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城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对国际生命科学创新中心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济历城行审建设能〔2020〕10号)-113701123070553725/2021-01600
历城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对国际生命科学创新中心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济历城行审建设能〔2020〕10号)-113701123070553725/2021-01600
鑫贝西科学仪器(山东)有限公司:
你单位上报的《国际生命科学创新中心项目节能报告(修改版)》 (略) (略) 《关于<鑫贝西科学仪器(山东)有限公司国际生命科学创新中心节能报告>的评审意见》(济工咨业务字[2020]890号)收悉。经审查,具体意见如下:
一、原则同意该项目节能报告。
二、项目估算总投资50000万元。本项目总用地面积约63341m2,总建筑面积*.33m2,其中地上建筑面积*.33m2,地下建筑面积79600m2,主要建设内容为生产车间及附属配套设施,项目总投资5亿元,投资强度约500万元/亩。本次工程规划新建6栋工业生产厂房,3栋配套公寓、1处地下车库及设备用房等配套附属设施。机动车停车位共计2300个,其中地上停车位200个,地下停车位2100个。
三、项目消耗的能源品种有电力、天然气。项目建成后年新增综合能耗应控制在2601.95吨标准煤以内。如超出此额度,本审查意见无效。
四、建设单位应在落实节能评估报告各项措施基础上,加强和改进以下节能工作:
(一)在项目设计阶段,要进一步优化设计方案,严格执行建筑设计标准,合理规划总平面布局,认真落实建筑、结构等各专业节能措施,优化用能设计,严格落实太阳能建筑一体化要求,积极应用太阳能等新能源,选用节能型新技术、新材料及低能耗设备,确保达到建筑节能设计规范、标准要求,提高项目能效水平。
(二)项目建成后,建立完善能源监督管理体系,根据《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GB17167)等标准规范,严格配备能源计量器具。
(三)项目营运后,要切实加强节能管理,采取切实有效的节能管理措施,减少能源消耗。
五、项目如用能工艺、能源消耗种类等建设内容发生重大变更,应重新进行节能评估和审查。
六、本审查意见有效期两年。
二0二0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鑫贝西科学仪器(山东)有限公司:
你单位上报的《国际生命科学创新中心项目节能报告(修改版)》 (略) (略) 《关于<鑫贝西科学仪器(山东)有限公司国际生命科学创新中心节能报告>的评审意见》(济工咨业务字[2020]890号)收悉。经审查,具体意见如下:
一、原则同意该项目节能报告。
二、项目估算总投资50000万元。本项目总用地面积约63341m2,总建筑面积*.33m2,其中地上建筑面积*.33m2,地下建筑面积79600m2,主要建设内容为生产车间及附属配套设施,项目总投资5亿元,投资强度约500万元/亩。本次工程规划新建6栋工业生产厂房,3栋配套公寓、1处地下车库及设备用房等配套附属设施。机动车停车位共计2300个,其中地上停车位200个,地下停车位2100个。
三、项目消耗的能源品种有电力、天然气。项目建成后年新增综合能耗应控制在2601.95吨标准煤以内。如超出此额度,本审查意见无效。
四、建设单位应在落实节能评估报告各项措施基础上,加强和改进以下节能工作:
(一)在项目设计阶段,要进一步优化设计方案,严格执行建筑设计标准,合理规划总平面布局,认真落实建筑、结构等各专业节能措施,优化用能设计,严格落实太阳能建筑一体化要求,积极应用太阳能等新能源,选用节能型新技术、新材料及低能耗设备,确保达到建筑节能设计规范、标准要求,提高项目能效水平。
(二)项目建成后,建立完善能源监督管理体系,根据《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GB17167)等标准规范,严格配备能源计量器具。
(三)项目营运后,要切实加强节能管理,采取切实有效的节能管理措施,减少能源消耗。
五、项目如用能工艺、能源消耗种类等建设内容发生重大变更,应重新进行节能评估和审查。
六、本审查意见有效期两年。
二0二0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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