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安徽省蚌埠闸工程管理处蚌埠闸水电站增效扩容改造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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蚌埠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安徽省蚌埠闸工程管理处蚌埠闸水电站增效扩容改造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的函

(略) 蚌埠闸工程管理处:

你单位报批的《蚌埠闸水电站增效扩容改造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蚌埠闸水电站始建于1958年,2014年进行了增效扩容,根据《关于六安、芜湖、宣城、铜陵、池州、安庆、 (略) 小水电清理整改实施方案审核意见的函》(皖水农函〔2020〕19号),蚌埠闸水电站被列为保留类。本项 (略) 禹会区和淮上区,项目更新原有发电机及其辅助设备,更新起重设备、自动化、调速器、计算机监控保护,将6台水轮发电机组由原单机800kW扩容至1000kW等。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并结合环境影响技术评估意见和局建设项目环评审查协调小组意见,经研究,现提出如下审批意见:

一、在严格落实《报告表》及本批复提出的污染防治、生态环境保护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的前提下,项目建设的不利环境影响可以得到减缓和控制。我局原则同意《报告表》环境影响评价总体结论和拟采取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二、项目运营中要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严格落实生态保护措施。加强运营期环境管理,做好项目所涉涂山-白乳泉风景名胜区等环境敏感区周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落实生态流量泄放措施,保证下泄生态流量要求;落实渔业资源补偿与恢复措施等。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食堂油烟废气经油烟净化设施处理,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相应标准限值要求后排放。

(三)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按“雨污分流、清污分流”的原则铺设站区排水管网。营运期产生的生活污水采取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运,不得外排至周边水体。

(四)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通过采取优化机组运行工况,提高机械制造和安装精度、提高机组整体性,创造良好的机组运行条件等,确保厂界噪声达标排放,最大程度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五)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处理和处置,废汽轮机油、废含油抹布及手套等属于危险废物,须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中的相关要求收集暂存后,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定期清理挡水坝侧和格栅浮渣,设置生活垃圾收集桶和拦污格栅拦截垃圾收存场所,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六)强化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和应急联动机制。做好与地方政府及其相关部门、相关企事业单位等应急预案的衔接和联动,开展必要的培训、宣传和演练,并向生态环境部门备案。加强环保设施管理和日常维护,严防水污染事故发生,确保不会对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及相关国控、省控断面产生影响。

(七)项目运行过程中,应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加强与项目涉及区域公众的沟通,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

(八)加强环境管理及监测。建立健全内部环境管理机制,制定完善的环保规章制度。落实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按规定开展自行监测和信息公开。

三、项目运营过程中须依法依规执行环保“三同时”、竣工环保验收、排污许可等各项环境管理制度。

四、《报告表》经批准后,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拟采用的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应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自批复之日起满5年,方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报告表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五、请禹会区、淮上区生态环境分局负责辖区内工程“三同时”监督检查和日常监督管理工作,确保项目按《报告表》及批复要求设计、施工和投入运行。

六、如项目建设和运营依法需要其他行政许可等手续的,你单位应按规定办理其他手续后方可开工或运营。

七、如该项目在报批环保手续过程中存在瞒报、假报等欺骗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我局有权撤销本批复,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你单位承担。

(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85)

2023年5月20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552-*(传真)

通讯地址: (略) 蚌山区胜利东路1166号行政审批和营商环境科

(略) 蚌埠闸工程管理处:

你单位报批的《蚌埠闸水电站增效扩容改造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蚌埠闸水电站始建于1958年,2014年进行了增效扩容,根据《关于六安、芜湖、宣城、铜陵、池州、安庆、 (略) 小水电清理整改实施方案审核意见的函》(皖水农函〔2020〕19号),蚌埠闸水电站被列为保留类。本项 (略) 禹会区和淮上区,项目更新原有发电机及其辅助设备,更新起重设备、自动化、调速器、计算机监控保护,将6台水轮发电机组由原单机800kW扩容至1000kW等。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并结合环境影响技术评估意见和局建设项目环评审查协调小组意见,经研究,现提出如下审批意见:

一、在严格落实《报告表》及本批复提出的污染防治、生态环境保护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的前提下,项目建设的不利环境影响可以得到减缓和控制。我局原则同意《报告表》环境影响评价总体结论和拟采取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二、项目运营中要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严格落实生态保护措施。加强运营期环境管理,做好项目所涉涂山-白乳泉风景名胜区等环境敏感区周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落实生态流量泄放措施,保证下泄生态流量要求;落实渔业资源补偿与恢复措施等。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食堂油烟废气经油烟净化设施处理,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相应标准限值要求后排放。

(三)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按“雨污分流、清污分流”的原则铺设站区排水管网。营运期产生的生活污水采取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运,不得外排至周边水体。

(四)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通过采取优化机组运行工况,提高机械制造和安装精度、提高机组整体性,创造良好的机组运行条件等,确保厂界噪声达标排放,最大程度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五)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处理和处置,废汽轮机油、废含油抹布及手套等属于危险废物,须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中的相关要求收集暂存后,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定期清理挡水坝侧和格栅浮渣,设置生活垃圾收集桶和拦污格栅拦截垃圾收存场所,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六)强化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和应急联动机制。做好与地方政府及其相关部门、相关企事业单位等应急预案的衔接和联动,开展必要的培训、宣传和演练,并向生态环境部门备案。加强环保设施管理和日常维护,严防水污染事故发生,确保不会对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及相关国控、省控断面产生影响。

(七)项目运行过程中,应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加强与项目涉及区域公众的沟通,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

(八)加强环境管理及监测。建立健全内部环境管理机制,制定完善的环保规章制度。落实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按规定开展自行监测和信息公开。

三、项目运营过程中须依法依规执行环保“三同时”、竣工环保验收、排污许可等各项环境管理制度。

四、《报告表》经批准后,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拟采用的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应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自批复之日起满5年,方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报告表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五、请禹会区、淮上区生态环境分局负责辖区内工程“三同时”监督检查和日常监督管理工作,确保项目按《报告表》及批复要求设计、施工和投入运行。

六、如项目建设和运营依法需要其他行政许可等手续的,你单位应按规定办理其他手续后方可开工或运营。

七、如该项目在报批环保手续过程中存在瞒报、假报等欺骗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我局有权撤销本批复,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你单位承担。

(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85)

2023年5月20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552-*(传真)

通讯地址: (略) 蚌山区胜利东路1166号行政审批和营商环境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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