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师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年5月22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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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师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年5月22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八师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年5月22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建设项目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5月22日-2023年5月26日(5个工作日),逾期无反对意见,我局将正式对项目建设进行批复。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993-*

0993-*(八师生态环境局业务一科)

传 真:0993-*

通讯地址: (略) 党政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局

邮 编:*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石河子大学 (略) DSA工作场所建设项目

石河子大学 (略) 住院三部四楼19手术室

石河子大学 (略)

乌鲁木齐星辰 (略)

本项目拟在石河子大学 (略) 住院三部四楼19手术室改建1处DSA工作场所,拟购置1台数字减影血管造影机(DSA)用于影像诊断和介入治疗。其机房改建工程已于内科综合楼扩建过程中完成建设。本项目总投资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万元。

运营期环境保护措施:

(1)废水;DSA运行期间,产生的废水主要分为生活污水和医疗废水。生活污水主要由DSA手术室的清洁以及医患人员产生,医疗废水主要由清洗手术器械产生。以上污水均不含放射性。项目生活 (略) 原有的排水设施、管网及污水处理站,最总终 (略) 污水处理厂,运行期废水不会对水环境产生影响。

(2)固废;DSA运行期间,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医疗废物(危废代码HW01)和生活垃圾,医疗废物暂存于医疗废物暂存处,由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理。生活 (略) 现有工程, (略) 统一收集,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3)废气;DSA运行期间,空气在X射线作用下分解产生少量的臭氧、氮氧化物等有害气体。本项目DSA手术室配备有新风装置,该装置具有送风、排气功能。臭氧、氮氧化物等有害气体通过机房内回风口,由引风机引至楼顶排风口,经大气扩散稀释,对环境影响较小。产生的臭氧应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12)中表1环境空气污染物基本项目浓度限值中的2级限值;产生的氮氧化物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中的2级限值。

2

(略) (略) 混凝土搅拌站项目

第八师133团22连,青北公路以北,S312国道以南处

(略) (略)

新疆 (略)

项目总占地面积20206.27平方米

建设规模:建设年产30万m3/a商品混凝土。

建设内容:混凝土生产线1条、筒仓4座、1座原料仓库、1座料仓、一座不合格骨料堆存区、办公生活区、4间实验室及地磅,建设配套环保装置及辅助工程。总投资1200万元,其中环保投78万元。

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

废气:

对施工现场实行合理化管理,必须严格按照“六不准”、“六个百分之百”要求做好防尘;施工现场设围栏或部分围栏,缩小施工扬尘扩散范围。

废水:

施工期施工废水就近修建沉淀池经过预处理后洒水降尘;施工区域内施工机械维修均外委处理;设置移动环保厕所作为本项目施工期施工人员的生活设施。

噪声:

施工期加强施工作业场地的管理,合理安排工作时间,加快施工进度,选用低噪声设备,噪声须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

固废:

施工期间产生的生活垃圾组成主要为纸屑、包装袋等,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至垃圾填埋场处理。对于建筑垃圾应及时清运;对于施工生产废料处理,首先应考虑废料的回收利用,对钢筋、钢板、木材等下脚料可分类回收,交废物收购站处理;剩余不可回收施工废料,送至建筑垃圾填埋场填埋处理。

运营期环境保护措施:

废气:

本项目原料堆场采用厂房密闭措施抑制扬尘;进料口及输送廊道通过密闭料仓及密闭输送廊道抑制装卸料及输送扬尘扬尘,同时厂区通过道路硬化及洒水降尘抑制扬尘。采取以上措施抑尘后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3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限值颗粒物<0.5mg/m3;员工食堂产生的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 18483-2001)标准,高出屋顶排放。

废水:

本项目不产生生产废水;运输车清洗废水、设备清洗废水经15m3生产区防渗沉淀池处理后循环使用;实验室仪器清洗废水排放至10m3实验室防渗沉淀池回用于搅拌生产,不能再次用于实验仪器清洗;洒水降尘用水自然蒸发;生活污水与经隔油池处理后的食堂废水经过厂区内10m3化粪池处理后由吸污车拉运至运距为6km的132团红光镇污水处理厂。建设单位 (略) (略) 签订生活污水纳管协议。

噪声:

本项目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消声减振,同时通过合理布局,建筑隔音等措施来降低其影响,利用距离衰减以实现厂界噪声达标。根据预测结果可知,项目建成运行后厂界昼间、夜间噪声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固废:

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一般固体废物主要为不合格的砂石料(302-001-49)、废水产生的沉渣(302-001-44)、实验室砂石废料和废弃标样块(302-001-49)和生活垃圾(900-999-99)。不合格的砂石料(302-001-49)产生量为20t/a、废水产生的沉渣(302-001-44)产生量为0.5t/a、实验室砂石废料和废弃标样块(302-001-49)产生量为2t/a、生活垃圾(900-999-99)产生量为0.6t/a。不合格的沙石料作为填方外运;沉淀池中产生的沉渣全部回用于生产;实验室砂石废料和废弃标样块作为填方外运。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本项目设备维护使用润滑脂,车辆维护不在项目区内进行,项目运行维护中,不产生危险废物。各固废均能妥善处理,不会产生二次污染,对项目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八师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年5月22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建设项目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5月22日-2023年5月26日(5个工作日),逾期无反对意见,我局将正式对项目建设进行批复。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993-*

0993-*(八师生态环境局业务一科)

传 真:0993-*

通讯地址: (略) 党政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局

邮 编:*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石河子大学 (略) DSA工作场所建设项目

石河子大学 (略) 住院三部四楼19手术室

石河子大学 (略)

乌鲁木齐星辰 (略)

本项目拟在石河子大学 (略) 住院三部四楼19手术室改建1处DSA工作场所,拟购置1台数字减影血管造影机(DSA)用于影像诊断和介入治疗。其机房改建工程已于内科综合楼扩建过程中完成建设。本项目总投资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万元。

运营期环境保护措施:

(1)废水;DSA运行期间,产生的废水主要分为生活污水和医疗废水。生活污水主要由DSA手术室的清洁以及医患人员产生,医疗废水主要由清洗手术器械产生。以上污水均不含放射性。项目生活 (略) 原有的排水设施、管网及污水处理站,最总终 (略) 污水处理厂,运行期废水不会对水环境产生影响。

(2)固废;DSA运行期间,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医疗废物(危废代码HW01)和生活垃圾,医疗废物暂存于医疗废物暂存处,由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理。生活 (略) 现有工程, (略) 统一收集,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3)废气;DSA运行期间,空气在X射线作用下分解产生少量的臭氧、氮氧化物等有害气体。本项目DSA手术室配备有新风装置,该装置具有送风、排气功能。臭氧、氮氧化物等有害气体通过机房内回风口,由引风机引至楼顶排风口,经大气扩散稀释,对环境影响较小。产生的臭氧应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12)中表1环境空气污染物基本项目浓度限值中的2级限值;产生的氮氧化物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中的2级限值。

2

(略) (略) 混凝土搅拌站项目

第八师133团22连,青北公路以北,S312国道以南处

(略) (略)

新疆 (略)

项目总占地面积20206.27平方米

建设规模:建设年产30万m3/a商品混凝土。

建设内容:混凝土生产线1条、筒仓4座、1座原料仓库、1座料仓、一座不合格骨料堆存区、办公生活区、4间实验室及地磅,建设配套环保装置及辅助工程。总投资1200万元,其中环保投78万元。

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

废气:

对施工现场实行合理化管理,必须严格按照“六不准”、“六个百分之百”要求做好防尘;施工现场设围栏或部分围栏,缩小施工扬尘扩散范围。

废水:

施工期施工废水就近修建沉淀池经过预处理后洒水降尘;施工区域内施工机械维修均外委处理;设置移动环保厕所作为本项目施工期施工人员的生活设施。

噪声:

施工期加强施工作业场地的管理,合理安排工作时间,加快施工进度,选用低噪声设备,噪声须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

固废:

施工期间产生的生活垃圾组成主要为纸屑、包装袋等,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至垃圾填埋场处理。对于建筑垃圾应及时清运;对于施工生产废料处理,首先应考虑废料的回收利用,对钢筋、钢板、木材等下脚料可分类回收,交废物收购站处理;剩余不可回收施工废料,送至建筑垃圾填埋场填埋处理。

运营期环境保护措施:

废气:

本项目原料堆场采用厂房密闭措施抑制扬尘;进料口及输送廊道通过密闭料仓及密闭输送廊道抑制装卸料及输送扬尘扬尘,同时厂区通过道路硬化及洒水降尘抑制扬尘。采取以上措施抑尘后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3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限值颗粒物<0.5mg/m3;员工食堂产生的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 18483-2001)标准,高出屋顶排放。

废水:

本项目不产生生产废水;运输车清洗废水、设备清洗废水经15m3生产区防渗沉淀池处理后循环使用;实验室仪器清洗废水排放至10m3实验室防渗沉淀池回用于搅拌生产,不能再次用于实验仪器清洗;洒水降尘用水自然蒸发;生活污水与经隔油池处理后的食堂废水经过厂区内10m3化粪池处理后由吸污车拉运至运距为6km的132团红光镇污水处理厂。建设单位 (略) (略) 签订生活污水纳管协议。

噪声:

本项目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消声减振,同时通过合理布局,建筑隔音等措施来降低其影响,利用距离衰减以实现厂界噪声达标。根据预测结果可知,项目建成运行后厂界昼间、夜间噪声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固废:

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一般固体废物主要为不合格的砂石料(302-001-49)、废水产生的沉渣(302-001-44)、实验室砂石废料和废弃标样块(302-001-49)和生活垃圾(900-999-99)。不合格的砂石料(302-001-49)产生量为20t/a、废水产生的沉渣(302-001-44)产生量为0.5t/a、实验室砂石废料和废弃标样块(302-001-49)产生量为2t/a、生活垃圾(900-999-99)产生量为0.6t/a。不合格的沙石料作为填方外运;沉淀池中产生的沉渣全部回用于生产;实验室砂石废料和废弃标样块作为填方外运。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本项目设备维护使用润滑脂,车辆维护不在项目区内进行,项目运行维护中,不产生危险废物。各固废均能妥善处理,不会产生二次污染,对项目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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