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卫市沙坡头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沙坡头区永康镇城农村苹果园高效节灌试点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中卫市沙坡头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沙坡头区永康镇城农村苹果园高效节灌试点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索引号 | */2023-00321 | 文号 | 卫沙发改(审批)发〔2023〕70号 | 生成日期 | 2023-05-16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沙坡头区发展和改革局 | 责任部门 | 沙坡头区发展和改革局 |
沙坡头区永康镇人民政府:
你镇《关于审批沙坡头区永康镇城农村苹果园高效节灌试点项目初步设计的请示》(永政发〔2023〕53号)及相关资料已收悉。根据沙坡头区人民政府2023年第6次常务会议纪要精神(2023年5月8日印发),经研究,现就沙坡头区永康镇城农村苹果园高效节灌试点项目初步设计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沙坡头区永康镇城农村苹果园高效节灌试点项目
二、项目代码:2305-*-99-01-*
三、项目建设单位:沙坡头区永康镇人民政府
四、项目建设期限:2023年5月—2023年10月
五、项目建设地点:沙坡头区永康镇城农村
六、建设内容及规模
新建2.4万立方米蓄水池1座,首部枢纽(加压、过滤设备)1座;铺设地埋压力管道30.525千米,配套各类建筑物411座,配套施肥器430套;新建10kV高压线路0.5千米,低压输电线路0.13千米,160kVA变压器1台;新建4米宽砂砾石路7条3.06千米,4米宽硬化道路1条100米;配套诱虫灯93套,对灌溉工程配套自动化控制设备以及信息化系统;永大二期主支路两侧枣树配套地埋压力管道75.3千米。
具体建设内容严格按照《沙坡头区永康镇城农村苹果园高效节灌试点项目初步设计》执行。
七、项目投资概算及资金筹措
概算总投资907.95万元,资金来源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和农户自筹资金。
八、工程招标
工程招投标严格按照国家、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九、项目管理
请你单位严格按照批复实施项目,不得随意变更项目建设地点、规模和内容等。严格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等项目管理有关制度,加强工程管理和安全生产,确保工程质量。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宁政规发〔2020〕7号)《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宁财(农)发〔2021〕268号)规定,切实加强项目管理和资金专户管理,认真执行项目基本建设程序,保证工程按期建成发挥效益。安排专人于每月10日前通过宁夏回族自治区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将项目开工基本信息、项目进展、项目竣工等情况进行报备。
项目竣工后,要及时开展项目结算审计及自验工作。自验合格后,报我局进行竣工验收。
(略) 沙坡头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5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索引号 | */2023-00321 | 文号 | 卫沙发改(审批)发〔2023〕70号 | 生成日期 | 2023-05-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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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沙坡头区发展和改革局 | 责任部门 | 沙坡头区发展和改革局 |
沙坡头区永康镇人民政府:
你镇《关于审批沙坡头区永康镇城农村苹果园高效节灌试点项目初步设计的请示》(永政发〔2023〕53号)及相关资料已收悉。根据沙坡头区人民政府2023年第6次常务会议纪要精神(2023年5月8日印发),经研究,现就沙坡头区永康镇城农村苹果园高效节灌试点项目初步设计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沙坡头区永康镇城农村苹果园高效节灌试点项目
二、项目代码:2305-*-99-01-*
三、项目建设单位:沙坡头区永康镇人民政府
四、项目建设期限:2023年5月—2023年10月
五、项目建设地点:沙坡头区永康镇城农村
六、建设内容及规模
新建2.4万立方米蓄水池1座,首部枢纽(加压、过滤设备)1座;铺设地埋压力管道30.525千米,配套各类建筑物411座,配套施肥器430套;新建10kV高压线路0.5千米,低压输电线路0.13千米,160kVA变压器1台;新建4米宽砂砾石路7条3.06千米,4米宽硬化道路1条100米;配套诱虫灯93套,对灌溉工程配套自动化控制设备以及信息化系统;永大二期主支路两侧枣树配套地埋压力管道75.3千米。
具体建设内容严格按照《沙坡头区永康镇城农村苹果园高效节灌试点项目初步设计》执行。
七、项目投资概算及资金筹措
概算总投资907.95万元,资金来源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和农户自筹资金。
八、工程招标
工程招投标严格按照国家、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九、项目管理
请你单位严格按照批复实施项目,不得随意变更项目建设地点、规模和内容等。严格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等项目管理有关制度,加强工程管理和安全生产,确保工程质量。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宁政规发〔2020〕7号)《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宁财(农)发〔2021〕268号)规定,切实加强项目管理和资金专户管理,认真执行项目基本建设程序,保证工程按期建成发挥效益。安排专人于每月10日前通过宁夏回族自治区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将项目开工基本信息、项目进展、项目竣工等情况进行报备。
项目竣工后,要及时开展项目结算审计及自验工作。自验合格后,报我局进行竣工验收。
(略) 沙坡头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5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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