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巨峰先进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000吨高导热粉体生产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苏州巨峰先进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000吨高导热粉体生产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建设单位应当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除按照国家规定需要保密的情形外,建设单位应当依法向社会公开验收报告”,根据《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文件第十一条规定,验收报告编制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公开验收报告,公示期限不得少于20个工作日”。苏州巨峰 (略) 年产2000吨高导热粉体生产项目已于2023年5月20日通过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并取得验收组验收合格的意见,现将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予以公示。具体情况如下:< :namespace prefix = "o" ns = "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office" />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苏州巨峰 (略) 年产2000吨高导热粉体生产项目
建设性质:新建
实际投资总额:总投资为600万元,环保投资为9万元,环保投资占1.5%。
建设内容:本项目为新建项目。建设单位投资600万元,租用苏州巨峰电气 (略) 部分厂房(建筑面积2000平方米)进行项目建设,购置相关设备。项目实施后,年产高导热粉体2000吨。本项目新增员工4人,年工作265天,一班制,每班工作8小时,年工作2120小时。
建设地点: (略) 吴江区黎里镇临沪中路3379号。
二、验收监测情况
苏 (略) 委托苏州 (略) 进行了监测,监测日期为2023年4月13~14日。
(1)废水
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第一阶段生活污水中的pH值、化学需氧量、悬浮物、氨氮、总磷指标都达到芦墟污水处理厂排放标准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CJ343-2015)标准。
(2)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P1排气筒中的颗粒物排放浓度、速率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标准;
厂区内非*烷总烃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 (略)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2标准;
厂界颗粒物、非*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浓 (略)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标准。
(3)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企业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4)固废
本项目一般固废不合格高导热粉体、废包装袋、粉尘、废布袋由苏州鑫佰金 (略) 回收处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固体废物可做到零排放,不会产生二次污染。
三、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方式
自公告之日起20工作日内,公众可通过电子邮件、电话、传真、信函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索取更多相关补充信息。
自主验收公示期:2023年5月23日至6月19日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及主要事项
本项目公众参与调查的对象主要是在附近居住的公众。公众对建设项目有环境保护意见的,可向建设单位提出,并留下姓名、联系方式、联系地址。
五、建设单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苏州巨峰 (略)
联系人:刘工
联系方式:*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建设单位应当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除按照国家规定需要保密的情形外,建设单位应当依法向社会公开验收报告”,根据《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文件第十一条规定,验收报告编制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公开验收报告,公示期限不得少于20个工作日”。苏州巨峰 (略) 年产2000吨高导热粉体生产项目已于2023年5月20日通过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并取得验收组验收合格的意见,现将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予以公示。具体情况如下:< :namespace prefix = "o" ns = "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office" />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苏州巨峰 (略) 年产2000吨高导热粉体生产项目
建设性质:新建
实际投资总额:总投资为600万元,环保投资为9万元,环保投资占1.5%。
建设内容:本项目为新建项目。建设单位投资600万元,租用苏州巨峰电气 (略) 部分厂房(建筑面积2000平方米)进行项目建设,购置相关设备。项目实施后,年产高导热粉体2000吨。本项目新增员工4人,年工作265天,一班制,每班工作8小时,年工作2120小时。
建设地点: (略) 吴江区黎里镇临沪中路3379号。
二、验收监测情况
苏 (略) 委托苏州 (略) 进行了监测,监测日期为2023年4月13~14日。
(1)废水
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第一阶段生活污水中的pH值、化学需氧量、悬浮物、氨氮、总磷指标都达到芦墟污水处理厂排放标准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CJ343-2015)标准。
(2)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P1排气筒中的颗粒物排放浓度、速率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标准;
厂区内非*烷总烃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 (略)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2标准;
厂界颗粒物、非*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浓 (略)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标准。
(3)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企业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4)固废
本项目一般固废不合格高导热粉体、废包装袋、粉尘、废布袋由苏州鑫佰金 (略) 回收处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固体废物可做到零排放,不会产生二次污染。
三、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方式
自公告之日起20工作日内,公众可通过电子邮件、电话、传真、信函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索取更多相关补充信息。
自主验收公示期:2023年5月23日至6月19日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及主要事项
本项目公众参与调查的对象主要是在附近居住的公众。公众对建设项目有环境保护意见的,可向建设单位提出,并留下姓名、联系方式、联系地址。
五、建设单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苏州巨峰 (略)
联系人:刘工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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