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双阳区太平镇小北沟建筑石料用灰岩矿扩建项目拟审批公示
长春市双阳区太平镇小北沟建筑石料用灰岩矿扩建项目拟审批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以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天。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2天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日期:2023年5月24日
联系电话:0431-* (行政审批) 通讯地址:双阳区丹江街378号(区生态环境分局一楼)
项目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对策和措施 |
(略) 双阳区太平镇小北沟建筑石料用灰岩矿扩建项目 | (略) 双阳区太平镇将军村 | (略) 双 (略) | (略) (略) | 本项 (略) 双阳区太平镇将军村,坐标为东经125度43分47.406秒,北纬43度21分7.892秒,项目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露天开采(涉及24个拐点坐标,开采标高535米至277米)及建筑石料加工项目,用地性质为建设用地(采矿用地),全矿总占地面积*平方米,其中矿区面积*平方米(包括排土场占地面积62000平方米),办公辅助区占地面积为1000平方米(包括办公室、仓库、派班室、配电室及道路),破碎系统占地面积4500平方米(包括封闭式破碎筛分车间和封闭式成品库),洗车区占地面积50平方米。本项目生产设备严格按照环评中表2-6进行设置。本项目扩建后年开采建筑石料350万立方米,矿山产品为碎石和石粉,碎石和石粉全部进入成品库储存,年生产碎石和石粉总计200万立方米,其余150万立方米原石直接外售。本项目矿山开采以爆破开采与机械开采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其中爆破采矿采用中深孔爆破方式,数码电子雷管起爆系统,松动爆破方式,机械采矿采用液压破碎锤法。 (略) 进行(炸药、雷管、导爆管不在厂区内储存)。本项目矿山不设柴油库,柴油由当地石油供应商罐车供货到矿;车辆不在矿区内进行维修,润滑油不在矿区内储存,外委专人进行设备维护更换润滑油,项目总投资24438.8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40万元。 | (一)施工期:1、废水:生活污水全部排入厂区内防渗旱厕,定期清掏用做农肥,不外排;施工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场地施工生产,不外排。 2、废气:施工场地内易产尘物料封闭管理,禁止露天堆放,运输车辆封闭式运输,施工场地定期洒水降尘,场地内路面及时清扫。 3、噪声:首选低噪声施工机械设备,采取隔声、消声等措施,确保施工期噪声满足GB12523-2011《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的要求,禁止夜间施工作业。 4、固废:建筑垃圾及时清运,生活垃圾集中收集至垃圾箱中,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剥离表土集中存放在排土场内。 5、生态影响:严格规范施工范围和采矿活动,在开采期合理设置表土场,并采取水土保持措施,避免水土流失对生态环境的影响。 (二)营运期:1、废水:本项目食堂废水经隔油处理后与生活污水全部排入厂区内防渗旱厕,定期清掏用做农肥,不外排;生产废水(矿区淋溶水)经厂区内防渗沉淀池收集,沉淀后全部用于厂区内生产过程中的洒水降尘,废水不外排。 2、废气:本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有组织排放的破碎筛分粉尘及无组织排放的露天开采粉尘、加工工序未被收集的粉尘、装卸粉尘、运输扬尘、燃油机械设备废气、爆破废气。本项目破碎及筛分工段全部在封闭车间内进行,皮带机位于生产车间内,破碎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再经1台布袋除尘器处理,破碎粉尘通过不低于15米高的排气筒排放,粉尘排放浓度可满足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二级排放标准;筛分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再经1台布袋除尘器处理,筛分粉尘通过不低于15米的高排气筒排放,粉尘排放浓度可满足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二级排放标准;本项目露天开采粉尘采取采场运输道路及工作面洒水车洒水降尘、钻孔设备通过自身捕尘装置收尘,加工工序未被收集的粉尘采取封闭车间内生产和洒水降尘措施,装卸粉尘采取矿区洒水降尘,排土场粉尘采取苫布遮盖、洒水降尘,运输扬尘采取厂区内道路洒水降尘、遮盖、减速慢行等措施,燃油机械设备废气采用高标号燃油并加强对运输车辆的维修与养护,爆破废气采取大气扩散条件较好的时间进行爆破,爆破前应对现场进行洒水降尘,采取上述措施后,厂界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浓度可满足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扩建后企业原有生产线成品全部进入成品库封闭管理。本项目冬季办公室取暖采用电取暖 3、噪声:本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潜孔钻机、破碎锤、破碎机、振动筛等生产设备,首选低噪声设备,车间内封闭生产,加强设备维护,对产噪设备采取基础减震、隔声等措施后,确保厂界噪声满足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标准要求。 4、固废:本项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剥离表土用于闭矿后生态恢复;防渗沉淀池污泥全部用于土地复垦。妥善处理各种固体废物,避免造成二次污染。 5、本项目严格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6、本项目采取严格的风险防范措施,避免事故的发生。 7、本项目必须在取得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的批复后,严格按照绿色矿山标准进行建设,涉及占用林地的需取得相关部门的审批后方可投入生产,项目闭矿后应按照相关要求进行生态恢复。 |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该环境影响报告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以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天。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2天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日期:2023年5月24日
联系电话:0431-* (行政审批) 通讯地址:双阳区丹江街378号(区生态环境分局一楼)
项目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对策和措施 |
(略) 双阳区太平镇小北沟建筑石料用灰岩矿扩建项目 | (略) 双阳区太平镇将军村 | (略) 双 (略) | (略) (略) | 本项 (略) 双阳区太平镇将军村,坐标为东经125度43分47.406秒,北纬43度21分7.892秒,项目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露天开采(涉及24个拐点坐标,开采标高535米至277米)及建筑石料加工项目,用地性质为建设用地(采矿用地),全矿总占地面积*平方米,其中矿区面积*平方米(包括排土场占地面积62000平方米),办公辅助区占地面积为1000平方米(包括办公室、仓库、派班室、配电室及道路),破碎系统占地面积4500平方米(包括封闭式破碎筛分车间和封闭式成品库),洗车区占地面积50平方米。本项目生产设备严格按照环评中表2-6进行设置。本项目扩建后年开采建筑石料350万立方米,矿山产品为碎石和石粉,碎石和石粉全部进入成品库储存,年生产碎石和石粉总计200万立方米,其余150万立方米原石直接外售。本项目矿山开采以爆破开采与机械开采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其中爆破采矿采用中深孔爆破方式,数码电子雷管起爆系统,松动爆破方式,机械采矿采用液压破碎锤法。 (略) 进行(炸药、雷管、导爆管不在厂区内储存)。本项目矿山不设柴油库,柴油由当地石油供应商罐车供货到矿;车辆不在矿区内进行维修,润滑油不在矿区内储存,外委专人进行设备维护更换润滑油,项目总投资24438.8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40万元。 | (一)施工期:1、废水:生活污水全部排入厂区内防渗旱厕,定期清掏用做农肥,不外排;施工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场地施工生产,不外排。 2、废气:施工场地内易产尘物料封闭管理,禁止露天堆放,运输车辆封闭式运输,施工场地定期洒水降尘,场地内路面及时清扫。 3、噪声:首选低噪声施工机械设备,采取隔声、消声等措施,确保施工期噪声满足GB12523-2011《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的要求,禁止夜间施工作业。 4、固废:建筑垃圾及时清运,生活垃圾集中收集至垃圾箱中,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剥离表土集中存放在排土场内。 5、生态影响:严格规范施工范围和采矿活动,在开采期合理设置表土场,并采取水土保持措施,避免水土流失对生态环境的影响。 (二)营运期:1、废水:本项目食堂废水经隔油处理后与生活污水全部排入厂区内防渗旱厕,定期清掏用做农肥,不外排;生产废水(矿区淋溶水)经厂区内防渗沉淀池收集,沉淀后全部用于厂区内生产过程中的洒水降尘,废水不外排。 2、废气:本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有组织排放的破碎筛分粉尘及无组织排放的露天开采粉尘、加工工序未被收集的粉尘、装卸粉尘、运输扬尘、燃油机械设备废气、爆破废气。本项目破碎及筛分工段全部在封闭车间内进行,皮带机位于生产车间内,破碎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再经1台布袋除尘器处理,破碎粉尘通过不低于15米高的排气筒排放,粉尘排放浓度可满足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二级排放标准;筛分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再经1台布袋除尘器处理,筛分粉尘通过不低于15米的高排气筒排放,粉尘排放浓度可满足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二级排放标准;本项目露天开采粉尘采取采场运输道路及工作面洒水车洒水降尘、钻孔设备通过自身捕尘装置收尘,加工工序未被收集的粉尘采取封闭车间内生产和洒水降尘措施,装卸粉尘采取矿区洒水降尘,排土场粉尘采取苫布遮盖、洒水降尘,运输扬尘采取厂区内道路洒水降尘、遮盖、减速慢行等措施,燃油机械设备废气采用高标号燃油并加强对运输车辆的维修与养护,爆破废气采取大气扩散条件较好的时间进行爆破,爆破前应对现场进行洒水降尘,采取上述措施后,厂界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浓度可满足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扩建后企业原有生产线成品全部进入成品库封闭管理。本项目冬季办公室取暖采用电取暖 3、噪声:本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潜孔钻机、破碎锤、破碎机、振动筛等生产设备,首选低噪声设备,车间内封闭生产,加强设备维护,对产噪设备采取基础减震、隔声等措施后,确保厂界噪声满足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标准要求。 4、固废:本项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剥离表土用于闭矿后生态恢复;防渗沉淀池污泥全部用于土地复垦。妥善处理各种固体废物,避免造成二次污染。 5、本项目严格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6、本项目采取严格的风险防范措施,避免事故的发生。 7、本项目必须在取得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的批复后,严格按照绿色矿山标准进行建设,涉及占用林地的需取得相关部门的审批后方可投入生产,项目闭矿后应按照相关要求进行生态恢复。 |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该环境影响报告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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