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中市生态环境局开发区分局关于2023年5月23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内容
 
发送至邮箱

晋中市生态环境局开发区分局关于2023年5月23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5月23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5月23日-2023年5月27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354-*、*(行政审批大厅)

  传 真:0354-*

  通讯地址:晋中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办公楼

  邮 编:*

  一、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1

喷漆房建设项目

山西示范区晋中开发区汇通产业园区创业街8号路

山西 (略)

(略)

本项目位于山西示范区晋中开发区汇通产业园区创业街8号路。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拆除现有烤漆房,新建一座喷漆房。本项目建设规模为对5套高铁无砟轨道智能化生产线部分配件进行喷漆。工程总投资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4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的48%。

废气:(1)对于喷漆房产生的有机废气,要严格按照环评要求调漆、喷漆、晾干工序均在2座负压喷漆房内进行,废气有效收集后,经1套“纸盒过滤+活性炭吸附/浓缩+催化燃烧”处理后,最终通过1根15m高的排气筒排放。

废水:本项目不新增生活污水。

噪声:本项目运营期要严格按照环评要求采取置于室内、厂房隔声、基础减震等措施,确保噪声达标排放。

固体废物:本项目不新增生活垃圾。废活性炭、废油漆桶、漆渣、废纸盒、废催化剂等危险废物要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利用原有危废暂存间储存,并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合理、合法、安全处置。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5月23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5月23日-2023年5月27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354-*、*(行政审批大厅)

  传 真:0354-*

  通讯地址:晋中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办公楼

  邮 编:*

  一、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1

喷漆房建设项目

山西示范区晋中开发区汇通产业园区创业街8号路

山西 (略)

(略)

本项目位于山西示范区晋中开发区汇通产业园区创业街8号路。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拆除现有烤漆房,新建一座喷漆房。本项目建设规模为对5套高铁无砟轨道智能化生产线部分配件进行喷漆。工程总投资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4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的48%。

废气:(1)对于喷漆房产生的有机废气,要严格按照环评要求调漆、喷漆、晾干工序均在2座负压喷漆房内进行,废气有效收集后,经1套“纸盒过滤+活性炭吸附/浓缩+催化燃烧”处理后,最终通过1根15m高的排气筒排放。

废水:本项目不新增生活污水。

噪声:本项目运营期要严格按照环评要求采取置于室内、厂房隔声、基础减震等措施,确保噪声达标排放。

固体废物:本项目不新增生活垃圾。废活性炭、废油漆桶、漆渣、废纸盒、废催化剂等危险废物要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利用原有危废暂存间储存,并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合理、合法、安全处置。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