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长东街道“生命至上,隐患必除”消防安全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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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长东街道“生命至上,隐患必除”消防安全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东办发〔2023〕5号


关于印发《长东街道“生命至上,隐患必除”消防安全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为持续深化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成果,坚决确保全街道消防安全形势平稳,根据区消防安全委员会统一部署,长东街道消防安全委员会决定自即日起至2025年底,在辖区组织开展“生命至上,隐患必除”消防安全专项行动,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巩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成果,按照“防住重特大、盯着小而险、紧跟新情况、消除空白点”的工作思路,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动员全社会力量,全力消除各类火灾隐患,全面提升单位本质消防安全水平,坚决防范群死群伤火灾事故,推进消防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二、整治范围和重点

(一)整治范围

重点整治大型商业综 (略) 场、宾馆饭店、“厂中厂”、劳动密集型企业、公共娱乐场所、施工工地、学校、医院、养老机构、党政机关办公用房、人防工程、危险化学品企业、文物古建筑及博物馆、粮食和物资储备场所等重点场所。

(二)整治重点

1.违规锁闭、封堵、占用、堵塞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楼道、楼梯间堆放易燃、可燃物品,外墙门窗设置影响逃生、自然排烟和灭火救援的铁栅栏、广告牌等障碍物;消防车通道未施划消防车通道标线、标志并设置警示牌,消防车通道、灭火救援场地被占用、堵塞。

2.大型商业综 (略) 场原商业功能因调整为餐饮、娱乐、儿童活动场所、仓库等功能,造成设置楼层不符合规定、疏散宽度不足或防火分区超面积、火灾荷载增大、消防设施不配套等问题;未按规定进行防火分隔;违规设置夹层、中间仓库;中庭、走道或室内步行街违规占用;存在“三合一”现象(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等一种或几种用途混合设置在同一连通空间内)。

3.违规进行电焊、气焊、切割等明火作业;违规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燃点小于60℃的醇基燃料等新型燃料;燃气管线、燃气用具的敷设、安装等不符合相关安全技术标准;电动自行车或其蓄电池违规在建筑内停放或充电。

4.餐饮场所内厨房未按规定进行防火分隔,排油烟罩及烹饪部位未按规定设置自动灭火装置,排油烟管道未按防火分区设置,且未按照规定设置防火阀,排油烟管道未定期清洗;冷库选用燃烧性能低于B1级的材料制作保温层,穿过保温层的电气线路未采取穿管保护,暗装电气设备与保温材料之间未采取隔热散热措施。

5.室内消火栓系统、自动灭火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机械防排烟系统、防火卷帘等消防设施、器材以及消防安全标志未保持完好有效;存在影响火灾探测器、洒水喷头、排烟口、消火栓等消防设施正常使用的障碍物;存在影响消防水池、消防电源持续可靠供水、供电的缺陷。

6.电缆井、管道井在每层楼板处未进行严密封堵,电缆井、管道井堆放杂物;存在影响防火分区、防火分隔完整性的开口部位、孔洞;建筑外墙设置外装饰面或幕墙时,其空腔部位在每层楼板处采用的防火封堵措施未保持完好有效;建筑外墙易燃、可燃外保温材料防护层未保持完好,未设置消防安全提示加强消防安全管理;防火卷帘下方放置障碍物;常闭式防火门未保持常闭。

7.施工现场未按规定设置临时消防给水设施,未设置消防车通道并保持畅通,临时建构筑物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既有建筑使用易燃可燃夹芯彩钢板在屋面、地下室等区域搭建临时用房或分隔功能分区,仿真“绿植”“树木”等装饰装修大量使用易燃可燃装饰材料;违规使用、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

8.未根据业态、危险源等制定针对性应急预案并组织定期演练;未组织全员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员工不能熟练掌握“一懂三会”(懂得所在场所火灾危险性、会报警、会逃生、会扑救初起火灾)。

9.单位未依法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及其职责,未制定并落实消防安全制度,未按要求开展防火巡查、检查;“九小场所”未明确专兼职消防安全员;多产权、多使用权单位未明确各方的消防安全工作职责;“厂中厂”出租方、承租方消防安全责任不明,消防安全管理混乱;消防控制室未落实每班不少于2名持有职业资格证的人员24小时值班制度,值班人员不能熟练掌握应急处置程序要求。

10.单位未按照标准建立企业专职消防队或微型消防站;对场所进行现场拉动测试,企业专职消防队或微型消防站队员未能及时到场或不了解初起火灾处置流程,不能熟练操作消防设施器材并能有效处置初期险情。

三、任务分工

各社区落实属地管理责任,街道各相关部门要分行业、分领域组织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

(一)社区分工。各社区要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加强对消防工作的领导,针对本辖区消防安全突出问题,研究制定有效的解决办法,推动火灾隐患整改;建立网格分片包干制度,层层分解责任,将工作任务落实到各级网格、各个岗位、每个环节。组织网格员深入小微企业、家庭作坊、“多合一”、群租房、老旧小区、沿街门面、居民自建房等开展火灾隐患排查和消防宣传,督促整改火灾隐患。

(二)部门分工。教育条线牵头负责辖区中小学校(含幼儿园、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排查整治;民政条线牵头负责养老机构排查整治;卫健条线牵头负责医疗卫生机构、托育机构排查整治;住建条线牵头负责房屋建筑工程、人防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工地排查整治;商务条线牵头负责成品油流通、再生资源回收、报废机动车拆解等分管领域排查整治,督促指导商贸服务企业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文化条线牵头负责旅游星级饭店、文化娱乐场所、文物古建筑、博物馆、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及密室逃脱、剧本杀等场所排查整治;安监条线牵头负责督促指导危险化学品企业、“厂中厂”、劳动密集型工业企业、用户侧电化学储能电站排查整治;党政办牵头负责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排查整治。其他部门条线按照“三管三必须”和“谁主管谁牵头、谁为主谁牵头、谁靠近谁牵头”的原则,组织开展本行业本领域消防安全排查整治。派出所负责对居民住宅区的物业服务企业、居民委员会履行消防安全职责的情况和三级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日常消防监督检查范围内的单位实施消防监督检查。消防所负责加强对二级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监督检查,为相关部门条线开展整治提供技术指导。

四、整治措施

(一)集中培训。街道消委办下发部门条线整治工作任务清单,组织相关条线负责消防工作的负责人、街道消防所专职人员进行培训,提示突出风险,明确工作责任。街道各有关部门要督促本行业系统单位全面开展“五个必须”活动(必须向社会作出1份消防安全承诺,必须开展1次消防安全自查,必须维护保养1次建筑消防设施,必须组织1次全员培训,必须开展1次全员应急疏散演练),并签订消防安全自查承诺书。

(二)集中整治。各社区、街道各有关部门按照规定的消防安全职责和检查重点、要求,明确任务分工,分级排查本行业本系统单位,全面摸清底数,查清查实隐患,建立隐患问题清单,并填写问题隐患清单和整改责任清单。对于排查发现的火灾隐患,建立整改责任清单,明确责任人负责督改,落实闭环管理。

(三)集中曝光。各社区、各相关部门积极协调主流媒体,开展消防安全曝光。每季度结合实际每月组织对本行业本系统突出消防安全问题进行集中曝光,督促本行业本系统单位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街道消委会每月根据火灾形势和整治质效,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深入行业系统单位进行暗访,并在主流媒体进行曝光,切实做到曝光一批、警示一类、教育一片。

(四)集中考评。街道消委办每季度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形势分析研判,重点评估各社区消防专项行动工作推进落实情况,形成专题报告报上级部门。每半年组织对各社区专项行动工作任务清单推进落实情况进行通报,逐一提醒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督促采取针对性整改措施。每年组织开展年度消防安全专项行动工作集中考评,考评情况纳入社区高质量考核内容。2025年底,专项行动结束后,全面进行总结考评。

五、工作步骤

专项行动共三年时间,以一年为周期,接续开展三轮整治。每轮整治按照本方案确定的四个集中措施,分步实施、有序推进。

(一)部署发动(每年3月底前)。街道消委会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细化工作要求,召开部署会议,加强条线发动。各社区、各相关部门制定本辖区本领域工作方案,加强部署发动。

(二)组织实施(每年4至11月份)。各社区、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分行业、分领域开展消防安全排查整治,逐家排查、建立台账、列出清单、督促整改,形成闭环管理。各社区对照工作方案,精心组织实施,定期研判调度,加强检查督导,从严从细从实抓好责任措施落实。

(三)总结验收(每年12月份)。街道消委办组织检查验收,认真总结工作,固化经验做法,分析存在问题,提出改进措施,谋划下步工作,不断健全完善消防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双重预防机制。

六、工作要求

(一)强化领导,加强调度。各社区、街道各相关部门要进一步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强化风险意识,坚持底线思维,层层抓好“生命至上,隐患必除”消防安全专项行动组织实施。要强化指挥调度,定期会商研判,组织约谈提醒,解决重大消防安全问题。街道消委办要加强工作统筹推进、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全力推动各方责任落实。

(二)分工协作,形成合力。各社区、街道各相关部门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以及消防法律法规明确的消防安全职责,各尽其职,各负其责,加强对重点场所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及时消除火灾隐患。要建立健全定期会商、情况通报、联合查处、案件移送等机制,形成消防安全监管合力。

(三)严格执法,铁腕治患。街道各相关部门要依法采取罚款、责令停产停业、临时查封、强制执行、行政拘留等措施,从快、从严、从重查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拒不整改的,要按照刑法修正案有关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符合失火罪、消防责任事故罪“两罪”立案条件的,依法立案查处,倒逼责任落实。

(四)强化督导,落实责任。专项行动列入年度消防工作考核内容。届时要组成督导组,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明查暗访工作任务落实情况。对组织有力、成效明显的,要提出表扬;对工作不落实、进展缓慢的,要通报批评;对发生较大以上及有影响的火灾事故的,要组织约谈,并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实施责任追究。

各社区、街道各相关部门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和部署开展情况,请于2023年4月28日前报送街道消委办;4月份起,每周四上午下班前报送《“生命至上,隐患必除”消防安全专项行动统计表》(见附件),每季度最后一个月25日前报送工作进度和小结;每年12月25日前,上报当年工作总结及来年工作安排。重大案件、重要情况随时报送。

联系人:街道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陈靖宇,联系电话:0517-*,邮箱:*@*q.com

附件:《“生命至上,隐患必除”消防安全专项行动统计表》







附件

《“生命至上,隐患必除”消防安全专项行动统计表》


填报地区(社区)

检查单位数(家)

发现火灾隐患数(处)

督改火灾隐患数(处)

行政处罚(次)

罚款(万元)

责令停产整顿(家)

关闭取缔(家)

移送司法机关(人)

挂牌督办重大火灾隐患(家)

集中培训(家)

集中曝光(家)









































































审核人 填表人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注:每次报送数据为累计数据






东办发〔2023〕5号


关于印发《长东街道“生命至上,隐患必除”消防安全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为持续深化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成果,坚决确保全街道消防安全形势平稳,根据区消防安全委员会统一部署,长东街道消防安全委员会决定自即日起至2025年底,在辖区组织开展“生命至上,隐患必除”消防安全专项行动,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巩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成果,按照“防住重特大、盯着小而险、紧跟新情况、消除空白点”的工作思路,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动员全社会力量,全力消除各类火灾隐患,全面提升单位本质消防安全水平,坚决防范群死群伤火灾事故,推进消防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二、整治范围和重点

(一)整治范围

重点整治大型商业综 (略) 场、宾馆饭店、“厂中厂”、劳动密集型企业、公共娱乐场所、施工工地、学校、医院、养老机构、党政机关办公用房、人防工程、危险化学品企业、文物古建筑及博物馆、粮食和物资储备场所等重点场所。

(二)整治重点

1.违规锁闭、封堵、占用、堵塞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楼道、楼梯间堆放易燃、可燃物品,外墙门窗设置影响逃生、自然排烟和灭火救援的铁栅栏、广告牌等障碍物;消防车通道未施划消防车通道标线、标志并设置警示牌,消防车通道、灭火救援场地被占用、堵塞。

2.大型商业综 (略) 场原商业功能因调整为餐饮、娱乐、儿童活动场所、仓库等功能,造成设置楼层不符合规定、疏散宽度不足或防火分区超面积、火灾荷载增大、消防设施不配套等问题;未按规定进行防火分隔;违规设置夹层、中间仓库;中庭、走道或室内步行街违规占用;存在“三合一”现象(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等一种或几种用途混合设置在同一连通空间内)。

3.违规进行电焊、气焊、切割等明火作业;违规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燃点小于60℃的醇基燃料等新型燃料;燃气管线、燃气用具的敷设、安装等不符合相关安全技术标准;电动自行车或其蓄电池违规在建筑内停放或充电。

4.餐饮场所内厨房未按规定进行防火分隔,排油烟罩及烹饪部位未按规定设置自动灭火装置,排油烟管道未按防火分区设置,且未按照规定设置防火阀,排油烟管道未定期清洗;冷库选用燃烧性能低于B1级的材料制作保温层,穿过保温层的电气线路未采取穿管保护,暗装电气设备与保温材料之间未采取隔热散热措施。

5.室内消火栓系统、自动灭火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机械防排烟系统、防火卷帘等消防设施、器材以及消防安全标志未保持完好有效;存在影响火灾探测器、洒水喷头、排烟口、消火栓等消防设施正常使用的障碍物;存在影响消防水池、消防电源持续可靠供水、供电的缺陷。

6.电缆井、管道井在每层楼板处未进行严密封堵,电缆井、管道井堆放杂物;存在影响防火分区、防火分隔完整性的开口部位、孔洞;建筑外墙设置外装饰面或幕墙时,其空腔部位在每层楼板处采用的防火封堵措施未保持完好有效;建筑外墙易燃、可燃外保温材料防护层未保持完好,未设置消防安全提示加强消防安全管理;防火卷帘下方放置障碍物;常闭式防火门未保持常闭。

7.施工现场未按规定设置临时消防给水设施,未设置消防车通道并保持畅通,临时建构筑物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既有建筑使用易燃可燃夹芯彩钢板在屋面、地下室等区域搭建临时用房或分隔功能分区,仿真“绿植”“树木”等装饰装修大量使用易燃可燃装饰材料;违规使用、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

8.未根据业态、危险源等制定针对性应急预案并组织定期演练;未组织全员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员工不能熟练掌握“一懂三会”(懂得所在场所火灾危险性、会报警、会逃生、会扑救初起火灾)。

9.单位未依法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及其职责,未制定并落实消防安全制度,未按要求开展防火巡查、检查;“九小场所”未明确专兼职消防安全员;多产权、多使用权单位未明确各方的消防安全工作职责;“厂中厂”出租方、承租方消防安全责任不明,消防安全管理混乱;消防控制室未落实每班不少于2名持有职业资格证的人员24小时值班制度,值班人员不能熟练掌握应急处置程序要求。

10.单位未按照标准建立企业专职消防队或微型消防站;对场所进行现场拉动测试,企业专职消防队或微型消防站队员未能及时到场或不了解初起火灾处置流程,不能熟练操作消防设施器材并能有效处置初期险情。

三、任务分工

各社区落实属地管理责任,街道各相关部门要分行业、分领域组织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

(一)社区分工。各社区要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加强对消防工作的领导,针对本辖区消防安全突出问题,研究制定有效的解决办法,推动火灾隐患整改;建立网格分片包干制度,层层分解责任,将工作任务落实到各级网格、各个岗位、每个环节。组织网格员深入小微企业、家庭作坊、“多合一”、群租房、老旧小区、沿街门面、居民自建房等开展火灾隐患排查和消防宣传,督促整改火灾隐患。

(二)部门分工。教育条线牵头负责辖区中小学校(含幼儿园、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排查整治;民政条线牵头负责养老机构排查整治;卫健条线牵头负责医疗卫生机构、托育机构排查整治;住建条线牵头负责房屋建筑工程、人防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工地排查整治;商务条线牵头负责成品油流通、再生资源回收、报废机动车拆解等分管领域排查整治,督促指导商贸服务企业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文化条线牵头负责旅游星级饭店、文化娱乐场所、文物古建筑、博物馆、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及密室逃脱、剧本杀等场所排查整治;安监条线牵头负责督促指导危险化学品企业、“厂中厂”、劳动密集型工业企业、用户侧电化学储能电站排查整治;党政办牵头负责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排查整治。其他部门条线按照“三管三必须”和“谁主管谁牵头、谁为主谁牵头、谁靠近谁牵头”的原则,组织开展本行业本领域消防安全排查整治。派出所负责对居民住宅区的物业服务企业、居民委员会履行消防安全职责的情况和三级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日常消防监督检查范围内的单位实施消防监督检查。消防所负责加强对二级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监督检查,为相关部门条线开展整治提供技术指导。

四、整治措施

(一)集中培训。街道消委办下发部门条线整治工作任务清单,组织相关条线负责消防工作的负责人、街道消防所专职人员进行培训,提示突出风险,明确工作责任。街道各有关部门要督促本行业系统单位全面开展“五个必须”活动(必须向社会作出1份消防安全承诺,必须开展1次消防安全自查,必须维护保养1次建筑消防设施,必须组织1次全员培训,必须开展1次全员应急疏散演练),并签订消防安全自查承诺书。

(二)集中整治。各社区、街道各有关部门按照规定的消防安全职责和检查重点、要求,明确任务分工,分级排查本行业本系统单位,全面摸清底数,查清查实隐患,建立隐患问题清单,并填写问题隐患清单和整改责任清单。对于排查发现的火灾隐患,建立整改责任清单,明确责任人负责督改,落实闭环管理。

(三)集中曝光。各社区、各相关部门积极协调主流媒体,开展消防安全曝光。每季度结合实际每月组织对本行业本系统突出消防安全问题进行集中曝光,督促本行业本系统单位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街道消委会每月根据火灾形势和整治质效,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深入行业系统单位进行暗访,并在主流媒体进行曝光,切实做到曝光一批、警示一类、教育一片。

(四)集中考评。街道消委办每季度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形势分析研判,重点评估各社区消防专项行动工作推进落实情况,形成专题报告报上级部门。每半年组织对各社区专项行动工作任务清单推进落实情况进行通报,逐一提醒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督促采取针对性整改措施。每年组织开展年度消防安全专项行动工作集中考评,考评情况纳入社区高质量考核内容。2025年底,专项行动结束后,全面进行总结考评。

五、工作步骤

专项行动共三年时间,以一年为周期,接续开展三轮整治。每轮整治按照本方案确定的四个集中措施,分步实施、有序推进。

(一)部署发动(每年3月底前)。街道消委会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细化工作要求,召开部署会议,加强条线发动。各社区、各相关部门制定本辖区本领域工作方案,加强部署发动。

(二)组织实施(每年4至11月份)。各社区、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分行业、分领域开展消防安全排查整治,逐家排查、建立台账、列出清单、督促整改,形成闭环管理。各社区对照工作方案,精心组织实施,定期研判调度,加强检查督导,从严从细从实抓好责任措施落实。

(三)总结验收(每年12月份)。街道消委办组织检查验收,认真总结工作,固化经验做法,分析存在问题,提出改进措施,谋划下步工作,不断健全完善消防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双重预防机制。

六、工作要求

(一)强化领导,加强调度。各社区、街道各相关部门要进一步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强化风险意识,坚持底线思维,层层抓好“生命至上,隐患必除”消防安全专项行动组织实施。要强化指挥调度,定期会商研判,组织约谈提醒,解决重大消防安全问题。街道消委办要加强工作统筹推进、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全力推动各方责任落实。

(二)分工协作,形成合力。各社区、街道各相关部门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以及消防法律法规明确的消防安全职责,各尽其职,各负其责,加强对重点场所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及时消除火灾隐患。要建立健全定期会商、情况通报、联合查处、案件移送等机制,形成消防安全监管合力。

(三)严格执法,铁腕治患。街道各相关部门要依法采取罚款、责令停产停业、临时查封、强制执行、行政拘留等措施,从快、从严、从重查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拒不整改的,要按照刑法修正案有关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符合失火罪、消防责任事故罪“两罪”立案条件的,依法立案查处,倒逼责任落实。

(四)强化督导,落实责任。专项行动列入年度消防工作考核内容。届时要组成督导组,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明查暗访工作任务落实情况。对组织有力、成效明显的,要提出表扬;对工作不落实、进展缓慢的,要通报批评;对发生较大以上及有影响的火灾事故的,要组织约谈,并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实施责任追究。

各社区、街道各相关部门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和部署开展情况,请于2023年4月28日前报送街道消委办;4月份起,每周四上午下班前报送《“生命至上,隐患必除”消防安全专项行动统计表》(见附件),每季度最后一个月25日前报送工作进度和小结;每年12月25日前,上报当年工作总结及来年工作安排。重大案件、重要情况随时报送。

联系人:街道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陈靖宇,联系电话:0517-*,邮箱:*@*q.com

附件:《“生命至上,隐患必除”消防安全专项行动统计表》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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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单位数(家)

发现火灾隐患数(处)

督改火灾隐患数(处)

行政处罚(次)

罚款(万元)

责令停产整顿(家)

关闭取缔(家)

移送司法机关(人)

挂牌督办重大火灾隐患(家)

集中培训(家)

集中曝光(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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