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吉安县四城同创城市功能品质提升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关于吉安县四城同创城市功能品质提升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吉县发改审字〔2023〕76号
关于吉安县 (略) 功能品质提升工程
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略) 管理局:
报来《关于要求审批吉安县 (略) 功能品质提升工程项目建议书的申请报告》及相关附件收悉。 (略) 功能品质,改善群众生活环境,原则同意该项目建设。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吉安县 (略) 功能品质提升工程(项目代码:2305-*-04-01-*)
二、项目性质:改建
三、项目建设单位: (略) 管理局
四、项目建设地点:吉安县城区
五、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
(一)公园和道路绿化提升改造工程:因地制宜建设口袋公园和立体绿化,补齐绿化喷淋设施,补栽行道树,修复树池,安装格栅或树篦子,补植苗木缺失地块; (略) 政设施, (略) 公厕,完善除臭设备、无障碍卫生间和无障碍设施,改造公厕下水管道及安装移动公厕设备等。
(二)食品安全及卫生整治项目:开展“三小行业”食品安全整治、网格单位卫生整治;张贴“倡导公勺公筷、制止餐饮浪费、拒绝野味”及食品经营户、餐饮经营户、小作坊的风险分级公示牌等。
(三)居民小区基础设施和环境整治工程:修整硬化路面、雨污排水、架空杆线、垃圾分类设施、照明设施、电动车停车棚等基础设施建设,其中制作公益广告396个,治理垃圾小广告2250处,制作便民信息栏和宣传栏1885个,建设热熔机动车停车位4658个和非机动车停车位5100个,建设电动车充电位3730个和修缮新时代文明实践站等工程。
(四)城中村(含居民安置点)和城乡结合部基础设施改造提升工程:修整和硬化路面、新建或改造排水排污设施;全面整治村内的架空杆线(含弱电)、垃圾分类设施、照明设施等,拆除村内违建;在县城主要交通出入口制作固定创城公益广告75个,治理垃圾小广告2212处;建设热熔机动车停车位530个和非机动车停车位3470个;在城中区内零星绿化等基础设施建设以及对敦厚镇闲置土地进行土地平整,清理垃圾,拆除乱搭乱建、旱厕;消除各种乱象和“四害”孽生地以及修缮新时代文明实践站等工程。
(五)城区道路改造提升工程:维 (略) 道路及附属设施(含交通隔离墩、各类标识标牌等);重新施划交通标识线,全面清理“僵尸车”;对路口红绿灯、隔离栏上的文明交通标语进行更新等。
(六)城区交通路口宣传建设项目:县城各主要进出道路交通口设置景观小品168㎡,创城公益广告1260㎡,在文广局和图书馆建设非机动车停车位300个等。
(七)城区闲置土地改造工程:按片区由城投、城管、住建和自然资源局对县城约30块闲置土地进行垃圾、菜地和杂物的清理;对裸土土地进行绿网覆盖、人工绿草皮面、设置围挡和剩余地块的复绿零星改造工程。
(八)健康宣传及健康设施建设项目:组织各医疗单位开展各项健康教育宣传、购买相关医疗设备和药品、检测仪器和建设健康乡镇、健康村、健康社区、健康企业、健康机关等其他健康细胞工程。
六、项目投资规模及筹资方式:项目估算总投资12145万元(以县财政投资项目服务中心确定的规模为准),资金来源为申请一般债券。
七、本批复文件有效期一年,自批复之日起计算。在批复有效期内未取得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或未开工建设,应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届满三十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文件有效期内未取得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未开工建设也未延期申请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
望接此批复后,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开展下一步前期工作,积极筹措项目建设资金,推进项目顺利实施,尽早发挥投资效益。
2023年5月22日
吉安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5月22日印发
吉县发改审字〔2023〕76号
关于吉安县 (略) 功能品质提升工程
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略) 管理局:
报来《关于要求审批吉安县 (略) 功能品质提升工程项目建议书的申请报告》及相关附件收悉。 (略) 功能品质,改善群众生活环境,原则同意该项目建设。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吉安县 (略) 功能品质提升工程(项目代码:2305-*-04-01-*)
二、项目性质:改建
三、项目建设单位: (略) 管理局
四、项目建设地点:吉安县城区
五、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
(一)公园和道路绿化提升改造工程:因地制宜建设口袋公园和立体绿化,补齐绿化喷淋设施,补栽行道树,修复树池,安装格栅或树篦子,补植苗木缺失地块; (略) 政设施, (略) 公厕,完善除臭设备、无障碍卫生间和无障碍设施,改造公厕下水管道及安装移动公厕设备等。
(二)食品安全及卫生整治项目:开展“三小行业”食品安全整治、网格单位卫生整治;张贴“倡导公勺公筷、制止餐饮浪费、拒绝野味”及食品经营户、餐饮经营户、小作坊的风险分级公示牌等。
(三)居民小区基础设施和环境整治工程:修整硬化路面、雨污排水、架空杆线、垃圾分类设施、照明设施、电动车停车棚等基础设施建设,其中制作公益广告396个,治理垃圾小广告2250处,制作便民信息栏和宣传栏1885个,建设热熔机动车停车位4658个和非机动车停车位5100个,建设电动车充电位3730个和修缮新时代文明实践站等工程。
(四)城中村(含居民安置点)和城乡结合部基础设施改造提升工程:修整和硬化路面、新建或改造排水排污设施;全面整治村内的架空杆线(含弱电)、垃圾分类设施、照明设施等,拆除村内违建;在县城主要交通出入口制作固定创城公益广告75个,治理垃圾小广告2212处;建设热熔机动车停车位530个和非机动车停车位3470个;在城中区内零星绿化等基础设施建设以及对敦厚镇闲置土地进行土地平整,清理垃圾,拆除乱搭乱建、旱厕;消除各种乱象和“四害”孽生地以及修缮新时代文明实践站等工程。
(五)城区道路改造提升工程:维 (略) 道路及附属设施(含交通隔离墩、各类标识标牌等);重新施划交通标识线,全面清理“僵尸车”;对路口红绿灯、隔离栏上的文明交通标语进行更新等。
(六)城区交通路口宣传建设项目:县城各主要进出道路交通口设置景观小品168㎡,创城公益广告1260㎡,在文广局和图书馆建设非机动车停车位300个等。
(七)城区闲置土地改造工程:按片区由城投、城管、住建和自然资源局对县城约30块闲置土地进行垃圾、菜地和杂物的清理;对裸土土地进行绿网覆盖、人工绿草皮面、设置围挡和剩余地块的复绿零星改造工程。
(八)健康宣传及健康设施建设项目:组织各医疗单位开展各项健康教育宣传、购买相关医疗设备和药品、检测仪器和建设健康乡镇、健康村、健康社区、健康企业、健康机关等其他健康细胞工程。
六、项目投资规模及筹资方式:项目估算总投资12145万元(以县财政投资项目服务中心确定的规模为准),资金来源为申请一般债券。
七、本批复文件有效期一年,自批复之日起计算。在批复有效期内未取得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或未开工建设,应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届满三十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文件有效期内未取得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未开工建设也未延期申请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
望接此批复后,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开展下一步前期工作,积极筹措项目建设资金,推进项目顺利实施,尽早发挥投资效益。
2023年5月22日
吉安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5月22日印发
江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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