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沙雅县塔里木河上游湿地自然保护区自然资源所有权首次登记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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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沙雅县塔里木河上游湿地自然保护区自然资源所有权首次登记的通告

根据《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暂行办法》、《关于印发阿克苏地区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阿行署办[2020]14号)、《关于印发沙雅县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沙政办[2020]19号)的要求,从本通告发布之日起,以不动产登记为基础,按照资源公有、物权法定和统一确权登记的原则,对沙雅县塔里木河上游湿地自然保护区自然资源所有权开展首次登记。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自然资源登记单元的预划分

本次登记共预划分1个登记单元:

1.塔里木河上游湿地自然保护区。以自然保护区界线为基础预划分登记单元范围。

二、开展自然资源登记工作的时间

本次开展自然资源首次登记工作的时间为自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0日。

三、自然资源类型、范围

登记单元内的水流、森林、草原、荒地、滩涂以及探明储量的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的国家所有权和自然生态空间。

本次登记区域涉及托依堡勒迪镇、哈德墩镇、海楼镇、塔里木乡、盖孜库木乡、央塔克协海尔乡、塔河管理委员会、沙雅监狱、部队和第一师十四团。

四、其他事项

自然资源所有权代表(代理)行使主体、集体土地所有权人、国有土地使用权人等相关主体,应当积极配合做好确权登记相关工作。

特此通告。


附件:沙雅县塔里木河上游湿地自然保护区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影像图


沙雅县自然资源局

2023年5月23日


附件:


根据《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暂行办法》、《关于印发阿克苏地区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阿行署办[2020]14号)、《关于印发沙雅县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沙政办[2020]19号)的要求,从本通告发布之日起,以不动产登记为基础,按照资源公有、物权法定和统一确权登记的原则,对沙雅县塔里木河上游湿地自然保护区自然资源所有权开展首次登记。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自然资源登记单元的预划分

本次登记共预划分1个登记单元:

1.塔里木河上游湿地自然保护区。以自然保护区界线为基础预划分登记单元范围。

二、开展自然资源登记工作的时间

本次开展自然资源首次登记工作的时间为自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0日。

三、自然资源类型、范围

登记单元内的水流、森林、草原、荒地、滩涂以及探明储量的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的国家所有权和自然生态空间。

本次登记区域涉及托依堡勒迪镇、哈德墩镇、海楼镇、塔里木乡、盖孜库木乡、央塔克协海尔乡、塔河管理委员会、沙雅监狱、部队和第一师十四团。

四、其他事项

自然资源所有权代表(代理)行使主体、集体土地所有权人、国有土地使用权人等相关主体,应当积极配合做好确权登记相关工作。

特此通告。


附件:沙雅县塔里木河上游湿地自然保护区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影像图


沙雅县自然资源局

2023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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