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液氨罐区储存能力提升项目项目拟审批公示
关于液氨罐区储存能力提升项目项目拟审批公示
一、施工期[br]1.+大气环境[br]1.1施工扬尘:加强施工管理,修建围墙、帷幕施工,露天堆放的物料要遮盖篷布;施工场地和车辆过往的道路要经常洒水,进出施工场地车辆要设置洗车槽经常冲洗;运输物料应遮盖篷布,使用商品混凝土,禁止现场搅拌;限制车速,防止车辆带尘运输。[br]1.2机械车辆燃油废气:选用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的施工机械和运输工具,使施工机械和运输工具排放的燃油废气及汽车尾气达到相关标准的要求;加强施工机械、车辆的维修和保养;使用清洁燃油,禁止使用尾气排放超标的机械和车辆。[br]1.3设备安装废气:施工阶段产生的钢筋、设备管件等在安装过程中的焊接烟尘,由于产生量少,且项目所在地势较开阔,可以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br]2.+水环境[br]2.1施工废水:包括混凝土养护废水、机械车辆冲洗废水等,根据现场施工位置和场地条件,在施工场地现场设置相应的简易导排水沟和沉淀池,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全部回用于施工过程或洒水抑尘等,施工废水不外排。[br]2.2生活污水: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主要为洗手废水和如厕废水,项目现场不设施工营地,施工人员吃住均自行解决,洗手和如厕依托厂内现有生活设施,通过污水管道进入厂区已建的污水处理站处理。[br]3.+声环境[br]对声环境影响较大的是施工机械噪声,根据《 (略) 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建设单位应采取以下措施进行防治:(1)向周围环境排放建筑施工噪声,应当符合GB+12523-2011。(2)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现场的显著位置设置公告栏,向周围单位和居民公示可能产生噪声污染的相关信息及施工现场负责人及其联系方式、投诉渠道等。(3)施工单位应当使用低噪声的施工机械和其他辅助施工设备;禁止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使用蒸汽桩机、锤击桩机等噪声严重超标的设备。因特殊地质条件限制确需使用的,应当在规定的地点、时段使用。[br]4.固体废物影响[br]4.1+土石方:项目在现有项目场地范围内局部改造,土石方开挖量很少,全部用于场地填方、平整,不产生废渣土。[br]4.2+建筑垃圾:碎砖瓦、废弃砂石、废砖头碎料等回用于场地填方、平整,回用不完时送至政府指定地点进行堆放,严禁乱堆乱放;钢筋头、废板材等统一收集后外售给废旧物品回收站。[br]4.3+生活垃圾:生活垃圾按照0.5kg%2F人·d,统一收集后运往附近垃圾收集点,后由当地环卫部门收走处置,对环境影响小[br]二、运营期[br]1.+大气环境影响分析和保护措施[br]1.1+安全阀泄压排放气氨:根据核算,氨气产生量为6.48m3%2F次,通过管道引入火炬系统内部燃烧后经其已建80m火炬塔排放,属于事故应急工况、不定期间接排放。燃烧后氮氧化物排放浓度为3.5mg%2Fm3,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氮氧化物排放浓度≤1400mg%2Fm3)。[br]1.2+无组织氨气:根据核算,无组织氨气产生量为0.031kg%2F次。在加强卸车管线和输送管线阀门、法兰等的密封及操生产作管理的前提下,从源头控制大气扩散,对环境影响较小,能够满足《 (略) 环境污染物排放标准》(DB+52%2F864-2022)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要求。[br]2.+水环境影响分析和保护措施[br]2.1+地表水:本项目不新增生活污水、不新增地坪冲洗废水和初期雨水。项目废水主要来源于应急事故情况下洗眼器紧急淋眼产生的少量废水,以及液氨储罐发生泄漏风险事故时,喷淋泄漏后挥发气氨而产生的喷淋废水,以上废水属于事故废水,通过罐区排水沟进入现有沉淀池(已建、50m3)中、经沉淀后回用于喷淋(事故工况或液氨卸车降温喷淋)。[br]2.2+地下水:正常情况下项目无废水排放,对场区地下水影响较小。但在生产和污染治理过程中,会不可避免的发生泄漏(含跑、冒、滴、漏),如果不采取合理的防治措施,则污染物有可能渗入地下水,从而影响地下水环境。尤其是在非正常工况或事故状态下,如球罐、管道、集排水沟等泄漏,污染物会渗入地下将对区域地下水造成污染。针对项目可能发生的地下水污染,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相结合的原则提出项目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br]3.+噪声[br]本项目主要噪声源有各类机泵及氨压缩机(保氨冰机)噪声,噪声源强在80~100dB(A);由预测结果可知,营运期厂界最大贡献值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项目厂界50m范围内无声环境保护目标,本项目厂界50m范围内无声环境保护目标,建设单位在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房屋隔声及加强厂区绿化等噪声治理措施之后,项目设备运行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br]4.+固废[br]本项目不新增劳动人员,无员工生活垃圾产生,项目生产过程中也无工业固体废物产生。运期固体废物主要是设备维修保养产生的少量废润滑油,属于危险废物,采用防渗塑料桶收集废机油后暂存于已有废机油暂存间,并定期交由有相关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br]5.+土壤影响分析和保护措施[br]根据项目工程分析,本项目有少量无组织氨气产生,但氨气排放量较小,正常天气下,大气沉降对土壤的影响较小。
一、施工期[br]1.+大气环境[br]1.1施工扬尘:加强施工管理,修建围墙、帷幕施工,露天堆放的物料要遮盖篷布;施工场地和车辆过往的道路要经常洒水,进出施工场地车辆要设置洗车槽经常冲洗;运输物料应遮盖篷布,使用商品混凝土,禁止现场搅拌;限制车速,防止车辆带尘运输。[br]1.2机械车辆燃油废气:选用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的施工机械和运输工具,使施工机械和运输工具排放的燃油废气及汽车尾气达到相关标准的要求;加强施工机械、车辆的维修和保养;使用清洁燃油,禁止使用尾气排放超标的机械和车辆。[br]1.3设备安装废气:施工阶段产生的钢筋、设备管件等在安装过程中的焊接烟尘,由于产生量少,且项目所在地势较开阔,可以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br]2.+水环境[br]2.1施工废水:包括混凝土养护废水、机械车辆冲洗废水等,根据现场施工位置和场地条件,在施工场地现场设置相应的简易导排水沟和沉淀池,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全部回用于施工过程或洒水抑尘等,施工废水不外排。[br]2.2生活污水: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主要为洗手废水和如厕废水,项目现场不设施工营地,施工人员吃住均自行解决,洗手和如厕依托厂内现有生活设施,通过污水管道进入厂区已建的污水处理站处理。[br]3.+声环境[br]对声环境影响较大的是施工机械噪声,根据《 (略) 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建设单位应采取以下措施进行防治:(1)向周围环境排放建筑施工噪声,应当符合GB+12523-2011。(2)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现场的显著位置设置公告栏,向周围单位和居民公示可能产生噪声污染的相关信息及施工现场负责人及其联系方式、投诉渠道等。(3)施工单位应当使用低噪声的施工机械和其他辅助施工设备;禁止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使用蒸汽桩机、锤击桩机等噪声严重超标的设备。因特殊地质条件限制确需使用的,应当在规定的地点、时段使用。[br]4.固体废物影响[br]4.1+土石方:项目在现有项目场地范围内局部改造,土石方开挖量很少,全部用于场地填方、平整,不产生废渣土。[br]4.2+建筑垃圾:碎砖瓦、废弃砂石、废砖头碎料等回用于场地填方、平整,回用不完时送至政府指定地点进行堆放,严禁乱堆乱放;钢筋头、废板材等统一收集后外售给废旧物品回收站。[br]4.3+生活垃圾:生活垃圾按照0.5kg%2F人·d,统一收集后运往附近垃圾收集点,后由当地环卫部门收走处置,对环境影响小[br]二、运营期[br]1.+大气环境影响分析和保护措施[br]1.1+安全阀泄压排放气氨:根据核算,氨气产生量为6.48m3%2F次,通过管道引入火炬系统内部燃烧后经其已建80m火炬塔排放,属于事故应急工况、不定期间接排放。燃烧后氮氧化物排放浓度为3.5mg%2Fm3,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氮氧化物排放浓度≤1400mg%2Fm3)。[br]1.2+无组织氨气:根据核算,无组织氨气产生量为0.031kg%2F次。在加强卸车管线和输送管线阀门、法兰等的密封及操生产作管理的前提下,从源头控制大气扩散,对环境影响较小,能够满足《 (略) 环境污染物排放标准》(DB+52%2F864-2022)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要求。[br]2.+水环境影响分析和保护措施[br]2.1+地表水:本项目不新增生活污水、不新增地坪冲洗废水和初期雨水。项目废水主要来源于应急事故情况下洗眼器紧急淋眼产生的少量废水,以及液氨储罐发生泄漏风险事故时,喷淋泄漏后挥发气氨而产生的喷淋废水,以上废水属于事故废水,通过罐区排水沟进入现有沉淀池(已建、50m3)中、经沉淀后回用于喷淋(事故工况或液氨卸车降温喷淋)。[br]2.2+地下水:正常情况下项目无废水排放,对场区地下水影响较小。但在生产和污染治理过程中,会不可避免的发生泄漏(含跑、冒、滴、漏),如果不采取合理的防治措施,则污染物有可能渗入地下水,从而影响地下水环境。尤其是在非正常工况或事故状态下,如球罐、管道、集排水沟等泄漏,污染物会渗入地下将对区域地下水造成污染。针对项目可能发生的地下水污染,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相结合的原则提出项目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br]3.+噪声[br]本项目主要噪声源有各类机泵及氨压缩机(保氨冰机)噪声,噪声源强在80~100dB(A);由预测结果可知,营运期厂界最大贡献值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项目厂界50m范围内无声环境保护目标,本项目厂界50m范围内无声环境保护目标,建设单位在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房屋隔声及加强厂区绿化等噪声治理措施之后,项目设备运行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br]4.+固废[br]本项目不新增劳动人员,无员工生活垃圾产生,项目生产过程中也无工业固体废物产生。运期固体废物主要是设备维修保养产生的少量废润滑油,属于危险废物,采用防渗塑料桶收集废机油后暂存于已有废机油暂存间,并定期交由有相关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br]5.+土壤影响分析和保护措施[br]根据项目工程分析,本项目有少量无组织氨气产生,但氨气排放量较小,正常天气下,大气沉降对土壤的影响较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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