峰港创业孵化基地有限公司衔接资金项目完成情况公告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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峰港创业孵化基地有限公司衔接资金项目完成情况公告公示

现将青龙满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2022年已完成的1个衔接资金项目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0天(2023年5月8日至2023年5月17日)。如对结果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监督单位提出意见。
监督单位名称和地址:青龙满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行政办公中心三楼)
联 系 电 话: * 12317
附:2022年衔接资金项目完成情况
青龙满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5月8日
附件: *83.pdf-1
现将青龙满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2022年已完成的1个衔接资金项目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0天(2023年5月8日至2023年5月17日)。如对结果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监督单位提出意见。
监督单位名称和地址:青龙满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行政办公中心三楼)
联 系 电 话: * 12317
附:2022年衔接资金项目完成情况
青龙满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5月8日
附件: *83.pdf-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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