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邑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2023年5月23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2023-05-23
临邑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2023年5月23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2023-05-23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5月23日我局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3年5月23日-2023年5月29日(5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534-*
电子邮箱:*@*ttp://**
通讯地址:临邑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四楼402室
邮 编: *
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发文时间 |
1 | 山 (略) 年产1000吨高纯碳纳米管建设项目(附全文链接) | 临审环报告表〔2023〕24号 | 2023年5月23日 |
2 | 山东载德 (略) 年产5000套节能玻璃自动化加工设备及工业铝数控加工中心建设项目(附全文链接) | 临审环报告表〔2023〕25号 | 2023年5月23日 |
3 | (略) 年产2500吨超高分子量聚*烯片材钢丝复合管道项目(附全文链接) | 临审环报告表〔2023〕26号 | 2023年5月23日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5月23日我局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3年5月23日-2023年5月29日(5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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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发文时间 |
1 | 山 (略) 年产1000吨高纯碳纳米管建设项目(附全文链接) | 临审环报告表〔2023〕24号 | 2023年5月23日 |
2 | 山东载德 (略) 年产5000套节能玻璃自动化加工设备及工业铝数控加工中心建设项目(附全文链接) | 临审环报告表〔2023〕25号 | 2023年5月23日 |
3 | (略) 年产2500吨超高分子量聚*烯片材钢丝复合管道项目(附全文链接) | 临审环报告表〔2023〕26号 | 2023年5月2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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