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安宁分局拟审批《安宁耀鑫矿业建设磷矿石料场、加工磷矿石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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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安宁分局拟审批《安宁耀鑫矿业建设磷矿石料场、加工磷矿石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现将拟审批的《安宁耀鑫矿业建设磷矿石料场、加工磷矿石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自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不含节假日)。

一、 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安宁耀鑫矿业建设磷矿石料场、加工磷矿石项目

建设地点: (略) 县街街道办事处鸣矣河小新桥侯家箐,项目中心地理坐标:北纬24°50′35.199″,东经102°26′48.563″。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单位: (略)

环评单位:云南 (略)

建设内容:项目总占地面积16667m2,总建筑面积为6600m2,绿化面积约600m2。设置1条30万吨磷矿石破碎筛分生产线,磷矿石储存量约为2万吨,年加工量约为30万吨。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1栋300m2生产车间(破碎筛分站)、1个2000m2产品仓库、1个4000m2原料仓库及50m2办公室、100m2宿舍、100m2食堂、5m2配电室、25m2门卫及磅房和10m2水冲厕,配套建设10m2危废间、化粪池等环保设施。

二、项目施工期主要环境影响及措施

(一)废气:项目施工过程中对材料运输、装卸和车辆的行驶等各种施工作业都产生废气和粉尘的排放,要求施工场地每天定期洒水,以有效防止扬尘,在非雨天风大时,加大洒水量及洒水频次;施工场地内运输通道应及时清扫和平整,以尽量减少运输车辆行驶产生的扬尘,必要时应采取洒水抑尘等措施;运输车辆进入施工场地低速或限速行驶,减少产尘量;砂、石料等应有专门的堆存场地,并建围栏及洒水抑尘。应避免易产生扬尘的原材料露天堆放,必要时加防护盖,减少扬尘;装动土、沙等粉料的车辆,其装载量限于车厢挡板以下,减少运输途中的抛洒,及时清扫施工现场洒落的沙石、水泥等物料,场内的运输线路应定时洒水抑尘;对水泥、白灰等易产尘的材料,实行轻卸慢放,并覆盖,以减少扬尘的产生,存放油料必须有防止泄漏和防止污染的措施;施工期间严禁露天焚烧橡胶、塑料、垃圾等;

(二)废水:项目施工过程中,施工期施工废水、员工洗手废水进行集中收集,设置1个0.5m3污水收集桶收集沉淀后回用于厂区洒水降尘;雨天地表径流经临时沉砂池收集、沉淀后回用于施工过程和场地洒水抑尘,回用不完的外排。

合理安排施工程序,截排水沟、化粪池、污水收集池、初期雨水收集池等开挖等易造成水土流失的工程尽量避开雨季进行。在施工期采取积极有效的水土保持措施,如平整、压实、设置排水沟、临时沉砂池等工程措施。设置1个临时沉砂池,用于收集沉淀雨天地表径流。初期雨水收集后经沉砂池沉淀回用于项目区建设。后期雨水通过收集经临时沉砂池沉淀处理后,顺应地形自行流淌进入周边灌溉沟渠。建设方应与施工方签订相关环境保护方面的合同,施工中按设计要求做好环保工作,保证环保措施的落实。

(三)噪声:施工中应严格按照《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标准中的要求施工,采用噪声小的设备。夜间禁止施工,若遇到特殊情况需要在夜间进行施工,建设单位需按规定要求办理夜间施工许可证,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尽量取得公众的谅解,并接受公众和环保执法人员的监督。并应合理安排工序,尽量减少施工时间,减少噪声扰民。

(四)固体废弃物: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实行袋装化,每天由人员清理,集中收集后运至县街街道垃圾收集点。施工建筑垃圾分类处理,废钢筋等可利用废物请回收商进行收购;剩余不可回收建筑垃圾严格按建设部139号《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要求处置,禁止随意堆放和倾倒。施工产生的废弃包装材料收集后能回用的外售废品回收站,不能回用的自行清运至集镇垃圾收集点。施工产生的各分区土石方在项目内调配,不外排。

三、项目运营期主要环境影响及措施

(一)废气

运营期废气主要为扬尘,排放方式为有组织排放和无组织 排放。对生产车间设置为封闭车间,仅预留进出口,生产线破碎、筛分工序粉尘采用集气罩收集后通过 管道统一进入布袋除尘器处理,经高 1根 15m 的 DA001 排气筒排放。

无组织粉尘:原料和成品仓库、破碎筛分车间 均设置为封闭式,仅预留进出口,物料输送皮带密闭,每天定时对运输道路、车间进出口洒水降尘。无组织排放颗粒物可达《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16297-1996)周界外浓度最高点标准限值,即:颗粒物浓 度≤1.0mg/m3。

(二)废水

项目运营期不产生生产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初期雨水;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汇同其它生活废水收集于化粪池预处理后,暂存于污水收集池内,定期采用罐车清运至安宁污水处理厂处理。项目区设置 2 个有效容积为 24m3的初期雨水收集池,初期雨水经收集沉淀后回用于项目区洒水降尘。

(三)噪声:①选用低噪声设备,且设备应定期维护保养,避免设备噪声增大。②进入项目区内的运输车辆应减速并禁止鸣笛。③生产设备均设置于生产车间内。

(四)固体废物:运营期固废包括一般固废、危险废物和生活垃圾。一般固废包括废布袋、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初期雨水收集池污泥,危险废物包括废机油、含油废物。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作为矿粉外售,初期雨水收集池污泥收集后返回生产线,生活垃圾、化粪池污泥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置,餐厨垃圾委托有资质单位清运处置。危险废物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规范设置危险废物暂存间,并委托有资质单位清运处置。

四、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已依法开展公众参与。

五、 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的意见看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安宁耀鑫矿业建设磷矿石料场、加工磷矿石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六、 反馈方式

(略) 生态环境局安宁分局

Email:*@*26.com

电话:(0871)*,*

地址: (略) 连然街道金晖路1号宁湖大厦裙楼 (略) 生态环境分局窗口; (略) 草铺街道麒腾路安宁工业园区中小企业科技孵化基地11 (略) 生态环境局安宁分局。

邮编:*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现将拟审批的《安宁耀鑫矿业建设磷矿石料场、加工磷矿石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自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不含节假日)。

一、 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安宁耀鑫矿业建设磷矿石料场、加工磷矿石项目

建设地点: (略) 县街街道办事处鸣矣河小新桥侯家箐,项目中心地理坐标:北纬24°50′35.199″,东经102°26′48.563″。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单位: (略)

环评单位:云南 (略)

建设内容:项目总占地面积16667m2,总建筑面积为6600m2,绿化面积约600m2。设置1条30万吨磷矿石破碎筛分生产线,磷矿石储存量约为2万吨,年加工量约为30万吨。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1栋300m2生产车间(破碎筛分站)、1个2000m2产品仓库、1个4000m2原料仓库及50m2办公室、100m2宿舍、100m2食堂、5m2配电室、25m2门卫及磅房和10m2水冲厕,配套建设10m2危废间、化粪池等环保设施。

二、项目施工期主要环境影响及措施

(一)废气:项目施工过程中对材料运输、装卸和车辆的行驶等各种施工作业都产生废气和粉尘的排放,要求施工场地每天定期洒水,以有效防止扬尘,在非雨天风大时,加大洒水量及洒水频次;施工场地内运输通道应及时清扫和平整,以尽量减少运输车辆行驶产生的扬尘,必要时应采取洒水抑尘等措施;运输车辆进入施工场地低速或限速行驶,减少产尘量;砂、石料等应有专门的堆存场地,并建围栏及洒水抑尘。应避免易产生扬尘的原材料露天堆放,必要时加防护盖,减少扬尘;装动土、沙等粉料的车辆,其装载量限于车厢挡板以下,减少运输途中的抛洒,及时清扫施工现场洒落的沙石、水泥等物料,场内的运输线路应定时洒水抑尘;对水泥、白灰等易产尘的材料,实行轻卸慢放,并覆盖,以减少扬尘的产生,存放油料必须有防止泄漏和防止污染的措施;施工期间严禁露天焚烧橡胶、塑料、垃圾等;

(二)废水:项目施工过程中,施工期施工废水、员工洗手废水进行集中收集,设置1个0.5m3污水收集桶收集沉淀后回用于厂区洒水降尘;雨天地表径流经临时沉砂池收集、沉淀后回用于施工过程和场地洒水抑尘,回用不完的外排。

合理安排施工程序,截排水沟、化粪池、污水收集池、初期雨水收集池等开挖等易造成水土流失的工程尽量避开雨季进行。在施工期采取积极有效的水土保持措施,如平整、压实、设置排水沟、临时沉砂池等工程措施。设置1个临时沉砂池,用于收集沉淀雨天地表径流。初期雨水收集后经沉砂池沉淀回用于项目区建设。后期雨水通过收集经临时沉砂池沉淀处理后,顺应地形自行流淌进入周边灌溉沟渠。建设方应与施工方签订相关环境保护方面的合同,施工中按设计要求做好环保工作,保证环保措施的落实。

(三)噪声:施工中应严格按照《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标准中的要求施工,采用噪声小的设备。夜间禁止施工,若遇到特殊情况需要在夜间进行施工,建设单位需按规定要求办理夜间施工许可证,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尽量取得公众的谅解,并接受公众和环保执法人员的监督。并应合理安排工序,尽量减少施工时间,减少噪声扰民。

(四)固体废弃物: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实行袋装化,每天由人员清理,集中收集后运至县街街道垃圾收集点。施工建筑垃圾分类处理,废钢筋等可利用废物请回收商进行收购;剩余不可回收建筑垃圾严格按建设部139号《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要求处置,禁止随意堆放和倾倒。施工产生的废弃包装材料收集后能回用的外售废品回收站,不能回用的自行清运至集镇垃圾收集点。施工产生的各分区土石方在项目内调配,不外排。

三、项目运营期主要环境影响及措施

(一)废气

运营期废气主要为扬尘,排放方式为有组织排放和无组织 排放。对生产车间设置为封闭车间,仅预留进出口,生产线破碎、筛分工序粉尘采用集气罩收集后通过 管道统一进入布袋除尘器处理,经高 1根 15m 的 DA001 排气筒排放。

无组织粉尘:原料和成品仓库、破碎筛分车间 均设置为封闭式,仅预留进出口,物料输送皮带密闭,每天定时对运输道路、车间进出口洒水降尘。无组织排放颗粒物可达《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16297-1996)周界外浓度最高点标准限值,即:颗粒物浓 度≤1.0mg/m3。

(二)废水

项目运营期不产生生产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初期雨水;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汇同其它生活废水收集于化粪池预处理后,暂存于污水收集池内,定期采用罐车清运至安宁污水处理厂处理。项目区设置 2 个有效容积为 24m3的初期雨水收集池,初期雨水经收集沉淀后回用于项目区洒水降尘。

(三)噪声:①选用低噪声设备,且设备应定期维护保养,避免设备噪声增大。②进入项目区内的运输车辆应减速并禁止鸣笛。③生产设备均设置于生产车间内。

(四)固体废物:运营期固废包括一般固废、危险废物和生活垃圾。一般固废包括废布袋、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初期雨水收集池污泥,危险废物包括废机油、含油废物。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作为矿粉外售,初期雨水收集池污泥收集后返回生产线,生活垃圾、化粪池污泥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置,餐厨垃圾委托有资质单位清运处置。危险废物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规范设置危险废物暂存间,并委托有资质单位清运处置。

四、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已依法开展公众参与。

五、 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的意见看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安宁耀鑫矿业建设磷矿石料场、加工磷矿石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六、 反馈方式

(略) 生态环境局安宁分局

Email:*@*26.com

电话:(0871)*,*

地址: (略) 连然街道金晖路1号宁湖大厦裙楼 (略) 生态环境分局窗口; (略) 草铺街道麒腾路安宁工业园区中小企业科技孵化基地11 (略) 生态环境局安宁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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