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对东诚安迪科京津中心年产10万瓶注射液项目(新建生产、销售、使用放射性药物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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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对东诚安迪科京津中心年产10万瓶注射液项目(新建生产、销售、使用放射性药物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公示

天津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对东诚安迪科京津中心年产10万瓶注射液项目(新建生产、销售、使用放射性药物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限: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22-*

传 真:022-*

通讯地址: (略) 河东区红星路79号

建设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地点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公示起止日期

东诚安迪科京津中心年产10万瓶注射液项目(新建生产、销售、使用放射性药物项目)

天 (略)

(略) 武清区京津科技谷产业园福达路76号

联合泰泽 (略)

天 (略) 拟投资35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750万元),在公司生产厂房内建设1间加速器机房、放射性药物生产车间(生产车间1—生产车间7)、1个质检车间及相关配套公用辅助设施,开展放射性药物及核素发生器的生产、销售和使用活动。

本项目加速器机房内安装使用1台TR-19型回旋加速器(Ⅱ类射线装置,双束流,最大能量均为19MeV,束流强度150+70μA),用于生产18F、11C、15O、64Cu、68Ga、86Y、89Zr、123I放射性核素。放射性药物生产车间生产、销售188W-188Re发生器,使用68Ge-68Ga发生器、90Sr-90Y发生器、99Mo-99mTc发生器、188W-188Re发生器,生产、销售68Ga、90Y、99mTc、188Re放射性药物;使用外购67Cu、89Sr、90Y、166Ho、177Lu、211At、213Bi、223Ra、225Ac、227Th、131I核素进行分装生产并销售。放射性药物生产车间位于生产厂房一层,日等效最大操作量为1.72E+12Bq(贝可),年最大用量为2.20E+15Bq(贝可),属*级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工作场所;质检车间放化实验室位于生产厂房二层,用于对生产车间1-生产车间7生产、销售的18F、11C、15O、64Cu、68Ga、86Y、89Zr、123I、90Y、99mTc、188Re、67Cu、89Sr、166Ho、177Lu、211At、213Bi、223Ra、225Ac、227Th、131I放射性药物进行质检,日等效最大操作量为1.33E+09Bq(贝可),年最大用量为6.18E+11Bq(贝可),属*级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工作场所。

1.场所布局与分区

本项目工作场所划分为控制区和监督区进行管理,并设有相应标识。各辐射工作场所独立、固定,并采取了屏蔽防护措施,最大限度避开人流、物流交叉影响。

2.电离辐射治理

本项目加速器机房采用混凝土结构屏蔽,屏蔽能力满足相应辐射防护的要求。机房配置有工作状态指示灯、电离辐射警示标志、辐射安全联锁设施、辐射安全应急设施、监控及通讯设施、辐射监测设施和通风换气设施。

本项目放射性药物的生产、合成、分装以及放射性核素操作均在模块箱或手套箱中进行;配有产品铅防护包装、个人防护用品、放射性废物收集等铅防护设备设施。辐射工作场所出入口设有电离辐射标识及中文警示说明,场所内设置净化通排风系统,工作台面配备易去污的防污染材料。场所设置有防盗、防抢、防破坏、防火、防水和防泄漏设施。

3.废水治理

本项目设置衰变池处理设施,人员放射性去污废水经专用下水系统送至衰变池,存放超过10倍最长半衰变期后解控。

4.固废治理

生产厂房设置1间放射性废物库,作为放射性固体废物暂存衰变场所。各辐射工作场所均设置有铅废物桶,放射性固体废物收集在专用的铅废物桶内。生产厂房设置1间危废间,用于危险废物暂存。

(报告书填写)

2023年5月23日-2023年5月29日

公示期限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提出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的意见和建议。

天津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对东诚安迪科京津中心年产10万瓶注射液项目(新建生产、销售、使用放射性药物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限: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22-*

传 真:022-*

通讯地址: (略) 河东区红星路79号

建设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地点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公示起止日期

东诚安迪科京津中心年产10万瓶注射液项目(新建生产、销售、使用放射性药物项目)

天 (略)

(略) 武清区京津科技谷产业园福达路76号

联合泰泽 (略)

天 (略) 拟投资35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750万元),在公司生产厂房内建设1间加速器机房、放射性药物生产车间(生产车间1—生产车间7)、1个质检车间及相关配套公用辅助设施,开展放射性药物及核素发生器的生产、销售和使用活动。

本项目加速器机房内安装使用1台TR-19型回旋加速器(Ⅱ类射线装置,双束流,最大能量均为19MeV,束流强度150+70μA),用于生产18F、11C、15O、64Cu、68Ga、86Y、89Zr、123I放射性核素。放射性药物生产车间生产、销售188W-188Re发生器,使用68Ge-68Ga发生器、90Sr-90Y发生器、99Mo-99mTc发生器、188W-188Re发生器,生产、销售68Ga、90Y、99mTc、188Re放射性药物;使用外购67Cu、89Sr、90Y、166Ho、177Lu、211At、213Bi、223Ra、225Ac、227Th、131I核素进行分装生产并销售。放射性药物生产车间位于生产厂房一层,日等效最大操作量为1.72E+12Bq(贝可),年最大用量为2.20E+15Bq(贝可),属*级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工作场所;质检车间放化实验室位于生产厂房二层,用于对生产车间1-生产车间7生产、销售的18F、11C、15O、64Cu、68Ga、86Y、89Zr、123I、90Y、99mTc、188Re、67Cu、89Sr、166Ho、177Lu、211At、213Bi、223Ra、225Ac、227Th、131I放射性药物进行质检,日等效最大操作量为1.33E+09Bq(贝可),年最大用量为6.18E+11Bq(贝可),属*级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工作场所。

1.场所布局与分区

本项目工作场所划分为控制区和监督区进行管理,并设有相应标识。各辐射工作场所独立、固定,并采取了屏蔽防护措施,最大限度避开人流、物流交叉影响。

2.电离辐射治理

本项目加速器机房采用混凝土结构屏蔽,屏蔽能力满足相应辐射防护的要求。机房配置有工作状态指示灯、电离辐射警示标志、辐射安全联锁设施、辐射安全应急设施、监控及通讯设施、辐射监测设施和通风换气设施。

本项目放射性药物的生产、合成、分装以及放射性核素操作均在模块箱或手套箱中进行;配有产品铅防护包装、个人防护用品、放射性废物收集等铅防护设备设施。辐射工作场所出入口设有电离辐射标识及中文警示说明,场所内设置净化通排风系统,工作台面配备易去污的防污染材料。场所设置有防盗、防抢、防破坏、防火、防水和防泄漏设施。

3.废水治理

本项目设置衰变池处理设施,人员放射性去污废水经专用下水系统送至衰变池,存放超过10倍最长半衰变期后解控。

4.固废治理

生产厂房设置1间放射性废物库,作为放射性固体废物暂存衰变场所。各辐射工作场所均设置有铅废物桶,放射性固体废物收集在专用的铅废物桶内。生产厂房设置1间危废间,用于危险废物暂存。

(报告书填写)

2023年5月23日-2023年5月29日

公示期限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提出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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