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长乐生态环境局关于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2023年5月22日)
福州市长乐生态环境局关于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2023年5月22日)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 (略) 5号、6号泊位工程配套临时过渡砂石料加工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批复。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5月22日-2023年5月29日(5个工作日)。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591-*
传 真:0591-*
通讯地址: (略) 长乐区首占镇和谐路财富广场大厦1#1a#长乐区政务服务中心办公室303
邮 编:*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略) 5 号、6 号泊位工程配套临时过渡砂石料加工生产项目 | (略) 福州 市长乐区航城 街道闽江口工业区洋屿作业区鑫通码头 3#泊位后方 | (略) | 福建和蓝 (略) |
| 大气环境保护措施 (1)汽车铲装石料及缷料时,采用雾炮车进行降尘。 (2)鄂式破碎机、圆锥破碎机、干式振动筛和车间内的干式输送带转运点设置在封闭车间内,采用喷雾降尘。 (3)砂土堆场设在远离围墙处,成品砂及时外运,堆场内堆场覆盖苫布防尘。 (4)依托鑫通码头进出口处现有1个洗车台,码头内设2台洒水车,定期对车辆进行清洗和对场地、道路洒水抑尘,确保生产时道路一直处于湿润状态。 (5)运输车辆货斗应全封闭,运输途中杜绝滴、洒、漏现象发生。 水环境保护措施 (1)生产废水 ①喷雾、洒水全部蒸发渗透或随物料带走。 ②湿筛、洗砂、压滤废水由180m3沉淀池收集,后经浓密池絮凝沉淀后泵入2个300m3 污水收集罐(合计600m3)沉淀后,储存在2个100m3的清水罐中循环使用,不外排。 ③在鑫通码头进出口处设置1个洗车台,对运输车辆轮胎进行清洗,洗车废水经洗车台沉淀池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 ④场地雨水依托码头现有截排水沟和雨水收集沉淀池(合计 200m3)处理,后收集回用,不外排。 ⑤压滤泥堆场加盖,且四周设挡墙,防止雨水冲刷。 (2)生活用水 生活污水水质简单,主要污染物为COD、BOD5、SS、NH3-N。生活污水经鑫通码头现有化粪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 (略) 政管网,纳入长乐城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噪声环境保护措施 (1)噪声源控制措施 ①项目选用低噪声生产设备,采用低噪声生产工艺; ②采取声学控制措施,对项目高噪声设备基础设置减振垫; ③加强对设备的管理和维护,避免设备在异常情况运行; ④优先选用低噪声车辆,车辆运输物料时,在靠近居民点等对声环境质量 要求较高的地方,应减小车速,禁止或少鸣喇叭。 (2)噪声传播途径控制措施 ①合理规划平面布置,将高噪声设备设置于厂区中间,设备运转期间,关闭车间门窗,通过车间墙体等进行阻隔,降低噪声源强。 ②设置声屏障等措施,将高噪声设备设置专门设备隔间,对引风机采用隔声罩等降噪措施。 通过以上降噪措施,有效降低设备噪声对厂界的影响程度,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要求,措施可行。 固废环境保护措施 (1)一般工业固废 污水收集罐沉淀污泥每三个月一次进入板框压滤机进行处理,得到压滤机污泥,经收集后全部用于鑫通码头5#、6#泊位工程施工回填。本评价要求项目产生的一般工业固废应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进行规范化的处理处置,并做好防风、防雨、防晒、防渗漏等措施。 (2)危险废物 含油废抹布废物代码为900-041-49,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 年版),含油抹布为危废豁免管理,含油抹布混入生活垃圾中,由环卫部门统一每日清运处置。 (3)生活垃圾 项目内职工产生的生活垃圾应采取分类收集,并委托环卫部门统一外运处置。 综述,本项目固体废物采取以上处置处理措施后,正常情况下,不会对周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物。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 (略) 5号、6号泊位工程配套临时过渡砂石料加工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批复。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5月22日-2023年5月29日(5个工作日)。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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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略) 5 号、6 号泊位工程配套临时过渡砂石料加工生产项目 | (略) 福州 市长乐区航城 街道闽江口工业区洋屿作业区鑫通码头 3#泊位后方 | (略) | 福建和蓝 (略) |
| 大气环境保护措施 (1)汽车铲装石料及缷料时,采用雾炮车进行降尘。 (2)鄂式破碎机、圆锥破碎机、干式振动筛和车间内的干式输送带转运点设置在封闭车间内,采用喷雾降尘。 (3)砂土堆场设在远离围墙处,成品砂及时外运,堆场内堆场覆盖苫布防尘。 (4)依托鑫通码头进出口处现有1个洗车台,码头内设2台洒水车,定期对车辆进行清洗和对场地、道路洒水抑尘,确保生产时道路一直处于湿润状态。 (5)运输车辆货斗应全封闭,运输途中杜绝滴、洒、漏现象发生。 水环境保护措施 (1)生产废水 ①喷雾、洒水全部蒸发渗透或随物料带走。 ②湿筛、洗砂、压滤废水由180m3沉淀池收集,后经浓密池絮凝沉淀后泵入2个300m3 污水收集罐(合计600m3)沉淀后,储存在2个100m3的清水罐中循环使用,不外排。 ③在鑫通码头进出口处设置1个洗车台,对运输车辆轮胎进行清洗,洗车废水经洗车台沉淀池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 ④场地雨水依托码头现有截排水沟和雨水收集沉淀池(合计 200m3)处理,后收集回用,不外排。 ⑤压滤泥堆场加盖,且四周设挡墙,防止雨水冲刷。 (2)生活用水 生活污水水质简单,主要污染物为COD、BOD5、SS、NH3-N。生活污水经鑫通码头现有化粪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 (略) 政管网,纳入长乐城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噪声环境保护措施 (1)噪声源控制措施 ①项目选用低噪声生产设备,采用低噪声生产工艺; ②采取声学控制措施,对项目高噪声设备基础设置减振垫; ③加强对设备的管理和维护,避免设备在异常情况运行; ④优先选用低噪声车辆,车辆运输物料时,在靠近居民点等对声环境质量 要求较高的地方,应减小车速,禁止或少鸣喇叭。 (2)噪声传播途径控制措施 ①合理规划平面布置,将高噪声设备设置于厂区中间,设备运转期间,关闭车间门窗,通过车间墙体等进行阻隔,降低噪声源强。 ②设置声屏障等措施,将高噪声设备设置专门设备隔间,对引风机采用隔声罩等降噪措施。 通过以上降噪措施,有效降低设备噪声对厂界的影响程度,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要求,措施可行。 固废环境保护措施 (1)一般工业固废 污水收集罐沉淀污泥每三个月一次进入板框压滤机进行处理,得到压滤机污泥,经收集后全部用于鑫通码头5#、6#泊位工程施工回填。本评价要求项目产生的一般工业固废应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进行规范化的处理处置,并做好防风、防雨、防晒、防渗漏等措施。 (2)危险废物 含油废抹布废物代码为900-041-49,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 年版),含油抹布为危废豁免管理,含油抹布混入生活垃圾中,由环卫部门统一每日清运处置。 (3)生活垃圾 项目内职工产生的生活垃圾应采取分类收集,并委托环卫部门统一外运处置。 综述,本项目固体废物采取以上处置处理措施后,正常情况下,不会对周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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