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厦门博宏科技大楼增设泳池设备房的公示
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厦门博宏科技大楼增设泳池设备房的公示
(略) 于2007年通过协议出让方式取得博宏科技大楼项目的建设用地使用权((2007)厦地合(有偿)字028号),出让宗地用途为自用办公、工业,宗地面积16036.48平方米。该项目已分栋办理不动产权证书,宗地内共有两栋建筑,其中1#楼为自用办公楼(地上10层),总建筑面积17570.15平方米;2#楼为生产车间(地上7层),总建筑面积22531.15平方米。
(略) 拟申请在1#楼顶楼增设恒温泳池设备配套用房,用于放置泳池恒温设备、消毒设备、冷(热)水循环泵组、水过滤砂缸、空气冷热泵等配套设备,新增总建筑面积约310平方米。
(略) 政府关于出让用地增设附属配套设施的相关规定,以上调整经专家论证合理可行,并经相关部门审查通过,我局拟同意该项目增设电梯。
特此上网公示,征求意见,公示期十天,公示期间若无异议,我局将按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联系电话:0592-*(直属分局办公室)
(略) 于2007年通过协议出让方式取得博宏科技大楼项目的建设用地使用权((2007)厦地合(有偿)字028号),出让宗地用途为自用办公、工业,宗地面积16036.48平方米。该项目已分栋办理不动产权证书,宗地内共有两栋建筑,其中1#楼为自用办公楼(地上10层),总建筑面积17570.15平方米;2#楼为生产车间(地上7层),总建筑面积22531.15平方米。
(略) 拟申请在1#楼顶楼增设恒温泳池设备配套用房,用于放置泳池恒温设备、消毒设备、冷(热)水循环泵组、水过滤砂缸、空气冷热泵等配套设备,新增总建筑面积约310平方米。
(略) 政府关于出让用地增设附属配套设施的相关规定,以上调整经专家论证合理可行,并经相关部门审查通过,我局拟同意该项目增设电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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