办理业务模式,推动一站式服务。
二、工作目标
全面提升公共服务能力,将群众身后事办理“多部门、多流程”,整合为身后“一件事一次办”的联办事项,联办事项主管部门通过数据共享、系统对接等方式,完成各自业务办理,打造“统一受理、分类审批”模式,实现“一次告知、一表申请、一套材料、一窗(端)受理、一网办理”,全面提升服务对象获得感。
三、重点任务
(一)打造身后“一件事一次办”服务模式。建立身后“一件事一次办”联办模式,逝者家属持医疗机构或公安部门出具的《死亡证明》(正常死亡、非正常死亡),“一站式”办理逝者参保人员个人账户一次性支取(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一次性待遇申领(养老保险),注销户口(逝者为户主可同时提出变更户主)、驾驶证,住房公积金死亡销户提取,优抚和生活补助金停发(发放)等事项。
(二)推行身后“一件事一次办”服务平台。依托政务服务平台,按照业务协同和数据协同的要求,推行身后“一件事一次办”平台和应用服务,推进一个平台统一受理、一个应用协同办理、一张网数据归集,全面实现身后“一件事”网上联办。
(三)拓展身后“一件事一次办”服务办理方式。
1.线上办理(2023年年底前完成):通过政务服务网申报公民身后“一件事一次办”,依托自治区数据共享系统实现申报材料数据共享、逝者信息核验、汇集业务相关数据,由各部门进行业务审核,政务服务部门统一审批,实现业务联办。
2.线下办理:申请人到 (略) 、旗县(市区)级政务服务管理机构“一件事一次办”专窗或各地根据实际情况指定的窗口提出联办申请,通过统一接件受理,后台分发审批,窗口统一出件,并将服务办理结果通过自取或邮递等形式告知服务申请人,实现“最多跑一趟”、“最好送一次”改革。
四、职责分工
各地各部门要根据工作部署,结合本地区实际,健全工作机制,立足职能、主动协同、按身后“一件事一次办”服务流程,做好相关工作。满足数据共享条件的,各相关部门要将有关信息推送至自治区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平台,并将办结信息同步共享至自治区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平台,着力推动实施方案落地落实。
(一)卫生健康部门负责指导医疗机构签发由医疗机构经救治或正常死亡调查后死亡人员的《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将结清逝者生前医保费用清单推送医疗保障部门。
(二)公安部门负责注销死亡户口(变更户主)、驾驶证;负责开具由公安部门依法处置的非正常死亡案(事)件(经医疗卫生机构救治的除外)中死亡人员的《非正常死亡证明》。
(三)民政部门负责指导殡仪馆接运遗体,办理遗体火化手续,开具《火化证》;负责核实停发低保、特困供养、高龄津贴、孤儿、三民及困难残疾人两项补贴等救助补助资金,落实惠民殡葬有关政策。
(四)人社部门负责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前终止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待遇核准支付、离退休人员死亡待遇核准支付、遗属待遇申领、城乡居民参保关系注销登记人员待遇核准支付、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死亡待遇核准支付等业务。
(五)医保部门负责终止逝者医保待遇享受(逝者亲属应先为逝者结清生前医保费用结算),注销其医保参保关系,参保人员个人账户一次性支取(基本医疗保险),处理个人账户余额等工作。
(六)住建部门负责逝者住房公积金死亡销户提取等工作。
(七)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负责逝者(优抚对象)享受国家定期优抚和生活补助金停发(发放)等工作。
(八)政务服务部门负责将“公民身后一件事”纳入“一件事一次办”专窗,配合相关部门建设全区统一的“公民身后一件事”服务系统,向自治区政务服务网、“蒙速办”移动端(含APP、小程序等)、集成化自助服务终端等拓展,为实现线上进“一网”一次办奠定基础。负责做好专窗人员的培训工作,做到“一次办结”、“一次告知”。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保障。各地要高度重视,强化组织领导,主要领导亲自研究部署,分管领导具体抓好落实,要组织精干力量,创新改革举措,压实工作责任,加大资金保障力度,切实履行“一件事一次办”改革主体责任。结合本地区实际,研究制定本部门、本地区实施细则,精心组织实施,将“公民身后一件事”服务工作落到实处。
(二)加强协同推进。各地要切实履行“公民身后一件事”服务主体责任,负责做好本地区的组织协调、任务分解、实施推进、督查检查。各部门之间要立足职能、加强沟通、协同合作、一体推进数据共享和便民服务工作。鼓励各地因地制宜扩大联办事项范围,按“一站式”服务要求,梳理各部门关于身后事的办理规定、办事材料等内容,加强信息共享,最大限度减少办理环节、优化办事流程。
(三)健全保障考核制度。各地要加强此项工作的管理和考核,建立责任落实奖惩机制。各部门要加强对办理人员的培训,明确工作职责,掌握相关业务知识,能够指导协助逝者家属办理身后事。
(四)加强宣传推广。各部门要加强服务推广,及时了解群众对“公民身后一件事”服务意见和建议,不断提升“公民身后一件事”服务便捷性和体验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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