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年5月23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拟批准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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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年5月23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拟批准项目)

信息索引号 */2023-* 文件编号
责任部门 市生态环境局余杭分局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责任科室 市生态环境局余杭分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发布时间 2023-05-23 09:43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杭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年5月23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拟批准项目)

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2023年5月 (略) 生态环境局拟对以下1个项目(浙 (略) (略) 国家医学中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5月24日-2023年5月30日(5个工作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联系电话:*(生态环境);邮箱:*@*63.com ;通讯地址: (略) 余杭区余杭街道余杭街道凤新路366号(瑞鸿大厦)301室生态环境。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浙 (略) (略) 国家医学中心建设项目

(略) 余杭区仓前街道

浙 (略) (略)

(略) (略)

项目位于余杭区仓前街道。项目总共分为两个地块,地块一位于万和路与爱橙路交叉口东北角,其中包含一期及本次二期建设内容(以下统称地块一二期);地块二位于颐和路与绿汀路交叉口东南角余杭组团78号地块。本项目建成后,地块一设计床位2000张,门急诊病人最大日接诊量7500人次,工作人员3500人;地块二设计办公科研人员2200人。

1、废气:地下车库汽车尾气经通排风后引至屋顶排放;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由专用烟道引至屋顶排放;医院负压病房、净化工程排风口均设置高效过滤器;超低氮冷凝真空热水机组和蒸汽发生器燃烧废气均通过排气筒由屋顶高空排放;医院检验室废气在生物安全柜中操作,生物安全柜采用独立排风,排风口处均设置高效过滤器,废气经过滤处理后引至建筑屋顶排放;动物房密闭,设置高效处理系统,恶臭气体经“活性炭+高效过滤器”处理后引至科技楼屋顶排放;污水处理装置各处理单元设置通风换气系统,恶臭气体收集后经“UV光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分别引至公卫楼及科研楼屋顶排放。 2、废水:地块一:公卫楼污水经单独消毒预处理、放射性污水经衰变池预处理、酸碱废水经中和预处理后,再与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的生活污水、隔油池处理后的食堂废水等分别进入国家医学中心污水处理站处理(处理规模为2500m3/d,采用二级处理工艺“兼氧+生物接触氧化法+消毒”),经污水处理站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预处理 (略) 政污水管网,最终经余杭污水处理厂排放;地块二:实验室废水经地块二污水处理站(处理规模为250m3/d,采用二级处理工艺“兼氧+好氧+消毒”);食堂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办公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 (略) 政污水管网,最终经余杭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 3、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在设备安装时做好防振、隔声措施;加强设备运行管理,避免由于设备不正常运行导致的噪声超标;地下车库出入口采用低噪声坡道,设限速禁鸣标记。 4、固废:危废废物(医疗废物、废滤料、废活性炭、污泥)收集暂存后定期委托资质单位处理;一般固废(废包装材料、办公生活垃圾、废垫料)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纯水制备废膜交由厂家回收处理;餐厨垃圾、废油脂委托资质单位收集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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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科室 市生态环境局余杭分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发布时间 2023-05-23 09:43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杭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年5月23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拟批准项目)

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2023年5月 (略) 生态环境局拟对以下1个项目(浙 (略) (略) 国家医学中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5月24日-2023年5月30日(5个工作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联系电话:*(生态环境);邮箱:*@*63.com ;通讯地址: (略) 余杭区余杭街道余杭街道凤新路366号(瑞鸿大厦)301室生态环境。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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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浙 (略) (略) 国家医学中心建设项目

(略) 余杭区仓前街道

浙 (略) (略)

(略) (略)

项目位于余杭区仓前街道。项目总共分为两个地块,地块一位于万和路与爱橙路交叉口东北角,其中包含一期及本次二期建设内容(以下统称地块一二期);地块二位于颐和路与绿汀路交叉口东南角余杭组团78号地块。本项目建成后,地块一设计床位2000张,门急诊病人最大日接诊量7500人次,工作人员3500人;地块二设计办公科研人员2200人。

1、废气:地下车库汽车尾气经通排风后引至屋顶排放;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由专用烟道引至屋顶排放;医院负压病房、净化工程排风口均设置高效过滤器;超低氮冷凝真空热水机组和蒸汽发生器燃烧废气均通过排气筒由屋顶高空排放;医院检验室废气在生物安全柜中操作,生物安全柜采用独立排风,排风口处均设置高效过滤器,废气经过滤处理后引至建筑屋顶排放;动物房密闭,设置高效处理系统,恶臭气体经“活性炭+高效过滤器”处理后引至科技楼屋顶排放;污水处理装置各处理单元设置通风换气系统,恶臭气体收集后经“UV光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分别引至公卫楼及科研楼屋顶排放。 2、废水:地块一:公卫楼污水经单独消毒预处理、放射性污水经衰变池预处理、酸碱废水经中和预处理后,再与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的生活污水、隔油池处理后的食堂废水等分别进入国家医学中心污水处理站处理(处理规模为2500m3/d,采用二级处理工艺“兼氧+生物接触氧化法+消毒”),经污水处理站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预处理 (略) 政污水管网,最终经余杭污水处理厂排放;地块二:实验室废水经地块二污水处理站(处理规模为250m3/d,采用二级处理工艺“兼氧+好氧+消毒”);食堂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办公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 (略) 政污水管网,最终经余杭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 3、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在设备安装时做好防振、隔声措施;加强设备运行管理,避免由于设备不正常运行导致的噪声超标;地下车库出入口采用低噪声坡道,设限速禁鸣标记。 4、固废:危废废物(医疗废物、废滤料、废活性炭、污泥)收集暂存后定期委托资质单位处理;一般固废(废包装材料、办公生活垃圾、废垫料)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纯水制备废膜交由厂家回收处理;餐厨垃圾、废油脂委托资质单位收集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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