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环管字〔2023〕8号关于田东年产6万立方米胶合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内容
 
发送至邮箱

东环管字〔2023〕8号关于田东年产6万立方米胶合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东环管字〔2023〕8号 关于田东年产6万立方米胶合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2023-05-22 16:55来源:田东生态环境局
【字体:大 中 小】打印

广西森 (略) :

你单位报审的《田东年产6万立方米胶合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等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概况

建设项目(项目代码:2207-*-04-01-*)位于广西壮族 (略) 田东县思林镇保群煤矿旧址(107度17分13.540秒,23度33分37.07730秒)。项目性质为新建,项目总占地面积为9167.20㎡。项目投资50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0万元,占总投资的4.0%。建设内容包括主体工程、储运工程、公用工程、环保工程。

主体工程:生产车间(胶合板生产车间),占地面积6000㎡,建筑面积6000㎡,1层轻钢结构。

储运工程:宿舍楼(占地面积600㎡)、办公楼(占地面积500㎡)、危险废物暂存间(占地面积10㎡)。

公用工程:供水、排水、供电、供热。

环保工程:包括废水设施、废气设施、固体废弃物、噪声治理等。

二、该项目在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污染防治措施后,可以缓解和控制项目建设对环境造成的不利影响。我局同意按照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和所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进行项目建设。

三、项目设计、建设、运行管理要结合《报告表》的要求重点做好以下环保工作:

(一)落实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施工期间,通过洒水降低风速等方式降尘,大型施工机械、运输车辆安装尾气净化器。项目运营期主要大气污染物为锅炉烟气、涂胶废气、热压冷压废气以及食堂油烟等。锅炉烟气经静电除尘器+脉冲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30m高的排气筒排放(DA001),排放浓度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新建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涂胶废气经集气罩+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过15米高的排气筒排放(DA002);热压、冷压废气经集气罩+2套活性炭吸附装置+15m排气筒(DA003)处理后排放;锯板、齐边等粉尘经集气罩+旋风+布袋除尘器+15m排气筒(DA004)处理后排放;排放浓度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5m排气筒(DA005)处理后排放,排放浓度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油烟最高允许排放浓度。

(二)落实各项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采用雨污分流制,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锅炉冷凝水、锅炉排污水、软化水系统浓水、软水制备系统反冲洗用水。项目生活废水经厂内的三级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林地施肥;锅炉冷凝水循环使用不外排;锅炉排污水、软化水系统浓水、软水制备系统反冲洗用水作为清净下水用于厂区绿化及洒水降尘,不外排。

(三)落实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措施。项目生产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建筑垃圾、一般固废、危险废物、生活垃圾。施工过程产生的建筑垃圾运至许可证中规定的卸放建筑垃圾的地点统一处置;一般固废包括边角料、除尘器收集粉尘、锅炉灰渣、除尘灰渣,集中收集后外售;危险废物包括废活性炭、废机油、沾染胶水的包装容器、废离子交换树脂、含油抹布,暂存在危废储存间,定期由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由环卫部门收集处理。项目产生的一般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

(四)落实各项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优先选择低噪声设备,通过采取设备消声、隔声、吸声、减振等措施,确保厂界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区限值要求。

(五)要落实和开展《报告表》提出的污染源监测和环境质量监测计划,监测结果要及时向社会公开。

(六)按照《关于印发<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环发〔2015〕4号)等相关文件要求,制定应急预案,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七)落实《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环发〔2015〕162号),公开项目环境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并主动做好项目建设和运营期与周边公众的沟通协调,及时解决公众提出的环境问题,采纳公众的合理意见,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

四、建设单位要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运行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并依法申报排污许可。在落实本批复和《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后,建设单位可自行决定项目投入试运行的具体时间,试运行前请以书面 (略) 田东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备案,作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的依据。试运行期内,按规定开展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正式运行。未落实本批复和《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擅自投入试运行或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未通过擅自投入运行的,承担相应的环保法律责任。

五、 (略) 田东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要加强对项目日常监督管理。

六、本批复自下达之日起超过5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须到我局重新报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略) 田东生态环境局

2023年5月22日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

东环管字〔2023〕8号 关于田东年产6万立方米胶合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2023-05-22 16:55来源:田东生态环境局
【字体:大 中 小】打印

广西森 (略) :

你单位报审的《田东年产6万立方米胶合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等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概况

建设项目(项目代码:2207-*-04-01-*)位于广西壮族 (略) 田东县思林镇保群煤矿旧址(107度17分13.540秒,23度33分37.07730秒)。项目性质为新建,项目总占地面积为9167.20㎡。项目投资50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0万元,占总投资的4.0%。建设内容包括主体工程、储运工程、公用工程、环保工程。

主体工程:生产车间(胶合板生产车间),占地面积6000㎡,建筑面积6000㎡,1层轻钢结构。

储运工程:宿舍楼(占地面积600㎡)、办公楼(占地面积500㎡)、危险废物暂存间(占地面积10㎡)。

公用工程:供水、排水、供电、供热。

环保工程:包括废水设施、废气设施、固体废弃物、噪声治理等。

二、该项目在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污染防治措施后,可以缓解和控制项目建设对环境造成的不利影响。我局同意按照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和所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进行项目建设。

三、项目设计、建设、运行管理要结合《报告表》的要求重点做好以下环保工作:

(一)落实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施工期间,通过洒水降低风速等方式降尘,大型施工机械、运输车辆安装尾气净化器。项目运营期主要大气污染物为锅炉烟气、涂胶废气、热压冷压废气以及食堂油烟等。锅炉烟气经静电除尘器+脉冲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30m高的排气筒排放(DA001),排放浓度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新建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涂胶废气经集气罩+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过15米高的排气筒排放(DA002);热压、冷压废气经集气罩+2套活性炭吸附装置+15m排气筒(DA003)处理后排放;锯板、齐边等粉尘经集气罩+旋风+布袋除尘器+15m排气筒(DA004)处理后排放;排放浓度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5m排气筒(DA005)处理后排放,排放浓度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油烟最高允许排放浓度。

(二)落实各项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采用雨污分流制,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锅炉冷凝水、锅炉排污水、软化水系统浓水、软水制备系统反冲洗用水。项目生活废水经厂内的三级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林地施肥;锅炉冷凝水循环使用不外排;锅炉排污水、软化水系统浓水、软水制备系统反冲洗用水作为清净下水用于厂区绿化及洒水降尘,不外排。

(三)落实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措施。项目生产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建筑垃圾、一般固废、危险废物、生活垃圾。施工过程产生的建筑垃圾运至许可证中规定的卸放建筑垃圾的地点统一处置;一般固废包括边角料、除尘器收集粉尘、锅炉灰渣、除尘灰渣,集中收集后外售;危险废物包括废活性炭、废机油、沾染胶水的包装容器、废离子交换树脂、含油抹布,暂存在危废储存间,定期由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由环卫部门收集处理。项目产生的一般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

(四)落实各项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优先选择低噪声设备,通过采取设备消声、隔声、吸声、减振等措施,确保厂界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区限值要求。

(五)要落实和开展《报告表》提出的污染源监测和环境质量监测计划,监测结果要及时向社会公开。

(六)按照《关于印发<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环发〔2015〕4号)等相关文件要求,制定应急预案,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七)落实《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环发〔2015〕162号),公开项目环境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并主动做好项目建设和运营期与周边公众的沟通协调,及时解决公众提出的环境问题,采纳公众的合理意见,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

四、建设单位要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运行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并依法申报排污许可。在落实本批复和《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后,建设单位可自行决定项目投入试运行的具体时间,试运行前请以书面 (略) 田东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备案,作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的依据。试运行期内,按规定开展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正式运行。未落实本批复和《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擅自投入试运行或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未通过擅自投入运行的,承担相应的环保法律责任。

五、 (略) 田东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要加强对项目日常监督管理。

六、本批复自下达之日起超过5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须到我局重新报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略) 田东生态环境局

2023年5月22日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