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纳(山东)电机有限公司德纳年产5000台HP/LD系列电机项目第二次环境影响评价公示
德纳(山东)电机有限公司德纳年产5000台HP/LD系列电机项目第二次环境影响评价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等相关规定,现将《德纳(山东) (略) 德纳年产5000台HP/LD系列电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征求意见稿形成后,征求与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意见。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况
项目名称:德纳年产5000台HP/LD系列电机项目
建设单位:德纳(山东) (略)
建设地点:潍坊保税区桃园街以北,高五路以东德纳(山东) (略) 厂区内
建设性质:扩建
项目概况:本项目依托现有厂房分区建设,在现有生产线(MD/HD系列)基础上增加HP/LD系列电机生产线,新购置烘干箱、机器人、裁线/剥线一体机、自动绕组线、自动嵌线设备、合装设备等主要设备73台(套),项目扩建完成后,新增年产5000台HP/LD系列电机的生产能力。本次扩建为在现有车间内新增生产设备以达到提升产能的目的,不涉及对现有工程进行拆除、设备移动等情况。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德纳(山东) (略)
联系人:刘小刚
联系方式:*@*q.com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及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山东 (略)
联系人:程工
联系方式:*
四、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及采取的环保措施
1、废气:项目浸漆及烘干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经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处理后通过现有15米排气筒排放;涂胶、固化及未被收集的废气通过加强车间通风等方式以无组织形式排放。
2、废水: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沉淀 (略) 政污水管网,后经潍坊上实环境高新(潍坊) (略) 进一步处理后排入浞河。
3、固体废物:废铁屑、废线缆及线皮等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废包装物、漆渣、废抹布、废活性炭、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等委托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置。
4、噪声:项目所产生的噪音,主要为生产设备运行过程产生的机械噪声,选用低噪声、振动小的设备,从声源上降低噪声值,定期对设备进行检修、维护,车间采取实体隔音等。
5、风险:针对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型,本次评价提出了相应的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在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事故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情况下,项目的建设与运行带来的环境风险是可以接受的。
五、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项目选址符合当地政府总体规划要求,项目用地符合当地土地利用规划,工程采用清洁的先进生产工艺、设备,三废治理措施可靠,污染物可实现排放,对环境空气、水环境和声环境的影响较小。环境风险影响可以控制在可接受的程度。项目具有良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本项目在落实好本报告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的条件下,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分析,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六、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表简本的方式和期限
环境影响报告表征求意见稿全文网络连接见附件。
公众如需查阅纸质报告表,可通过电话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索取环境影响报告表简本。
七、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受本项目直接影响或间接影响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关注项目建设的单位和个人等。
八、公众发表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给建设单位,反应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也可就该项目不清楚或不了解的情况作进一步咨询。《公众意见表》请点击网址连接:http://**_*.html
九、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告自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有效,有效期起止时间:2023年5月24日~2022年6月6日。
德纳(山东) (略)
2023年5月24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等相关规定,现将《德纳(山东) (略) 德纳年产5000台HP/LD系列电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征求意见稿形成后,征求与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意见。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况
项目名称:德纳年产5000台HP/LD系列电机项目
建设单位:德纳(山东) (略)
建设地点:潍坊保税区桃园街以北,高五路以东德纳(山东) (略) 厂区内
建设性质:扩建
项目概况:本项目依托现有厂房分区建设,在现有生产线(MD/HD系列)基础上增加HP/LD系列电机生产线,新购置烘干箱、机器人、裁线/剥线一体机、自动绕组线、自动嵌线设备、合装设备等主要设备73台(套),项目扩建完成后,新增年产5000台HP/LD系列电机的生产能力。本次扩建为在现有车间内新增生产设备以达到提升产能的目的,不涉及对现有工程进行拆除、设备移动等情况。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德纳(山东) (略)
联系人:刘小刚
联系方式:*@*q.com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及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山东 (略)
联系人:程工
联系方式:*
四、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及采取的环保措施
1、废气:项目浸漆及烘干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经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处理后通过现有15米排气筒排放;涂胶、固化及未被收集的废气通过加强车间通风等方式以无组织形式排放。
2、废水: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沉淀 (略) 政污水管网,后经潍坊上实环境高新(潍坊) (略) 进一步处理后排入浞河。
3、固体废物:废铁屑、废线缆及线皮等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废包装物、漆渣、废抹布、废活性炭、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等委托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置。
4、噪声:项目所产生的噪音,主要为生产设备运行过程产生的机械噪声,选用低噪声、振动小的设备,从声源上降低噪声值,定期对设备进行检修、维护,车间采取实体隔音等。
5、风险:针对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型,本次评价提出了相应的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在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事故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情况下,项目的建设与运行带来的环境风险是可以接受的。
五、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项目选址符合当地政府总体规划要求,项目用地符合当地土地利用规划,工程采用清洁的先进生产工艺、设备,三废治理措施可靠,污染物可实现排放,对环境空气、水环境和声环境的影响较小。环境风险影响可以控制在可接受的程度。项目具有良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本项目在落实好本报告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的条件下,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分析,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六、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表简本的方式和期限
环境影响报告表征求意见稿全文网络连接见附件。
公众如需查阅纸质报告表,可通过电话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索取环境影响报告表简本。
七、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受本项目直接影响或间接影响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关注项目建设的单位和个人等。
八、公众发表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给建设单位,反应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也可就该项目不清楚或不了解的情况作进一步咨询。《公众意见表》请点击网址连接:http://**_*.html
九、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告自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有效,有效期起止时间:2023年5月24日~2022年6月6日。
德纳(山东) (略)
2023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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