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生态环境局荔湾分局关于对广东中烟萃取中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的公示
广州市生态环境局荔湾分局关于对广东中烟萃取中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的公示
根据广东中烟萃取中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2023年05月 23日至 2023年05月29日(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 (略) 荔湾区中山八路石路基59号,邮编:*
联系电话:020-*
传 真: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建设单位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局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广东中烟萃取中心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广东广州荔湾区 |
建设单位 | 广东 (略) |
项目概况 | 广东 (略) 广州卷烟 (略) 荔湾区东沙环翠南路88号,总用地面积*.6㎡,总建筑面积*㎡。建设单位拟在原厂区内西南部建设广东中烟萃取中心建设项目。项目计划于2024年6月投入运营,主要从事烟用香精的生产制造,年产年产精油330kg/a、纯露调配液33.75t/a、料液34.50t/a(含浸膏15t/a)、烟用颗粒7.2t/a。项目总投资5994.94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898万元,员工新增13人,在厂区用餐不住宿。全年工作250天,每天工作8小时,每天一班制。 |
环评机构 | 广东森海 (略)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项目生活污水进行三级化粪池预处理、职工食堂含油废水经隔油、隔渣预处理后,与生产废水一起进入自建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处理后部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02)表1“城市绿化”水质标准后回用(设计中水回用率不低于60%),剩余部 (略) 《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 (略) 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广州西朗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项目设置1个废水总排放口(DW001)。 |
公众参与情况 | 该项目已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部令第 4 号)要求进行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通过网上公示,张贴通告,登报纸等形式收集公众意见,期间未收到群众反馈意见。 |
根据广东中烟萃取中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2023年05月 23日至 2023年05月29日(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 (略) 荔湾区中山八路石路基59号,邮编:*
联系电话:020-*
传 真: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建设单位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局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广东中烟萃取中心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广东广州荔湾区 |
建设单位 | 广东 (略) |
项目概况 | 广东 (略) 广州卷烟 (略) 荔湾区东沙环翠南路88号,总用地面积*.6㎡,总建筑面积*㎡。建设单位拟在原厂区内西南部建设广东中烟萃取中心建设项目。项目计划于2024年6月投入运营,主要从事烟用香精的生产制造,年产年产精油330kg/a、纯露调配液33.75t/a、料液34.50t/a(含浸膏15t/a)、烟用颗粒7.2t/a。项目总投资5994.94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898万元,员工新增13人,在厂区用餐不住宿。全年工作250天,每天工作8小时,每天一班制。 |
环评机构 | 广东森海 (略)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项目生活污水进行三级化粪池预处理、职工食堂含油废水经隔油、隔渣预处理后,与生产废水一起进入自建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处理后部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02)表1“城市绿化”水质标准后回用(设计中水回用率不低于60%),剩余部 (略) 《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 (略) 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广州西朗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项目设置1个废水总排放口(DW001)。 |
公众参与情况 | 该项目已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部令第 4 号)要求进行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通过网上公示,张贴通告,登报纸等形式收集公众意见,期间未收到群众反馈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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