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泉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公开选定“临泉县天然水域内禁用渔具禁用捕捞方法”宣传标牌制作与安装项目第三方服务机构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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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泉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公开选定“临泉县天然水域内禁用渔具禁用捕捞方法”宣传标牌制作与安装项目第三方服务机构的公告

根据《临泉县人民政府关于在临泉县天然水域内禁用渔具禁用捕捞方法的通告》精神,为科学保护、合理利用我县渔业资源促进渔业可持续发展,改善渔业水域生态环境,做好相关宣传工作,需要制作安装宣传标志牌,现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内容

1.项目名称:

临泉县天然水域内禁用渔具禁用捕捞方法宣传标志牌制作与安装项目

2. 询价人:临泉县农业农村局。

3.服务内容:

(1)制作符合规格要求,规格一致的宣传标志牌(规格

要求见附件2)

(2)数量:五面

(3)安装至指定位置(泉河四桥、泉河大桥、白云寺旁、流鞍河西大桥、涎河长官段)

4.预算:

1.预算总价金额:*仟元整(¥7000)

2.最高总价限价:*仟元整(¥7000)

3.支付方式及时间:*方制作安装完成,经验收合格后,费用由*方一次性支付给*方。

5.选定标准:

公开选取,报价最低者为项目实施机构。

二、资格要求

1、第三方制作安装机构须是依法注册成立的具有相关资质的机构或单位;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3、报名时需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报价单、声明函。委托代理人的要持有委托书和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所有资料必须加盖第三方单位公章,资料装纸质档案袋密封,密封处加盖单位公章。

三、报名时间、方式及要求:

2023年5月23日至2023年5月25日17:30时。以书面函件方式报名,可直接递送或邮递至:临泉县农业农村局( (略) (略) 临泉县教育西路美苑路交叉口)。采取邮递方式的,招标方不承担延迟收达造成的耽误责任。联系人:陈浩然,电话:*。

四、选定时间及地点

1.选定时间:2023年5月26日下午15:00,未到现场的视为自动放弃。

2.地点:临泉县农业农村局(临泉县教育西路美苑路交叉口)。

附件1: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

附件2:标识牌制作规格要求

附件3:报价表

临泉县农业农村局

2023年5月23日

根据《临泉县人民政府关于在临泉县天然水域内禁用渔具禁用捕捞方法的通告》精神,为科学保护、合理利用我县渔业资源促进渔业可持续发展,改善渔业水域生态环境,做好相关宣传工作,需要制作安装宣传标志牌,现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内容

1.项目名称:

临泉县天然水域内禁用渔具禁用捕捞方法宣传标志牌制作与安装项目

2. 询价人:临泉县农业农村局。

3.服务内容:

(1)制作符合规格要求,规格一致的宣传标志牌(规格

要求见附件2)

(2)数量:五面

(3)安装至指定位置(泉河四桥、泉河大桥、白云寺旁、流鞍河西大桥、涎河长官段)

4.预算:

1.预算总价金额:*仟元整(¥7000)

2.最高总价限价:*仟元整(¥7000)

3.支付方式及时间:*方制作安装完成,经验收合格后,费用由*方一次性支付给*方。

5.选定标准:

公开选取,报价最低者为项目实施机构。

二、资格要求

1、第三方制作安装机构须是依法注册成立的具有相关资质的机构或单位;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3、报名时需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报价单、声明函。委托代理人的要持有委托书和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所有资料必须加盖第三方单位公章,资料装纸质档案袋密封,密封处加盖单位公章。

三、报名时间、方式及要求:

2023年5月23日至2023年5月25日17:30时。以书面函件方式报名,可直接递送或邮递至:临泉县农业农村局( (略) (略) 临泉县教育西路美苑路交叉口)。采取邮递方式的,招标方不承担延迟收达造成的耽误责任。联系人:陈浩然,电话:*。

四、选定时间及地点

1.选定时间:2023年5月26日下午15:00,未到现场的视为自动放弃。

2.地点:临泉县农业农村局(临泉县教育西路美苑路交叉口)。

附件1: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

附件2:标识牌制作规格要求

附件3:报价表

临泉县农业农村局

2023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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